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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枯井發現男屍,牽出翁媳孽緣,縣令慧眼識兇卻難判

明朝永樂年間,廬江縣郊外枯井內發現一具男屍,知縣沈謙詳查,竟引出一起奇聞異案,這件案子的判決也令沈謙猶豫不決、大費腦筋,而案件的來龍去脈還得從多年前的一段往事談起。

話說廬江縣有個秀才叫陳康,是縣學的先生,陳康妻子不幸病逝,留下了六歲的女兒文珍。陳康有個朋友叫柳益,比他小八歲,二人關係很好,親如兄弟。天有不測風雲,文珍八歲時,陳康染病身亡。

臨死前,陳康拉著柳益的手說:“文珍就託付給你了,待她成人後,弟若不嫌,為妻為妾,但隨弟意,只求善待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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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益此時年方十九,尚未成婚,聽此言駁斥道:“兄長放心,我必將侄女視若己出,待她成人,我必將為她尋一好人家。”

陳康去世後,柳益將文珍帶回家中,以親生女兒般養育,柳益的父母待文珍也如親孫女。一年後,柳益娶了蔡氏為妻,蔡氏對文珍也異常疼愛。一晃八年過去了,柳益的父母也已去世,文珍已經十六歲,出落得亭亭玉立,嬌豔絕世。

文珍到了適婚年齡,陳康夫婦也物色著為文珍尋門親事。這日,蔡氏對丈夫說:“珍兒像我們的親生女兒一般,我捨不得她離去,我想將珍兒配給我們的兒子柳園,這樣珍兒能呆在身邊,你我也能放心,只是她們年齡相差九歲,不知道珍兒願不願意。”

柳益也捨不得珍兒,就同意了蔡氏的想法,蔡氏見丈夫不反對,就偷偷試探珍兒的心意。珍兒對外嫁心懷忐忑,對柳家很依賴,又感念柳家大恩,而且柳園自小就跟著自己,珍兒也很疼愛他,就欣然答應了。

大妻幼夫這種事,在古代並不少見,兩年後,柳益為二人辦了婚事。要說這蔡氏哪樣都好,就是太過溺愛柳園,柳益忙於生意常年外出,無暇顧及。常言說“棍棒出孝子,嬌養忤逆兒”這話果然不假,結果這柳園自小就養成了自私任性、暴躁蠻橫的性子,等柳益意識到問題嚴重時,為時已晚。

成人後,柳園和一群紈絝無賴混在一起,吃喝嫖賭、欺良霸善,染了一身壞習氣,平日裡對文珍也經常拳打腳踢。蔡氏心疼文珍,出言訓斥兒子,誰知這柳園喪心病狂,對母親也惡言相加。蔡氏原本身體就不好,經兒子這一氣,大病一場,撒手人寰。

柳益為自己的失教痛恨不已,見文珍受此虐待,更是悔恨萬分。柳益覺得愧對義兄相托,良心不安,就對文珍呵護備至,想償還自己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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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珍自小在柳益身邊長大,對柳益十分依賴,再說二人也只相差十一歲,一來二去,文珍心裡對柳益有了超越父女的感情。柳益感覺到了文珍的變化,心裡也有了感覺,只是礙於禮教,二人都不敢逾越,只得放在心裡。

柳園這個忤逆子,整日沉迷於賭場酒樓,揮金如土,花光了就伸手問柳益索要,柳益不給他就去借,借不到了就偷家裡東西去賣,要麼就找他人勒索,真真成了城內的一大禍害,人們礙於柳益的仁義,也不好意思登門指責。

這日,柳園在城外十里唐家鎮賭錢,結果輸了個精光,紅了眼的柳園竟然跑到街上敲詐。也該著他倒黴,敲詐的物件竟然是鎮上一家大戶的公子,這下惹了馬蜂窩,柳園被暴揍一頓,扔在街上。

