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即使是逸民隱士,也不能脫離權力遊戲的規則。

《魏書 卷十一》屬於“逸民傳”。所謂逸民,即隱居不仕者,也被稱作“處士”或“棲遁之士”。

隱士、處士的存在意義,一般是宣揚儒教“禮讓”之德,但《魏書》的敘事編排則更進一步。

該卷的諸多傳主,雖然有過隱逸的事蹟,但最終都仕宦於曹魏,表現出了“知天數、識天命”的色彩,側面烘托出漢魏嬗代的合法性,這也是卷末讚語“進退以道”的政治隱喻。

袁渙、邴原、張範躬履清蹈,進退以道。——《魏書 卷十一》讚語

從某種意義上看,張範、袁渙為代表的“隱士”,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處士,反而更類似“商山四皓”這種熱衷於政治的人物。換言之,他們被列入逸民傳,乃是曹魏官方的宣傳需要。

四人者(指商山四皓)從太子(指劉盈),年皆八十有餘,鬚眉皓白,衣冠甚偉。——《漢書 張良傳》

換言之,《魏書 卷十一》的諸多傳主,僅僅是“魏室肇基史”上的必要陪襯,其存在的政治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

本文想就《魏書》逸民的相關事蹟及書寫方式,論述背後邏輯。

本文共 6000 字,閱讀需 12 分鐘

① 張範的事蹟記載問題

張範是漢末人物,仕宦魏廷,官至丞相參軍。但《魏書》對他的書寫方式卻頗為怪異;不僅事蹟多有散佚,記述邏輯也不盡合理。其背後反映的其實是修史的政治需要。

以下擇取《張範傳》中的部分記載,論述其悖謬之處並分析原因。

(1)張範兄弟與袁術的曖昧關係

《張範傳》開篇,稱傳主“恬靜樂道,忽於榮利”,還拒絕了太傅袁隗的聯姻邀請,一派淡泊名利的處士形象。

太傅袁隗欲以女妻(張)範,範辭不受。——《魏書 張範傳》

但漢末喪亂時,張範兄弟卻“避亂揚州,依附袁術”。

(張承)與(張)範避地揚州。袁術備禮招請。——《魏書 張範傳》

鑑於袁術是袁隗之侄,便不難看出二張和袁家的密切關係。換言之,即使“拒婚”是實情,也絕非二張與袁氏交惡的證據。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張範兄弟在袁術帳下參與了諸多政治活動。比如建安二年(197)袁術稱帝時,便可以看到二人的活躍痕跡。

