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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齊下保障遊戲行業騰飛 娛美德關注未成年防沉迷與版權保護

隨著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網路遊戲已經蓬勃興起為一個產業,不僅豐富了人們的精神世界,更為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據《2021年1-6月中國遊戲產業報告》顯示,2021年1-6月,國內遊戲市場實際銷售收入1504。93億元,使用者規模則是達到了6。67億。近些年,電子競技、遊戲直播和遊戲短影片等新業態進一步帶動了數字內容產業的繁榮,在文化領域創造的影響力也在逐級攀升。但是隨之而來的,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其中比較引人關注的便是未成年人沉迷遊戲,還有就是網路遊戲行業版權保護的問題。

最強禁令

打造防護屏障

少年強則國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與希望。共青團中央維護未成年人權益部與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共同釋出的《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研究報告》中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達1。83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94。9%,上網玩遊戲的未成年人比例為62。5%,13。2%的未成年手機遊戲使用者在工作日玩手機遊戲日均超過2小時。而在艾瑞諮詢釋出的《2021年中國遊戲領域未成年人保護研究報告》中明確顯示:中國未成年遊戲使用者規模已超1。07億。

防沉迷系統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網路遊戲本是消遣,合理適量玩遊戲,可作放鬆之用,但是如果過度沉迷,則會影響身心健康。《經濟參考報》的一份問卷調查中顯示:兩三天玩一次網路遊戲的未成年學生佔比為26。23%,幾乎每天玩網路遊戲的佔比為11。66%;每天玩遊戲時長為1-2小時的佔比53。91%,每天玩遊戲時長超過5小時的佔比達2。28%。

於是史上最強“限遊令”頒佈,今年8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所有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入的使用者提供遊戲服務。之後,國家新聞出版署於9月30日正式上線執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舉報平臺。根據伽馬資料的調研結果,已有85。8%的未成年使用者在玩遊戲過程中曾出現過防沉迷系統提示。

過度沉迷遊戲對未成年人危害巨大,盜版遊戲對未成年人的危害更甚。盜版遊戲屬於網遊黑產,不受遊戲平臺稽核約束,可以避開重重防沉迷機制,讓一系列防沉迷舉措變得形同虛設;而且盜版遊戲中充斥大量不良資訊與廣告。一些低俗廣告無疑會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所以打擊盜版遊戲不僅有利於版權保護,也能夠起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作用。

當然,也有一些遊戲企業始終對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保持關注,並將產品定位於服務成年遊戲使用者。去年11月,娛美德在韓國地區新上線了《傳奇4》,直接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使用者使用。《傳奇4》一經上線便受到了市場的熱捧,成績驕人,在作品如此火爆,為公司帶來巨大收益的情況下,娛美德依然堅守初心,只為成年遊戲使用者提供服務。

多管齊下保障遊戲行業騰飛 娛美德關注未成年防沉迷與版權保護

相信在社會各界共同的努力下,在國家大力的政策監督之下,未成年人沉迷遊戲的問題一定可以得到良好的解決。一個行業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一定會遇到各種問題,對網路遊戲行業來說,最重要的便是版權保護。而令人欣喜的是,隨著中國經濟飛速發展,整個社會的創新意識、版權保護意識都在不斷增強,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施行更為版權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多管齊下

保護遊戲版權

今年6月,新修訂的《著作權法》正式實施,作品的定義和型別得到了完善,保護範圍進一步擴大,其中網路遊戲、賽事直播畫面、短影片等內容均涵蓋其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也進一步增強。著作權法的修改整體上促進了網路遊戲的版權保護,「視聽作品」的規定使得網路遊戲在版權界定上更加清晰。新《著作權法》無疑為法院判決版權糾紛案件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確的依據。

除了新《著作權法》的施行,在《資料安全法》施行僅2個多月、《個人資訊保護法》剛剛落地生效之際,為迴應網路資料法治化治理的執法和適法需求,一部更趨完備、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適用細則正呼之欲出。11月14日,國家網信辦釋出《網路資料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建立資料分類分級保護制度,並進一步細化了以大型網際網路平臺運營者為代表的資料處理者對重要資料和核心資料的保護要求,以及相關的網路安全審查情形。新條例對於遊戲廠商同樣適用,以此為契機,遊戲企業應不斷提升網路安全意識與能力,切實履行企業的責任和義務,維護網路安全,保障各項資料安全。

訴訟仲裁

有效解決糾紛

中國遊戲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龐大的使用者數量更是吸引力十足,因此,對國外遊戲廠商來說,進駐中國市場關係重大。近年來,我國也引入了大量的國外優秀遊戲作品,同時,由於國內遊戲廠商的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我們也不斷有優秀的作品出海。無論是國外作品引入還是國內作品出海,跨國間的遊戲版權保護都是頭等大事。對此,記者認為在解決此類糾紛時,除了傳統的訴訟,仲裁也是一個方式。

以著名的《傳奇》版權糾紛為例。2001年盛大遊戲和傳奇著作權人簽訂《軟體許可協議》,獲得了《熱血傳奇》PC客戶端在中國的代理運營權,同時規定該協議的管轄適用法律是新加坡法律,協議下的所有爭端透過國際商會仲裁院規則下在新加坡仲裁解決。之後隨著《熱血傳奇》的火爆,盛大公然違約侵權,娛美德與盛趣遊戲(前身為盛大)之間圍繞《傳奇》版權糾紛不斷,而國內市場傳奇類盜版遊戲也十分猖獗。

自2016年以來,娛美德在中國多地法院勝訴,保護了《傳奇》遊戲的版權與自身的合法權益。2020年6月24日,新加坡國際商會仲裁院做出了第22820/PTA/HTG號裁決。確認盛趣遊戲作為《傳奇》PC客戶端遊戲中文版獨家代理運營商對應的《軟體許可協議》已經於2017年9月28日終止,其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裁決書還要求盛趣遊戲停止使用《傳奇》遊戲軟體,並將相關所有材料,包括“熱血傳奇”商標返還給娛美德傳奇著作權人。裁決一錘定音,為這場曠日持久的糾紛畫上了一個句號。

無論是未成年防沉迷還是遊戲版權保護,都需要社會各界多管齊下長期共同努力,記者相信在國家一系列政策與監管之下,二者均會取得顯著成效,而整個遊戲行業也將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