同伴趕緊通知了柳益,柳益大罵道:“這個畜生,由他自生自滅,死在外面算了,就算為廬江縣除了一害。”同伴聽完灰溜溜走了。

柳益雖然這樣說,但柳園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哪裡忍心啊!傍晚時分,柳益出城前往唐家鎮尋找柳園,行至半路,碰到了踉踉蹌蹌往回走的柳園。柳益一時氣憤,上前指責,但柳園不思悔改,還罵父親,說他不願給自己錢財才鬧出此事。

看著兒子這副不思悔改的嘴臉,柳益徹底死了心,他仰頭流淚,心中念道:“夫人,對不起了,這個逆子不能再活在世上,否則不僅柳家要亡,城裡的百姓也得遭殃,這個畜生,我們就當沒有生這個兒子吧。”

想完後,柳益撿起一塊石頭,照著柳園的腦袋砸了下去,柳園轉頭死死抓著父親,眼中充滿不解,慢慢倒了下去。柳益見兒子死了,原本打算去縣衙自首,但想到自己走後撇下文珍無依無靠,這樣有負與義兄所託,就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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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益就把兒子拖到荒地枯井旁扔了下去,他坐在井邊,流著淚說:“園兒,別怪父親心狠,你屢教不改,敗了柳家我不怪你,那是為父教子無方,但你危害鄉鄰,為父不能容你,望你來世做個好人。”

兩日後,柳園的屍體被放羊娃發現,沈知縣調查此案。柳益得知,思慮半天后,將家中所剩財產交給文珍,安排好後事去縣衙投案自首。知縣沈謙升堂準備審理,誰知文珍竟突然來到大堂,說柳園是自己所殺,推入井中的。

其實在仵作驗屍時,發現柳園手中抓著一塊玉佩,玉佩上可有柳益的名字,柳園指甲內有血跡和皮屑,方才仵作檢查柳益手背,發現了抓痕。這些證據讓沈謙確定殺死柳園的應該是柳益,但現在文珍竟來自首承擔責任,這讓沈謙十分不解。

主簿方懷當年與陳康相識,對陳康與柳益的兄弟情義十分了解。方師爺對著沈謙耳語幾句,隨後二人來到後堂。方師爺將陳柳二人的過往、陳康臨終囑託以及柳園的惡行一一道來。沈謙聽完心下感慨,思慮片刻後,重新來到大堂。

沈謙屏退左右,只留方懷在一旁,沈謙長嘆一聲,問道:“柳益、陳文珍,你二人是否互有情愫,還是已經做出超越倫理之事?不可隱瞞。”

柳益低頭不語,還是文珍敢言,她抬頭說道:“稟報大人,我對叔父是有情愫,但沒有做出不軌之事,我若謊言,死無葬身之地。”沈謙轉頭問柳益,柳益未言,只是點了點頭。

沈謙聽完沉思不語,許久後讓差役等人重回大堂。沈謙宣判:“依律,父親打死忤逆子,杖六十,充軍戍邊。本官痛恨柳園之惡,也體諒柳益大義,故判柳益杖六十,發配大同邊塞勞役一年,陳文珍隨同,勞役期滿,終身不得返鄉。”柳陳會意,叩謝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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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珍回家後,變賣了房屋家產,帶著錢財隨同柳益一同去往大同邊塞。

陳柳走後,主簿方懷問沈謙:“大人,為何要讓陳文珍隨同,判二人不得返鄉呢?”

沈謙嘆聲說道:“二人既然有情,何不撮合?但你想想,他日二人若回到廬江結合,能逃得過本鄉人的口水嗎?世俗眼光,人言可畏啊!”

方懷聽完感慨不已:“大人真通理知善之人,屬下敬佩,柳益和陳文珍也會感謝大人的。”

編後語:陳康和柳益的兄弟情義令人嚮往,柳益為民除惡,大義殺子也值得敬佩;沈知縣通理知善,敢於打破倫理綱常更是令人尊敬。所謂天道人心,自有公論,沈知縣的判決,既嚴肅了法紀,又照顧了人情,同時也兼顧了倫理綱常;特別是判其終身不得返鄉,也算顧全了柳陳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