雖然《魏書》出於“專美傳主”的需要,稱張範對袁術的召請“稱疾不往”,但實際情況卻是張範派弟弟張承參與了袁術的僭號活動,可知“稱疾”只是虛辭。

(袁術)遂有僣逆之謀。又聞孫堅得傳國璽,遂拘堅妻奪之……(術)使召張範,範辭疾,遣弟(張)承往應之。——《後漢書 袁術傳》

《張範傳》之所以出現如此矛盾的記載,其原因亦不難推測。

無外乎是因為袁術率先僭號,影響太壞,因此作為袁術故吏的張氏兄弟,在改仕曹魏之後,必須要盡力洗刷身上的政治汙點,與袁術撇清干係。

(2)袁術之死與官渡之戰的時間問題

按《張範傳》記載,袁術延攬張氏兄弟之後,詢問齊桓公與漢高祖之事,明顯是稱帝僭號的前奏。

(袁)術問曰:“昔周室陵遲,則有(齊)桓、(晉)文之霸;秦失其政,漢接而用之。今孤以土地之廣,士民之眾,欲徼福齊桓,擬跡高祖,何如?”——《魏書 張範傳》

《後漢書》對此亦有記載。

興平二年冬,天子播越,敗於曹陽。(袁)術大會群下,因謂曰:“今海內鼎沸,劉氏微弱。吾家四世公輔,百姓所歸,欲應天順民,於諸君何如?”——《後漢書 袁術傳》

照此看來,袁術延攬張氏兄弟,事在興平二年(195)冬季。

然而《張範傳》卻將“袁術不悅”的下文,寫作“是時,太祖將徵冀州”。

(袁)術不悅。是時,太祖將徵冀州,(袁)術復問。——《魏書 張範傳》

曹操徵冀州,事在建安四年(199)八月。這兩次事件的時間間隔長達四年,陳壽卻稱之為“是時”,明顯疏於考證。

更可怪者,是袁術竟對張承表示“今曹操以弊兵數千,敵十萬之眾,不自量力”云云。

(袁)術復問(張承)曰:“今曹公欲以弊兵數千,敵十萬之眾,可謂不量力矣!子以為何如?”——《魏書 張範傳》

此處的“弊兵數千”,即《武帝紀》與《劉曄傳》中的“曹公兵不滿萬”;“十萬之眾”則是《袁紹傳》中的“精卒十萬”。可知袁術所言之事,就是官渡之戰。

時(曹)公兵不滿萬,傷者十二三。(袁)紹復進臨官渡,起土山地道。——《魏書 武帝紀》

(袁紹)簡精卒十萬,騎萬匹,將攻許。——《魏書 袁紹傳》

更大的問題恰在此處。

按《後漢書》記載,袁術死於建安四年(199)六月;而官渡之戰始於同年(199)八月。

(四年)夏六月,袁術死。——《後漢書 獻帝紀》

(四年)秋八月,(曹)公進軍黎陽,使臧霸等入青州破齊、北海、東安,留于禁屯河上。——《魏書 武帝紀》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換言之,袁紹與曹操開戰時,袁術已死去兩個多月。他彼時早成冢中枯骨,又如何能對張承的建議發表見解?可知相關記載,全系不實之詞,純是為了將傳主與袁術撇清干係,自文其醜而已。

(3)德行事蹟

除了上述諸事,《張範傳》中另有一些所謂的“高義”之事,用以彰顯傳主的德行操守。

按《範傳》記載,張範之子與張承之子,曾同時被“賊人所得”,張範捨棄己子,求救侄子,因此“賊人義之,悉還二子”。

(張)範子(張)陵及(張)承子(張)戩為山東賊所得,範直詣賊請二子,賊以陵還範。範謝曰:“諸君相還兒厚矣。夫人情雖愛其子,然吾憐戩之小,請以陵易之。”賊義其言,悉以還範。——《魏書 張範傳》

這種“捨己救人”的故事,在魏晉之世甚為流行。時代相近的《後漢書》中有彭修、趙苞事蹟;《世說新語》中則有郗鑑、荀巨伯事蹟,其敘事邏輯與《張範傳》幾乎毫無二致。

(彭修)父為郡吏,得休,與修俱歸,道為盜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帥曰:“父辱子死,卿不顧死邪?”盜相謂曰:“此童子義士也,不宜逼之。”——《後漢書 彭修傳》

(荀)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世說新語》

這種“張冠李戴”的行為,在中古時代極為常見,實乃傳主發跡之後的穿鑿附會,殊非實錄。

② 《張範傳》在《魏書》中的作用

上一節已經詳細梳理了《張範傳》的相關問題,實際就該列傳的篇幅和漏洞數量而言,陳壽對張範的事蹟可謂疏於考證,甚至可能乾脆是應付差事。

所謂的“差事”,即史書承載的政治宣教作用。當然,修史亦離不開時代背景的限制。

《三國志》成書於西晉初年,因此陳壽必然受到當朝環境的影響。張承之孫張邵,時為中護軍(即禁軍副官),位尊權重。

(張)承孫(張)邵,晉中護軍,與舅楊駿俱被誅。——裴松之

武帝崩,鑑與中護軍張劭(即張邵)監統山陵……(張)劭,(楊)駿甥也。——《晉書 石鑑傳》

按照陳壽向丁儀後人索米的記載來看,陳壽與《魏書》諸多傳主的後代,無疑有過往來經歷。張承的後裔既然顯赫於時,那張範、張承兄弟自然便身價倍增。

丁儀、丁廙有盛名於魏,(陳)壽謂其子曰:“可覓千斛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丁不與之,竟不為立傳。——《晉書 陳壽傳》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其實就《張範傳》兄弟的事蹟、地位而言,他們根本沒有進入官修史書的資格,遑論自有列傳。

清代學者盧弼,皓首窮經,蒐羅群書,著成《三國志集解》,但其中對《張範傳》的增補引注,僅區區百餘字,只是引用《續漢書 郡國志》與《三國職官表》,做了一些極為敷衍的名詞註釋;對於張氏兄弟的事蹟勘定,則一無所言。側面印證了張範、張承確實無關輕重。

