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二八事件,除了當事人,誰是悲情人物?是抖神嗎?他幫人家忙活一通,解讀了著名的“38元工資”事件,沒有想到一點好處沒有撈到,反而被踢出陣營,被各種網暴和人肉,公司都被攪得無法經營下去!還好他痛定思痛,認識到自己被玩弄,也認識到事件的本質,因此很快“投靠”到另一方陣營,受到杜方這邊大部分人的歡迎。

一個人被左右打耳光,滋味是很難受的,值得同情。但是我認為這起事件裡面,最悲情的莫過於為許家打官司的兩個律師了。李律師就不用多說了,自己因為在直播間口無遮攔,推出“偷換論”,引起社會巨大反響,被杜媽控告到北京律協。現在正在家裡等待處理結果。李律師雖然不承認自己所說的話,但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是賴不掉的。其實李律師不應該這樣做,男子漢大丈夫,要敢說敢當。自己不承認說過的話,只能讓人更加瞧不起你!李律師的不承認,加上當事人的不承認只能證明自己的心虛!你們正確的做法是:向被誣衊的當事人及全體網民道歉,這樣才能取得人們的原諒!而那種將錯就錯,不思悔改,一意孤行,為自己的錯誤進行狡辯的做法,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食其果!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現在李律師在自己的賬號上已經清空了有關二八事件的言論,這意味著什麼?大家都能猜得到!這幾天網上流傳出他退出律師團隊的說法,這個事情儘管沒有官宣,也有許粉出來為其闢謠,說他沒有退出,只是忙於家裡事情,但是事實擺在那裡,你不用出來解釋,大家也能猜出個八九不離十。自己“官司”纏身,哪裡還有心思代理別人的案件?

李律師的退出客觀上宣告了其代理的一方的失敗!那些被矇蔽的粉絲們還看不出事情的真相嗎?

李律師是可悲的,他可悲就可悲在沒有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以法行使自己律師的權力,換句話說他的職業道德是欠缺的。他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是咎由自取,沒有什麼值得同情的。

現在我最心痛的是潘律師。他可是響噹噹的湄公河慘案中的中方代理律師,喇叭名聲響在外,一戰成名!我真擔心他一世英名毀於一旦!他是稀裡糊塗卷於到這場是非當中的。現在潘律師雖然很少出來發聲,但是以潘律師的聰明勁,我想他一定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也不知道他現在後不後悔代理這起案件?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這起案件就是徹頭徹尾的造謠誣衊!哪來的偷換?隨著事件的進展,倒是自己代理的一方理屈詞窮!

許媽割肝救子是假的,準生證是假的,軍人世家是假的,朝天吶喊是假的,傾家蕩產是假的,學歷也存疑;還有網上到處都是其粉絲造謠的東西,說什麼威被從小虐待,杜媽沒有到醫院陪媳婦生孩子,郭爸的軍功章是假的,還有造謠者說“杜媽被限制出行,某志都交代了”!誰知道,第二天杜媽就出現在北京,狠狠地打了那些造謠人的臉!當然讓人貽笑大方的是某人竟說1992年剛出生的嬰兒手腕上有手環,手環上還有二維碼,搞了一把穿越!

他們造謠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用心險惡!現在在磊磊身上造的謠更多,什麼未婚先孕,酒吧女,更有陰險的人竟誣衊磊磊將策早早火化是在“毀屍滅跡”,這不是赤裸裸的誹謗嗎?

現在杜媽和磊磊都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我們堅決支援這一正義行為!法治社會豈容不法分子為所欲為?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現在,我就想問問潘律師,你代理的一方出現那麼多的問題,你還怎麼替他們說話?你可以與醫院較勁,但你如果跟杜媽較勁,讓她出策的撫養費,你能說得出口嗎?人家沒養威嗎?人家養得好好的,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而你代理的一方怎麼撫養策策的?從許方曬出來的化驗單看,病毒嚴重超標,他們既不告訴策,也沒有給他治療,其中從17歲開始長達十年不給策體檢身體,這不是嚴重的失職嗎?策的英年早逝,他們是有責任的!你們有什麼臉面要撫養費?你賠人家的還差不多!

再有你代理的這家人,群眾有很多疑慮需要他們出來回答。比如四輪捐款用到什麼地方去了?DNA先前做得不具備法律效力,是否需要重新再做一次?你不做,醫院和杜媽都不答應啊!這裡面有沒有故事,那就讓DNA來說話吧。在這裡,我想請潘律師一定要動員他們去做,否則你沒有辦法在法庭上進行辯護。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最後我想說一下反網暴的事情。在二八事件裡面,支援杜媽的人都不同程度地遭到某些人的網暴。這些人不僅網暴有不同的意見者,對曾經的自己人也毫不留情,抖神、大自然搬運工、姚楓等人都有這方面的感受,現在大家都明顯地感到這是有組織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如果情況屬實,性質非常嚴重!我們希望國家能儘快查清事實,給廣大人民群眾一個交代,不能讓違法分子逍遙法外。現在國家正在進行清網行動,我為這個舉動叫好。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文明上網,遵守法紀。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我不知道潘律師面對自己當事人的“劣跡斑斑”,你還有心思代理她的案件嗎?

我希望你能退出這個案件,別在陰溝裡翻船,把一世的英名毀掉!律師可以為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進行辯護,但是如果為其惡行辯護,那就是跟當事人一樣在作惡!律師做事情也要有底線!

今天,許粉很多造謠機們已經聞到了風險,有的在尋找保護!有的在忐忑不安!我想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你們不撞南牆不回頭!勸你們多少回了,要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你們就是不聽,非要一條道走到黑。現在你們唯一的出路就是去自首,向被害人杜媽、磊磊道歉懺悔!爭取寬大處理。

悲情人物,幫人打官司,自己卻掉進坑裡了

潘律師,我想你現在也一定很難受吧?你無論退不退出這起代理案件,輸是肯定的了(贏醫院在意料之中)。有道是:多道多助,失道寡助。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你沒有好的證據怎麼能打贏官司呢?

識時務者為俊傑,潘律師你該做抉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