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富人把窮人十萬車砸了,窮人憤怒把富人二百萬車給砸了,該怎麼賠付

富人把窮人十萬車砸了,窮人憤怒把富人二百萬車給砸了,該怎麼賠付

從民事賠償的角度看,行為人要對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責”,其法理主張是“損壞的東西要賠”。這樣的話,邏輯關聯的話題就來了…

富人賠損大不了10萬,而窮人得拿出幾十萬,如果破損程度折價近半,得拿出近百萬的賠償。但是窮人是拿不出錢的,是沒錢可賠的,即便在法理上,把富人的“有錯在先”拿出來,減少窮人的“等損賠付”,還是讓庭外難以執行,因為窮人就是沒錢,這也就讓富人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肚裡咽!

富人把窮人十萬車砸了,窮人憤怒把富人二百萬車給砸了,該怎麼賠付

當初富人的傲慢任性耍了威風,窮人的骨氣對抗逞了“不服氣之能”,雙方的共同損失因“鬥氣”有了疊加,窮人無力為損失買單,只能讓富人“接單”了,誰讓你惹窮人生氣對抗?光著赤腳的能怕你穿著防滑鞋的?

人在激怒中對抗時,是想不到損壞的後果有多嚴重,只有激情發洩的衝動,既然“二人互動”形成一個暫時的“共同體”,我窮人無錢買單,拿你的損失折磨你,死豬不怕開水燙,拼了命也要把“受氣還”,你損我損是怒情不自禁,你富人任性遇上我窮人不自制,就別怪我“不認你豪車助勢,也不認慫”!我不服氣,也要借“以牙還牙”鬥氣瀟灑露頭一回。

富人把窮人十萬車砸了,窮人憤怒把富人二百萬車給砸了,該怎麼賠付

事後想想,富人的自我存在感有了張揚任性,不自律才會任性胡為,你以為有錢任性就可以砸錢買來平衡,不怕死的“硬茬”就在你的人生途中,說不定哪一天會遇上,別人無力為損失買單時,只得你為其自身的任性連帶後果全買單,窮人無力在經濟賠償方面負責,只有你自己負責了,誰怪你的任性遇上窮人的不服氣?!

雙方有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之動機,已經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顯然窮人的犯罪金額要遠遠高於甲的犯罪金額,根據“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最後法院肯定判決窮人更重的刑事責任。

這件事情對窮人來說,也是相當不值,雖然他看起來只是以牙還牙出了氣,但無論是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都比甲更重。這也是窮人一方的咎由自取,法律明明賦予了你維權途徑,你卻非要任性出氣報復,自己吃虧也不輕。

思鄉人於2020年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