然而如果往深一步探究,可以發現陳壽撰寫《張範傳》,雖然筆力敷衍,但在史書的架構上,則有其精妙之處。

說得再具體一些,《張範傳》作為個體,存在的意義不大;但放在《魏書 卷十一》的整體中,則具備必要性。

《張範傳》開篇描述其門第族望,稱張範祖父為漢司徒,生父為漢太尉,張範兄弟則“恬靜樂道,忽於榮利”。

(張範)祖父(張)歆,為漢司徒。父(張)延,為太尉……性恬靜樂道,忽於榮利,徵命無所就。——《魏書 張範傳》

同卷的《袁渙傳》亦採用相似描述。袁渙之父袁滂為漢司徒,袁渙本人則“清靜守禮,不越法度”。

袁渙字曜卿,陳郡扶樂人也。父(袁)滂,為漢司徒。當時諸公子多越法度,而(袁)渙清靜,舉動必以禮。——《魏書 袁渙傳》

可見在人物身份的安排上,袁渙、張範被歸入同類,即貴公子出身的逸民。

《魏書 卷十一》一共有八位傳主,按順序依次為袁渙、張範、涼茂、國淵、田疇、王修、邴原、管寧。

這八位人物,雖然均是逸民,但身份各不相同。

袁渙、張範既是公族出身,又是袁術故吏;涼茂、國淵是碩儒門生;田疇、王修是袁紹故吏;邴原、管寧是避難遼東的中原學者。

不難看出,陳壽在該卷的人物安排上,遵循“事類相從”的原則,把該卷的八位傳主,按身份區分,兩兩劃為一類。

列傳之體,以事類相從。——裴松之

這種承載政治隱喻的人物安排,是極富深意的。它完全符合魏晉時代的敘事習慣。

③ 魏晉官方對隱士的態度

正如開篇所言,曹魏的《逸民傳》與一般意義上的“隱士”、“處士”有根本區別。

魏晉官方其實並不鼓勵遊離事外的真隱士,他們需要的乃是“尚通達、識天命”的假隱士。

說得再直白一些,魏晉統治者需要那些“識時務”的文化倡優;這些文化倡優的最終歸宿,又必須是魏晉朝廷。

以下謹以該卷的袁渙、田疇為例,論述魏晉官方對隱士的態度。

(1)袁渙

袁渙出任梁國相時,曾處理過下轄縣邑的一起糾紛事件。該事件的處理結果,可以充分反映出魏晉朝廷對隱士的看法。

梁國下轄的谷熟縣長呂岐,曾闢本縣縣民為吏,但遭到對方拒絕。不出意外,這些不識時務的縣民遂被杖殺。

谷熟長呂岐善朱淵、袁津,遣使行學還,召用之……(朱)淵等因各歸家,不受署。(呂)岐大怒,將吏民收淵等,皆杖殺。——王沈《魏書》

地方主簿認為谷熟縣長量刑過重,遂加以彈劾;但梁國的最高長官袁渙,卻認為縣長與縣民之間存在君臣名分,縣民拒絕徵辟,等同於“以下犯上”,因此谷熟縣長無罪。

(袁)渙教曰:“……間者世亂,民陵其上,雖務尊君卑臣,猶或未也,而反長世之過,不亦謬乎!”——王沈《魏書》

顯而易見,袁渙具備較強的實用主義精神。在他看來,拒絕長官徵召是一種莫大罪行,死有餘辜。

(2)田疇

田疇是幽州豪強,曾協助曹操平定三郡烏丸(207),但事成之後卻拒絕敕封,隱居不出。

這種不識抬舉的行為立刻激怒了曹操,田疇因此獲罪,險些被“免官加刑”。

(田)疇上疏陳誠,以死自誓。太祖不聽,欲引拜之,至於數四,終不受。有司劾(田)疇狷介違道,苟立小節,宜免官加刑。——《魏書 田疇傳》

田疇被與張範、袁渙歸入一卷,可知也是曹魏視角下的逸民;但當田疇這個“逸民”試圖踐行隱士的真正職責時,卻受到曹魏統治者的嚴厲懲罰。

其目的無非是警告他人:雷霆雨露,莫非天恩;即使是逸民,也不能脫離這套權力遊戲的規則。

(曹操)恨前聽(田)疇之讓,曰:“是成一人之志,而虧王法大制也!”——《魏書 田疇傳》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田疇之後又有嵇康、阮籍,此二人亦有避世傾向,卻因構罪司馬氏而下場淒涼。嵇康受戮身死,阮籍自我廢放,這些案例,可以側面反映魏晉統治者對逸民的真實態度。

文帝(司馬昭)初欲為武帝(司馬炎)求婚於(阮)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鍾會數以時事問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獲免。——《晉書 阮籍傳》

