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大馬路中間放了一個紙箱,確實妨礙交通,若是空紙箱,大媽勤儉持家我不覺得有什麼錯,雖然後來他追大媽發生意外,那是交通事故,和大媽沒直接關係,這樣判如果那個人不借他電動車他也不會出事,也要負點責任,不是嗎?下貨為什麼在馬路上,是不是老闆也有責任是不是?我覺得,若是一個空紙箱,老太太判的有點重,若是紙箱裡有東西,那麼不值得同情!你想想,你約個朋友或者同事出來玩,他遲到了,你催促了,他出事故你是不是也有責任!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一面之詞不可信,要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果那箱子在路中間阻礙了交通又沒寫有說明,又會是怎樣呢?你們說的也有理,難怪現在老人摔倒了也沒人敢扶,有路障也沒人敢清,這社會都是各自為戰,自掃門前雪。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事情的真實情情況,是史大媽騎電瓶車經過路口時,撿了一個紙箱,失主馬某為了要回紙箱拼命追趕,不料途中遭遇車禍導致不幸死亡。這個案例,要看史大媽在什麼位置上撿的紙箱,按照現實位置堪察判斷,進行了解史女士撿的紙箱到底是,撿的還是搶的或是偷的,這是整個案件演變的關鍵點。但是可以肯定的確定,該紙箱確實是馬某人的。如果該紙箱是落在大路中間時,被史女士撿到的,那就不是搶的,也不是偷的。如果該紙箱是在挨著馬某房子的路邊上的,如果馬某不在現場,那就是偷拿的!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如果該紙箱是在馬某當時作業點的路邊上,恰巧馬某人不在現場,那就是史女士偷撿了馬某人的紙箱。如果馬某人的紙箱確實是路中間距地帶撿到的,而馬某人也不在現場,而是事後才發現自己的紙箱,被史女士撿走了,這於偷和搶無關,如果馬某當時也是在現場點作業,在大路中間處撿到的紙箱也是和偷的搶的無關連,是屬於正常性質條件的。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如果馬某人是在現場點作業時,而且該紙箱又是在路邊上,明知道該紙箱是馬某人的,而且還是偷撿或是搶撿了馬某人放在現場作業點路邊上的紙箱,而且馬某人立刻就發現了史女士撿去了他的紙箱,而且是立即追趕叫喊史女士還他的紙箱,(如果史女士騎著電瓶車子經過的,而且也確實沒有聽到後面馬某人追趕時的喊叫聲,那麼史女士還是要負責馬某人事故的一半責任),如果此時史女士是聽到了馬某人在後面追趕叫喊,紙箱是我的,把紙箱還給我的叫喊聲,如果此時史女士為了貪圖該紙箱,而且故意裝作沒有聽到馬某人的叫喊聲,那麼馬某人的車禍事故,完全由史女士全全負責。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非常正確,我上次看一新聞,大媽在小區裡也撿了,一包醫療器械包裝的好好的,小夥子忘了拿身份證,上樓拿了個身份證,下來就沒有了,報警查了幾個小時才找到,也說撿的,人家明明包裝的好好的放旁邊,不礙事地方,說看沒人要就撿走了,差點耽誤一臺手術,最後批評一下就拉到了,我覺得就應該判刑,差點毀了病人一生,現在一聽到“沒人要,撿的”這個詞語就煩感。

明顯重判了,注意看,是紙箱子,不值錢的紙箱子,報警估計都不會出警,在看事故責任方,死者主要責任,司機次要責任,老人次要責任,老人如果賠30萬,司機賠多少?

如果那個人不借他電動車他也不會出事,也要負點責任,是嗎?下貨為什麼在馬路上,是不是老闆也有責任是不是?我覺得,若是一個空紙箱,老太太判的有點重,若是紙箱裡有東西,那麼不值得同情?

不是老人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心存惡意人,從小到老是改變不了的,甚至老了更壞,明明是偷還要狡辯成撿,心裡明鏡似的,這種人應大量報光,法律制裁,讓這種人有所警衛,現在這種老年人太多了,好像誰欠他多少似的,我就遇見好多不善良的老年人。

大媽撿了一隻紙箱,卻被判賠三十萬,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

支援法院判決。一、紙箱內肯定裝有物品,失主才會拼命追,大媽撿紙箱也明知箱內有物品才耳聾。二、大媽\“撿紙箱\”沒有交給警察或原地等失主,私自佔有目的明顯,三、失主追趕大媽發生車禍而亡,與大媽有直接因果關係。四、大媽與車禍司機對死者,負有經濟賠償責任。

這樣的判決搞得人人自危,對社會和諧進步與發展造成嚴重的惡劣影響,必須堅決剎住。交通事故自有交通事故的處理和賠償。大媽撿紙箱與交通事故本身並無因果關係,如果因果關係成立,那麼大媽就有過失殺人之嫌了,這顯然不是事實。因此,因果關係十分牽強。法院判決不以交通事故的認定為依據的做法是十分錯誤的,對社會的危害是極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