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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與焚書坑儒:一次改變歷史的宴會與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焚書”事件起於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咸陽宮的一次宴會。

在這次宴會上,博士70人上前為始皇敬酒祝壽。僕射周青臣乘機貢諛,說了ー通歌功頌德的話,盛讚郡縣制。博土淳于越對周青臣的“面諛”十分反感,發言主張效法商周,實行分封制,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

始皇把淳于越的意見交諸臣評議。丞相李斯駁斥了淳于越的觀點,進而對當時的學風士習提出嚴厲批評雲:“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他認為如果不制止這種行為,“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建議頒令禁締,並預擬具體條款如下: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秦始皇與焚書坑儒:一次改變歷史的宴會與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

也就是說,真正意義上的“焚書”是指秦始皇下令焚燒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與不屬於博士館內的《詩》、《書》等百家書籍。另外在“焚書”期間他還嚴禁人們私自談論《詩》、《書》並大力根除私學。若有人私談將予以死刑乃至滅族;若有人想學法令必須拜官吏為師。

秦始皇並沒有焚燒所有的民間文籍,也沒有禁止一切學習途徑。譬如醫藥、卜筮、種樹等書籍便不在焚燒之列。當然有些焚書內容早已印進人們的腦海,避過了“秦火”。像後來出現的不少古籍,就是憑藉這些人的記憶復原的。秦始皇焚書在學術史上的最大影響,是導致“漢學”即章句訓詁之學興起。新唐書藝文志序雲“自六經焚於秦而復出於漢,其師傳之道中絕,而簡編脫亂訛缺,學者莫得其本真,手是諸儒章句之學興焉。”兩漢今古文經學之爭,以及漢以下《尚書》等典籍的真偽之爭都與秦皇焚書有直接關係。

秦始皇與焚書坑儒:一次改變歷史的宴會與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

至於“坑儒”這一說法,現代歷史學家們仍觀點不一。

譬如民國興起的“疑古派”認為根本不存在“坑儒”,此乃後人杜撰。但近年來的考古發現逐漸打破了這個觀點。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坑儒”有斷章取義之嫌。秦始皇確實坑了一些人,但這些人並非“儒生”,而是引用儒家經典批評時政的“方士”。

而這一觀點與司馬遷的《史記》大致相符,其記載是這樣的:據說秦始皇當年為了長生不老,曾派遣許多方士入海尋求神仙與不死藥。這不僅耗費大量金錢,而且方士們大多一去不返。就在“焚書”的第二年,方士侯、盧二生答應為秦始皇尋藥,但他們自知無果,害怕被處死,便攜求仙鉅款逃離。更可惡的是,他們在逃離前還誹謗秦始皇暴戾自負、專用御吏、貪戀權勢等。秦始皇聽後火冒三丈,即刻命人徹查咸陽城內其餘方士。沒想到這些方士相互指攀,竟牽扯出四百六十餘人,最終秦始皇將他們全部活埋。

秦始皇與焚書坑儒:一次改變歷史的宴會與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

古文獻中關於“坑儒”的記載和地點

《文獻通考·學校考一》記載:始皇使御史案問,諸生傳相告引,至殺四百六十餘人。又令冬種瓜驪山,實生,命博士諸生就視,為伏機,殺七百餘人。二世時又以陳勝起,召博士諸生議,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數十人。

據以上引文,則秦始皇有兩次坑儒,後一次所坑與秦二世所處罪者(處罪方式不明)均為“博士諸生”,即國學生員。第一次坑儒即《史記》所載“坑之成陽”的那次,具體地點和情節不詳。第二次“伏機”坑儒情節,見於唐顏師古為《漢書·儒林傳序》所作注中。註文雲:

今新豐縣之處號憫儒鄉。溫湯西南三里有馬谷,谷之西岸有坑,故老相傳以為秦坑儒處也。衛安《詔定古文尚書序》雲:“秦既焚書,患苦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令冬種瓜於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視之,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

秦始皇與焚書坑儒:一次改變歷史的宴會與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

當然史料並非百分百正確,但由此我們能推測出秦始皇焚書、厭儒的原因。或許除了他無法忍受他人批判外,還源自他厚今薄古的思想、極度強烈的控制慾、尋不得仙丹妙藥的懊惱。而這些皆是秦朝建立君主專制主義制度的政治需要。只不過秦始皇下藥過猛,導致百家經典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