有趣的是,迫害嵇康的司馬家族,亦曾因“隱居不仕”而遭遇曹氏的迫害。司馬懿年少時曾以風痺病為藉口,拒絕曹操的徵辟,結果遭遇威脅,“懼而就職”。

(司馬懿)不欲屈節曹氏,辭以風痺……及魏武為丞相,又闢(司馬懿)為文學掾,敕行者曰:“若覆盤桓,便收之。”帝懼而就職。——《晉書 宣帝紀》

司馬懿權欲甚盛,他以隱居為名,觀望態勢,無疑是自作身價;但在魏晉時代,連田疇這種真隱士都難以生存,遑論司馬懿這種假隱士了。

學者徐衝曾就隱士問題展開論述,他認為隱士在漢、魏王朝的法統構建問題上佔據了重要地位,同時在宗法社會的秩序維持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有加以記述的必要。

注:見徐衝《處士功曹小論》、《漢代的隱逸書寫與隱逸理解》。

一言蔽之,所謂的隱士、逸民,僅僅服務於構建王朝權力的合法性,至於是“躬履清蹈”的真逸民,還是“終南捷徑”的假逸民,則根本不重要。

這便形成了一個有趣的結果,即管寧、邴原這種幾乎一生沉浸學術、不問世事的純儒,最終也進了《魏書》,成為彼時官方敘事中的一部分。

邴原受官後,“閉門自守,非公事不出”;管寧則未及上任便壽終正寢。從“事功”角度看,此二人對曹魏的政治功績等同於零;但二人卻名鐫史書,聲播後世。

(邴原)代涼茂為五官將長史,閉門自守,非公事不出。——《魏書 邴原傳》

於是特具安車蒲輪,束帛加璧聘焉。會(管)寧卒,時年八十四。——《魏書 管寧傳》

由此可見,魏廷需要的並非隱士的能力或名望,而是這些隱士“接受封拜”的馴服態度。

對魏晉統治者而言,真隱士還是假隱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立場不同、出身各異的隱士們,需要表示出對新朝的服從與效忠。

像張範、袁渙這種馴服於新朝的榜樣,便高車駟馬,鐘鳴鼎食,甚至恩及後嗣;像田疇這種不識抬舉的異類,其結果無外乎“年四十六卒,子又早死”,以儆效尤。

太祖喟然,知(田疇)不可屈,乃拜為議郎。年四十六卒。子又早死。——《魏書 田疇傳》

④ 小結

《逸民傳》是紀傳體史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中古時代的敘事語境下扮演了重要角色。

官修史書中的逸民,當然不同於巢父、許由這類“讓國大賢”,實際上大多數隱士也並不具備足夠的名望、能力,其中亦不乏沽名釣譽之徒。

比如《後漢書》中便記載了諸多隱士的醜聞劣跡,范曄對此甚至有“言無可採,純盜虛聲”的感慨。

自頃徵聘之士,胡元安、薛孟嘗、朱仲昭、顧季鴻等,其功業皆無所採,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後漢書 黃瓊傳》

有趣的是,無論這些隱士才幹德行如何,歷朝歷代的君主,總是孜孜不倦地擺出“求賢”姿態;連曹操這種事功型君主,也屢屢下令,向民間徵求“至德之人”。

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求賢令》

權力遊戲的規則論“逸民隱士”在《魏書》中的作用

其實這種“求賢之舉”不過是掩人耳目的把戲,其核心目的,是要把普天之下的一切勢力,納入魏晉朝廷的控制下。

換言之,徵召隱士這種行為,其實帶有明顯的實用主義傾向,而且這種傾向隨著時間推進,越發強烈。

這便可以解釋,為什麼兩漢時代拒絕徵辟的隱士,不僅不會受到懲罰,反而可能增加自身名望;但魏晉之世的隱士,若膽敢拒絕朝廷的封拜徵召,便會受到嚴厲的訓誡打擊。

到了隋唐之世,失意文人們乾脆隱居終南山(靠近長安),試圖把“隱逸”當成一種出仕的捷徑,已經完全看不到名士風骨,純系利祿之徒。

初,(盧藏用)舉進士選,不調,乃著《芳草賦》以見意。尋隱居終南山……及登朝,趑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以此獲譏於世。——《舊唐書 盧藏用傳》

本文的諸多傳主,活躍時間恰好在漢末魏初,因此這八人雖然均被劃入逸民之列,其實各自代表了不同的社會角色。

其中既有勳臣子弟(袁渙、張範),也有事功之徒(田疇、王修)還有名士學者(邴原、管寧、國淵、涼茂)。

雖然上述人物出身相異、好尚不同,但卻均投效魏廷,成為官方敘事中的一部分。可知其存在的意義,乃是服務於當時的法統構建需要。亦可知即使是逸民隱士,也無法遊離於權力規則之外。

我是胖咪,百家號歷史原創作者。漫談歷史趣聞,專注三國史。從史海沉鉤中的蛛絲馬跡、吉光片羽,來剖析展開背後隱藏的深意。

Thanks for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