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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完結婚證,6萬彩禮變6千,女方家人一番操作讓男方追悔莫及

文|文兒

男女談婚論嫁,說明即將組成一個幸福的家庭,是一件好事。但是,近幾年因為彩禮的問題很多男女都都經歷了“交易式”婚姻的打擊,讓父母也跟著操碎了心。

95後姑娘晨晨和男友小鄭交往兩年了,年前兩家人商量結婚的事。大家都知道現在結婚彩禮比較高,但晨晨和小鄭是自由戀愛,就商量按照當地普通標準,彩禮6萬。當時雙方父母說得好好的,都沒什麼意見,而且男方父母還說他們算了一個好日子,讓他們先把證給領了。

領完結婚證,6萬彩禮變6千,女方家人一番操作讓男方追悔莫及

結果領證幾個月後,小鄭家來送彩禮,6萬變成了6千,用男方父母的話說:“證都領了,就是合法夫妻了,彩禮不就是左兜掏右兜的事嗎,給那麼多幹嘛?”女方父母一聽,他們這不是耍無賴嗎?於是就跟男方說:“你們這樣不講誠信的家庭,我們不敢把女兒嫁過去。還是離婚吧,車子、房子都是你兒子婚後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女兒也能分一份。”男方父母一聽傻眼了,後悔了當初的算計。

領完結婚證,6萬彩禮變6千,女方家人一番操作讓男方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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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婚嫁之禮,出多少可以商量

,但沒必要算計

雖然各地婚俗不同,但是自古嫁娶之禮都差不多,都是男方娶媳婦,女方嫁閨女,男方要給女方一些彩禮。而且,因為各地情況不同,彩禮沒有統一的標準。再加上這幾年男多女少,男方娶妻難,所以彩禮逐漸被抬高。但是,也不是硬性標準,只要男女真心相愛,男方家裡也不錯,彩禮還是可以商量的。

但是,像小鄭的父母這樣,用先領證後“砍”彩禮的方法,給兒子娶媳婦,也真是讓人不敢認同。雖說領了證就是結婚了,但是我們還是注重嫁娶之禮,有訂婚、有婚禮,才算真正結婚了。男方如果想省掉彩禮和婚禮,可以直接說,沒有必要算計,等領了證再把彩禮落了10倍。

領完結婚證,6萬彩禮變6千,女方家人一番操作讓男方追悔莫及

男方嫌彩禮貴可以不娶

,不能把對方當傻子又哄又騙

另外,很多人或許會說,現在的女方結婚都要“天價彩禮”,男方確實給不起。但是,晨晨家要的彩禮,也就是當地普通標準,不算“天價彩禮”。就算是“天價彩禮”,就算男方嫌貴,可以商量,商量不成可以不娶,不能這樣把對方當傻子又哄又騙吧?

畢竟,婚姻不是強買強賣,如果男方或者女方,有哪些不樂意,都可以在婚前說清楚。要不然,留下一根刺,日後時刻想起來,時不時拿出來說一說,很影響夫妻感情。尤其是公婆,覺得兒媳娶貴了,不是瞧不起她,就是各種甩臉色,日子也過不好。

所以,彩禮的事可以婚前好好商量,商量到雙方都滿意了再結婚。如果不滿意,委屈自己,或者耍心機算計對方,都是不妥的。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一開始就有瑕疵,以後很難過好。

【話題討論:網友們,你覺得男方在領證後,把6萬彩禮降到6千,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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