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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作者:果果

最近,有一檔真實紀錄片火了。

講的是真實生活中,那些被我們忽略的法庭上的故事。

在熱搜上我看到了其中一期有這樣一個話題:

幾個00後,未成年人,尋釁滋事公然攜刀鬥毆,而他們被警察押送回拘留所的途中,居然沒有一點反省,反而輕鬆的當成了郊遊在車內唱起了歌。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簡直是難以置信!

不光是當場的警察,所有看過這段影片的人都難以理解,這群孩子到底在想什麼?

他們知道拘留所是什麼地方嗎?

他們明白開庭定罪會對未來產生多大的影響嗎?

可他們的表現,舉止和語言既有條理又清晰,一時間你竟不知道他們是懂事還是不懂事。

未滿18歲,他們本應該是好好在學校上課,可現實確實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犯罪這件事有多嚴重。

“我又沒殺人,能有什麼事啊?”

螢幕充斥著年輕人滿不在乎的言語,和對法律意識的淡漠與無知。

他們究竟是如何成長成這樣的?

他們嘴裡的“江湖義氣”,是00後私下裡交朋友的底氣,也讓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01

被押庭審,

一路歡歌

9月9日,紀錄片#是這樣的,法官#首播,在第一集裡,幾名年輕氣盛的小夥子,發現女性朋友在KTV被人欺負灌酒。

出於“義氣”,幾個年輕人決定去“救援”,結果場面失控,進而演變成了持械鬥毆,所幸沒有人員傷亡,可監控卻實打實記錄下了這一幕。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在被押往法庭的路上,幾位“小年輕”不僅沒有緊張,反而唱起了歌,他們認為這只是一次普通的“郊遊”,不合時宜的歡快連護送的警察都難以忍受,高聲喝斥,可他們的回答依舊透露著不在乎。

更離譜的是,在法庭上,當被問及為什麼攜帶西瓜刀時,未成年的被告人只回答了一句“我猜的”讓幾十年經驗的法官瞠目結舌。

吊兒郎當的語氣,毫不在乎的探頭探腦,都說明這幾個00後並沒有把法庭當一回事。

彷彿帶刀砍人只是吃飯喝水一樣,自己只不過犯了個小錯而已,何必大驚小怪?

看到這裡,我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他們可以如此蔑視法律,未成年人難道不懂得持刀傷害別人是惡劣的行為嗎?

不,他們恰恰懂得。

在法官問到為什麼當場不自首的時候,年輕的被告人羅列了一些更讓人無法理解的理由。

“借的車得還了”、“家裡的狗得寄養了”,砍人後反而很清晰的規劃安排著身邊的小事,彷佛自首隻是去一趟商場一樣輕鬆。

砍人自首是天大的事,他們的父母當時在幹什麼?

那麼多人,居然每一個年輕人都認為不嚴重,就像曾經犯錯家長總會象徵性的懲罰一下,事情總能糊弄過關。

當採訪進行到父母的環節時,我聽到了更加震驚的回答: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覺得很冤枉”

“這個問題,都是東北的口音引起的”

“有可能是看多了《水滸傳》的原因,太江湖義氣了”

滿屏都是為了兒子找藉口而推卸責任的語氣,難不成這個爸爸真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嗎?

我看未必,他只是延續了自己一貫以來教育孩子的風格:遮掩、幫忙掩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這些剛好就是家庭生活中,父母最容易,也最潛移默化影響孩子的事情。

如果父母不能在日常中給孩子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

不在孩子犯錯的時候第一時間指正,結果只會變本加厲,養成孩子潛意識裡認為犯錯總能化解的錯覺,而父母也永遠會為他善後。

子不教,父之過,放縱和掩蓋的結果只有後悔。之所以讓我們心情複雜,是因為生活中抱有這樣想法的父母還有很多。

“算了吧,他以後會懂的”

“差不多得了,能差到哪去呢?”

“下次注意,別鬧那麼大”

殊不知,所謂的“為孩子好”,只會將他往犯罪的方向越推越遠。

你不教育,總有人會替你教育。

而如今青少年們淡薄的法律意識,也正導致我國的犯罪年齡越來越低。

02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

我殺的是我媽

2018年12月2日晚,湖南沅江一位12歲男孩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而將母親用刀殺死。

20多刀,面目全非,刀刀致命。

12歲,本該是天真爛漫的年紀,而這個孩子,卻對母親舉起了菜刀。

這該是多大的怨恨?能對親生父母下如此狠手?

