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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媽”變“老婆”!27歲小夥迎娶76歲新娘,其中有何貓膩?

76歲“乾媽”變“老婆”!上海27歲小夥迎娶76歲新娘,背後不是真愛而是滿滿的套路!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據悉,小余、小戴、小高前後在同一家理財投資企業工作,劉老太是這家企業的客戶,有一些積蓄做投資。劉老太十分好客,時常邀請3個小夥子來家裡吃飯;小夥子也經常上門送些小禮品,幾人關係越來越好,三個小夥子認了劉老太當“乾媽”。

一天,劉老太訴苦稱自己在其他的地方的投資跑路了,損失慘重。三人一合計,提議“乾媽”先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戶口簽到小高名下,等他們投資股權後賺到錢,再把房錢還回來。但派出所說,只有直系親屬才可以遷戶口,仨人便商量出一個“結婚”的方法。

拿到錢後,三個小夥子壓根沒投資股權,私下把錢分了,劉老太被騙錢,又沒有了住處。事情敗露後,三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來源 河南商報)

“乾媽”變“老婆”!27歲小夥迎娶76歲新娘,其中有何貓膩?

【吳律師談法】

76歲的劉老太被幾個年輕人忽悠的團團轉,房子被賣還沒了住處,現在真的是無家可歸。據說這三個小夥子還是高學歷,家裡也不缺錢,居然還幹出這樣的事,令人汗顏!

“乾媽”變“老婆”!27歲小夥迎娶76歲新娘,其中有何貓膩?

關於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關係,筆者帶大傢俱體分析下。

這可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不是退錢那麼就能解決的。三人為了騙取劉老太的錢財,忽悠劉老太賣房子,打著為其投資理財的名義將錢騙到手,然後一起瓜分殆盡。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故意,客觀上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透過一系列套路最終騙到了錢財,已經涉嫌詐騙罪。

“乾媽”變“老婆”!27歲小夥迎娶76歲新娘,其中有何貓膩?

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媒體報道,推斷劉老太應該將位於上海的一套房子出售,數額至少達到幾百萬,符合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本案中三人欺騙劉老太投資,並於劉老太以這家投資公司公司的名義簽署相關的投資協議,從而交付投資款,三人的行為屬於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受害人財物的情行,因此,三人涉嫌合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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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退賠被害人的全部損失,積極認錯,法院從寬處理,分別被判2~3年的有期徒刑,緩刑2~3年,也算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劉老太是為了遷戶口才和小高結婚,並辦理了結婚登記,兩人的婚姻關係有效嗎?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姻無效只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未到法定婚齡三種情形,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本案中兩人結婚登記不屬於此三種情形之一,已經自願領取結婚證,從法律層面上講,兩人已屬於合法夫妻。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下方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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