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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被感冒糾纏,如何用藥?

導讀

普通感冒不可怕,怕的是感冒遇上妊娠,準媽媽和醫生選擇藥物時慎之又慎,擔心藥物引起致畸等不良反應,所以,如果妊娠期感冒,何時用藥?用哪些藥?

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

藥源性先天性畸形約佔整個先天性畸形的1%。著床前期(指胚胎髮育的最初2周)易發生胚胎死亡,較少出現胚胎結構的畸形,故也將此期稱為致畸的相對不敏感期。但低溫和某些藥物(如放線菌素D等)也可能在此期對胚胎有致畸作用。

器官形成期(在妊娠第3~8周),致畸的敏感期,胚胎對藥物等大多數致畸原都很敏感,此時致畸原對胚胎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結構畸形並伴隨胚胎死亡和自發性流產。

胎兒期:繼器官形成期到分娩期,胚胎的大多數器官已基本形成,主要的發育活動時組織器官的進一步分化,對致畸原的敏感性逐漸下降,但可因致畸原的作用表現為生長遲緩、某些特異性生理功能缺陷等。致畸原還有可能引起致畸作用。

對於感冒不發燒或者發燒時體溫不超過38℃ 這種情況下孕婦一般會出現流清涕、打噴嚏等輕微感冒症狀,可以不予以治療,對胎兒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但高熱會引發致畸、流產、胎兒中樞神經發育不全以及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等風險,故在物理降溫、充足補水並對因治療的基礎上,感冒時體溫高達39℃或以上,並且持續3 d以上倘若孕婦是在排卵期後2周內患感冒,則可用藥而不會對胎兒有影響。若排卵期2周以後患感冒,用藥可能會對胎兒產生影響,因為這時胎兒的中樞神經已開始發育。

常用感冒藥安全性

解熱鎮痛劑

對乙醯氨基酚:屬苯胺類,是該類最早使用的“非那西丁”的體內代謝產物,能夠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合成和釋放,起到解熱、鎮痛作用。對孕婦而言是最安全的退熱藥,FDA 推薦B類用藥。

阿司匹林:屬水楊酸類,透過作用於下視丘體溫調節中樞引起外周血管擴張,面板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熱增加而起解熱作用,同時透過抑制前列腺素及其他能使痛覺對機械性或化學性刺激敏感物質的合成,屬於外周性鎮痛藥,FDA推薦C類用藥。

布洛芬:妊娠分級 B 類,布洛芬與腹壁缺陷和室間隔缺損患病率增加相關。孕前使用布洛芬可能增加自發流產的風險,妊娠晚期服用為 D 類。我國《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規範用藥的專家共識》建議孕婦禁用布洛芬。

鼻減充血劑

目前常用的是偽麻黃鹼,能選擇性收縮上呼吸道血管,對血壓影響較小。偽麻黃鹼妊娠分級 C 類,孕早期和孕中期禁用。

抗組胺藥

氯苯那敏(撲爾敏):第一代抗組胺藥,具有不同程度中樞抑制作用,表現為鎮靜、嗜睡作用,且有一定程度的抗膽鹼作用,有助於減少分泌物、減輕咳嗽症狀,妊娠分級 B 類。

第二代抗組胺藥:不具備中樞鎮靜作用,也無抗膽鹼的作用,故不能鎮咳,不推薦在感冒治療中使用。

鎮咳藥

主要分為中樞性和外周性鎮咳藥。

可待因:依賴性中樞性鎮咳藥,妊娠分級 C 類,易透過血胎屏障,故孕婦禁用。

右美沙芬:非依賴性中樞性鎮咳藥,作用與可待因相似。FDA 推薦C類用藥, 在雞胚模型中可致畸,妊娠3個月以內的女性禁用。

祛痰藥

愈創甘油醚:是常用的複方感冒藥成份。FDA 推薦C類用藥,妊娠3個月內禁用。

氨溴索:臨床前試驗及用於妊娠 28 周後的大量臨床經驗顯示,對妊娠沒有不良影響。但妊娠初始3個月內慎用。

根據《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規範用藥的專家共識》建議,孕婦高熱時,可以選擇對乙醯氨基酚退熱治療;止咳化痰藥物一般不推薦妊娠婦女使用。孕期避免使用阿司匹林、雙氯芬酸、苯海拉明和布洛芬等。妊娠3個月內禁用愈創木酚甘油醚和右美沙芬。

孕中期時,中成藥如銀翹解毒丸、複方大青葉注射液、銀黃口服液等都可以服用。方劑有銀翹散加板藍根,白虎湯加大青葉,流感煎劑,清解靈加板藍根、梔子、石膏、金銀花,等都有較好療效。對於常見的抗感冒藥如氨咖黃敏膠囊(速效傷風膠囊)、氯芬黃敏片(感冒通)、複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康泰克)、複方氨酚偽麻美芬片II/氨麻苯美片(白加黑)、複方氨酚葡鋅片(康必得)、複方氨酚烷胺片(感康)、複方氨酚烷胺膠囊(快克)等,這些藥大都含組胺藥,不宜服用。

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孕期用藥分類

A類: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妊娠婦女對照研究未顯示妊娠期前 3 個月有對胎兒風險和(妊娠期後 3 個月無風險跡象),顯示對胎兒傷害的可能性很低。

B類:有明確指徵時慎用。動物生殖研究結果表明無胎兒風險,但是無妊娠婦女對照研究;或動物生殖研究結果顯示的不良反應(除了生育能力下降),在妊娠期前 3 個月對照研究中未得到證實(並且妊娠期前 3 個月之後沒有風險跡象)。

C類:在確有應用指徵時,充分權衡利弊決定是否選用。動物研究結果顯示有胎兒不良反應(致畸形、胚胎致死或其他),但是無婦女對照研究;或婦女和動物研究不適應。只有對胎兒的潛在獲益大於可能風險時,才能在妊娠期間用藥。

D類:避免應用,但在確有應用指徵、且患者受益大於可能的風險時嚴密觀察下慎用。對人類胎兒風險有陽性跡象,但是即使具有風險,妊娠婦女用藥也可能獲益(例如:在危及生命或嚴重疾病的情況下,當不能使用更安全的藥物或其他藥物無效時,可以使用該類藥物)。X類:禁用。動物或人類研究表明胎兒異常,或根據人類經驗或出生情況有胎兒風險跡象,妊娠婦女用藥風險明顯大於潛在獲益。妊娠或可能受孕婦女禁用此類藥物。

參考文獻:

1。 Committee on Drugs,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Transfer of drugs and other chemicals into human milk。Pediatrics。2001;108:776–789。

2。 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規範用藥專家組。 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規範用藥的專家共識。國際呼吸雜誌。2015

3。 張惜陰.實用婦產科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杜,2010:323-32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