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2歲成留守兒童,15歲被迫輟學打工,如今事業有成,媽媽: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還給我

小陳2歲時,父親意外去 世,母親便嫁給了叔叔。婚後,母親外出打工,小陳成了留守兒童。15歲被迫輟學後,母親讓他寫下保證書:輟學是他的選擇。而從那時開始,母親便開始說: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都還我。

小陳今年32歲,如今開著一家汽車貿 易公司,年收入有100萬,然而事業有成每每說起自己的童年,他都不願意去回想。

在小陳2歲的時候,父親由於工傷意外離 世,家裡的經濟重擔一下子落在了母親張女士肩上,為了讓孩子有依靠,張女士頂著輿論壓力選擇和小叔子再婚。

婚後,也就是小陳2歲的時候,張女士夫婦為了改善家裡的經濟條件,他們選擇外出深圳打工,便把小陳交給了外公外婆撫養。

在小陳2歲-15歲期間,他和媽媽待在一起的時間只有完整的1年,而其它時間加起來也不超過半年。由於當時的電話費太貴,就算打電話,也是幾個月一次,一次只有幾分鐘。

2歲成留守兒童,15歲被迫輟學打工,如今事業有成,媽媽: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還給我

以至於在小陳的記憶裡,當年媽媽抱著他的時候,因為對媽媽沒有想念也沒有任何概念,所以他急於撇開這個熟悉的“陌生人”。

漸漸的,小陳內心非常孤立,外公外婆的照顧永遠沒法替代母親的愛,他有什麼心事也無法訴說,最終遇到什麼事情只能一人做決定。

2011年,小陳憑藉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市裡重 點中學,當時這個學校大多數都是城裡人,小陳是從農村來的,大家覺得和小陳格格不入,於是孤立了小陳。

後來,小陳在班上又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學校的重 點班級,奈何別的同學眼紅後又再次孤立了他。

小陳當時無助又迷茫,他住的是學校,可是父母卻只給他寄生活費,對於他所經歷的一切卻從不關心,也不給他解惑。

久而久之,小陳見到誰都低著頭,最後只能輟學了。

2歲成留守兒童,15歲被迫輟學打工,如今事業有成,媽媽: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還給我

15歲的小陳輟學後,只能外出打工,可讓他意想不到的是,母親竟然讓他寫下保證書,讓他保證輟學是他自己的選擇。

好在,小陳這幾年透過打工之後,積累了很多經驗,到如今,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年收入還非常可觀。可是,與母親的關係一直是橫亙在他心中的一個心結。

首先,母親沒有給他足夠的關愛是他一直過不去的坎,再者,父親的去 世和母親的再婚也是他們之間隔著的一堵牆。

小陳說,至今母親,包括身為繼父也沒有告訴過他任何有關父親的訊息,他是在8歲的時候偶然看到家裡丟棄的一份報紙才知道的。

對於母親和叔叔的結合,他覺得叔叔確實很講義氣,在一定程度上確實給予了媽媽力量。

只是後來,他跟隨著媽媽來到深圳之後,也依然沒有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共同生活的這幾年時間裡,他除了家裡無止境的爭吵之後,也遭受了繼父簡單粗暴的管教。

即使他和媽媽說過,但也是無濟於事,在媽媽眼中,如果自己去勸阻丈夫教育小孩,就是在助長孩子計程車氣。

在小陳看來,即使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也沒有得到任何愛和溫暖,也沒有汲取到任何有利他成長的養分,他只想把母親之前幫他買房的錢50萬還給母親之後,然後逃離這個家庭,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張女士說她半輩子心血都花在兒子身上了,小陳買房的25萬,買車的8萬,結婚時花的10幾萬,以及之前做生意給了3。5萬。

對此,小陳沒有否認,他說為什麼想要讓媽媽幫他出25萬,是因為他希望能用房子將這個家庭綁在一起,可如今事與願違。

小陳說,從他15歲出來打工開始,母親說過不下100次: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都還給我。小陳覺得以前他沒有能力還不出錢,但是母親既然這樣說了,他也想切斷他們之間唯一的紐帶——錢,然後遠離母親。

這是來源於《金牌調解》的一個故事,小陳和母親的關係鬧到如今這般,確實讓人唏噓。

為了拉近和母親的距離,小陳做過努力,可好像無濟於事,以至於他覺得家人之間的情感也是用利益來衡量的,為此他希望用房子將母子情綁在一起。

龍應臺曾經說過,“父母的有效期只有十年,但對於孩子的影響,卻是一生。”

母親對於孩子,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照顧,還有精神上的陪伴和鼓勵,小陳的母親的不易我們可以理解,可孩子的心靈並無法用金錢買斷,當小陳被孤立找不到途徑訴苦的時候,他內心該有多麼無助和惶恐。

一個年幼的孩子,在他們最需要被認可被關愛的年紀,經歷了足夠多被有意無意的情感忽視,這也就相當於孩子父母在向孩子傳遞一個資訊:你不重要,你不被接受。

長期這樣的話,長大後的孩子外表可能看似一個健全的人,但是內心深處卻隱形的傷痕的,他會用一生來尋求安全感。

都說幸福的人被童年治癒,不幸的人治癒童年,願大家童年的傷痛,都能被值得的人和愛治癒,改變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