可這場慘案的起因,卻很常見,甚至讓人不得不沉思。

爺爺奶奶嬌慣溺愛孫子,只顧孩子開心,從不管教孩子的行為。

而父親母親又常年外出打工,直到2年前,母親因為生育了二胎,才回家全職照顧兩個孩子。

可這兩年的時光依舊延續著爺爺奶奶的教育方式,媽媽的無條件包容並沒有換來孩子對母親的依戀和孺慕。

下葬當日,是這位年輕母親的34歲生日。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當人們還沉浸在吳某令人髮指的惡行時,因未滿14歲,吳某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可從小就未樹立起的對生命的尊重和正確的價值觀,只會無條件溺愛的爺爺奶奶恐怕也無法承擔育人的職責。

如果說,吳某的案件是因為過度溺愛才引發的,那下面的案件,聽起來就更讓人毛骨悚然了。

2020年4月18日,安徽宣城警方通報了一起讓人毛骨悚然的殺人案件:殺人者是13歲的男孩,被害的女孩卻只有10歲。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這樣的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識淡薄而犯罪的事情還有很多。

2018年9月,陝西神木市6名未成年人,逼迫一名15歲的少女賣淫,因為嫖客不滿意,毒打女孩數小時,導致其死亡,分屍後拋棄在荒野;

2012年,廣西河池13歲女孩因嫉妒同學比自己漂亮,將其約到家中,殺人碎屍。

2013年,重慶一名10歲女孩在電梯裡摔打1歲女嬰,隨後把嬰兒丟下25樓。

2015年10月,湖南邵陽一名女老師被人用棍棒打頭、用手巾捂鼻致死後藏屍床底,殺害她的3名少年中年紀最大的只有13歲,最小的年僅11歲。

……

每一樁都是敲在心門上的警鐘。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行兇的少年的表現,也是驚人相似的冷血無知;

對殺害生命,抱以玩世不恭的態度;對法治,抱以無所謂的漠視。

他們在犯案前,從未得到過正確的引導,也並不在意結局。

這不得不讓人深思,我們深思熟慮制定的法案,到底是在保護未成年人,還是在保護未成年犯罪?

03

他還是個孩子,

你那麼介意幹嘛?

這些孩子違法犯罪的原因總是說不盡的,然而,如果有人在一開始就告訴他們:

“事情的對錯並不會根據年紀來判斷”

“你們做了錯事,我們不會容忍”

如果有人在某些行為剛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就告訴他們這件事的後果有多嚴重

那麼,當孩子真的做出了聳人聽聞的惡行時,他們還會不會覺得:

我是孩子,所以我做的一切都可以被原諒。

所以 他們才會肆無忌憚。

而父母是每個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位老師,是約束孩子言行的第一條鎖鏈,在日常生活中,更應該守住教育底線,不要無條件的縱容。

如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的蔡某某,其鄰居表示,她曾見到蔡某某在小區裡掀了一個年輕姑娘的裙子,年輕姑娘去找蔡某某家長評理,可蔡某某的父親非但沒有理會,反而把這個姑娘給罵了一頓!

長此以往,蔡某某不僅沒覺得自己錯,反而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了強大的靠山,於是變本加厲,最終釀成大禍!

因此,父母教育的缺位,會將孩子心中的那根鎖鏈扯斷,把關在牢籠的野獸放出來。

00後持刀砍人,法庭路上歡快唱歌:“我又沒殺人,怕啥?”

我們常說:父母是孩子的鏡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要時刻記得自己是孩子的榜樣,才能在約束自己的同時,去規範孩子的行為。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某天在地鐵站裡看到的一對母女,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想把喝不完的豆漿拿去扔掉,但是杯大手小,不小心打翻打潑了一地。

這時媽媽並沒有急著指責孩子,而是帶著小女孩用紙巾一點點的把樓地板擦乾淨。

然後,母女二人開始探討為什麼會打翻豆漿,然後媽媽把她手裡的豆漿杯子遞給孩子,告訴她打翻豆漿是因為拿的姿勢不對,一個手託底一個手扶住杯子就才能拿得穩。小女孩捧著這杯豆漿,沒有再打翻。

讓孩子打掃是讓孩子承認犯錯,並且探討問題,能正視錯誤則是通往責任感的第一步。

04

擁有愛和教養的父母,

才能教出善良的孩子

孔子說:“人之初,性本善”,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時,都是白紙一張,而我們身處的環境會給這張白紙塗上顏色

在人生的漫漫長路中,父母需要用愛和責任感首先給孩子描出輪廓,孩子才會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把路走歪。

換句話說,父母的榜樣力量很重要。

所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僅要教會孩子為人處世的道理,更重要的是,把對生命的敬畏與感恩深深地植入孩子的心中,讓他們學會尊重生命。

同時,敬畏法律,“他還是個孩子”不是免死金牌,這句話不僅換不來同情,而只能能留下悔恨。

無知從來都不是可以粉飾太平的藉口,亡羊也永遠無法補牢。

正義雖遲,卻永遠不會缺席。永遠不要,由法庭代替父母教育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