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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焦仲卿劉蘭芝曹操劉備看漢朝婚俗:焦母當時的做法並沒有錯,犯錯的是誰?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但故事裡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我們細看焦仲卿與劉蘭芝的悲劇,有時候會閃過這樣一個念頭:面對有些在當時看來並非全無過錯的兒媳劉蘭芝,那個悲傷婆婆的做法好像合情合理——如果瞭解時代背景,關於焦仲卿之母是不是惡婆婆這個問題,可能還會有另外一個答案。孔雀東南飛悲劇發生在漢獻帝建安年間,這期間正是曹操執,三國紛爭殺伐不斷人口凋零,廬江府如果是一半屬東吳一半屬曹魏的廬江郡,那麼此地一直是兵火不斷,孫曹兩家在此不止發生了一次戰鬥。焦仲卿是廬江府小吏,他的父親也健在,很奇怪家中一切事情為何都由母親做主,包括休妻這樣引發家庭地震的大事。這可能是因為作為一家之長的焦父,在這件事上也是左右為難。

從焦仲卿劉蘭芝曹操劉備看漢朝婚俗:焦母當時的做法並沒有錯,犯錯的是誰?

一、焦母命令兒子休妻,是否合理合法?讀者諸君都知道,當時名義上的皇帝還是劉協,他秉承的“以孝治天下”理念,曹操也不敢摒棄,因為那是當時官僚士大夫階層不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別說是休妻,就是讓他殺妻,焦仲卿也只能先遵命而後自殺,這叫“孝義兩全”。很多人都說焦仲卿之母是個惡婆婆,就是看劉蘭芝不順眼,想幫兒子另覓新歡。但是處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絕大多數婆婆都會做出跟她一樣的艱難抉擇:命令兒子休妻。按照漢朝法律制度,休妻必須有理由,這就是“七出三不去”: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是為七出之條;有所娶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是為三不去。“七出三不去”是明確記載於漢朝道德規範《大戴禮記·本名第八十》中的,同時此書還指明瞭孝順兒子應有的做法:“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歿,以哀,祀之加之;如此,謂禮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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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規定,賦予了父母對兒子無限的權力,兒子只能無條件服從。所以當焦仲卿在替妻子辯解不被採納之後,即使有一萬個不願意,也只能違心聰明——這在現在不可理解,但在當時則是“孝”的表現。那麼焦母是不是一個蠻橫不講理的惡婆婆呢?放在婚姻自由的今天,當然是,但是放在漢朝,則絕對不是,因為她命令焦仲卿休妻,完全是按照當時的禮法行事:劉蘭芝觸犯了七出之條的第一條:無子。如果我們多讀幾遍原詩,就會看清焦家狀況:焦仲卿應該還有一個大哥,但是已經不在了,焦仲卿結婚的時候,只有一個剛會扶床走的妹妹。漢朝的床沒有腿,實際就是坐臥之榻,現在某些國家還有,它們叫榻榻米。漢朝的坐臥之榻,也就是一尺高左右,可見焦仲卿之妹應該一歲到三歲之間,現在小姑子已經長得跟嫂子一般高了,可是還沒有抱過侄子,焦母這麼多年,也沒抱上孫子。按照七出之條,焦母有權利要求焦仲卿跟劉蘭芝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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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焦母和劉蘭芝,是誰先提出的離婚?婚後多年無子,劉蘭芝應該是比較痛苦而且內心矛盾的,而且離婚也是她自己出動提出來的:“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劉蘭芝這番話翻譯過來,意思是這樣的:你每天上班很忙,咱們很少見面,所以生不出兒子,不是我的責任;你家生活太辛苦,婆婆事兒太多,我不想待下去了,你去跟你爸你媽說,把我休了算了。這本來是小兩口的悄悄話,劉蘭芝也就是抱怨幾句,暗示焦仲卿常回家看看,不能種了公家的天荒了自家地,只要有了大胖兒子,老太太的態度也會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可焦仲卿是個老實孩子,居然把妻子的私房話當真向母親彙報了。於是焦母很憤怒:“我忍了她很長時間了,只是還沒好意思說出來,既然她要走,就趕緊打發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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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想抱孫子,可是家裡這棵獨苗只開花不結果,納妾肯定也是不可能的——這小兩口感情很好,女方很有錢也很有勢。既然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焦母自然求之不得順水推舟,悲劇就這樣發生了:孔雀東南飛,實際就是小窩裡的私房話洩露出去引發的蝴蝶效應,雙方積怨已深,焦仲卿不會彌縫,這才引爆了婆媳情緒,讓本已緊張的關係徹底崩斷。焦仲卿無法拿法理來勸諫母親,父親又不表態,這不表態其實就是默許:因為婚後多年無子是事實,劉蘭芝有父母兄弟可依附,夫妻二人也不是前貧賤後富貴,至於有沒有替焦家守喪三年,這一點無從說起——公姥尚在,給誰守孝?犯了七出第一條,又不能按三不去規定留下來,只好勞燕分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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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劉蘭芝被休之後,是否受到了歧視?劉蘭芝與焦仲卿離婚之後,並沒有受到任何歧視,登門求親的還是絡繹不絕,這跟當時的環境有關:漢朝並不禁止甚至鼓勵婦女再嫁。熟悉漢朝歷史,尤其是漢獻帝建安年間歷史的人都知道,離婚或喪偶之婦,在當時很受歡迎。建安年間大漢帝國的實際掌控者曹操,就特別喜歡離婚者和未亡人,比如張繡的嬸子,就是一位未亡人,他為了這位孀婦,還搭進去了兒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將典韋,曹丕也是在亂軍中撿了一條命。大難不死的曹丕後來娶了一個媳婦叫甄宓,還生了魏明帝曹叡——甄宓原先其實是袁紹的兒媳婦。為了秦宜祿休掉的妻子杜氏,曹操還跟關羽弄得很不愉快——很多人都把秦朗之母杜氏說成是秦宜祿之妻,這是不對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前妻,當關羽和曹操爭奪的時候,杜氏已經被秦宜祿休掉了,她的身份跟劉蘭芝是一樣的:“朗父名宜祿,為呂布使詣袁術,術妻以漢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曹操收納了不止一個有婚姻經歷的女子,劉備也有樣學樣,笑納了同宗劉瑁的未亡人,而且先封漢中王后,後立為皇后,最後此女成了蜀漢太后,連諸葛亮也要給她十分面子。

從焦仲卿劉蘭芝曹操劉備看漢朝婚俗:焦母當時的做法並沒有錯,犯錯的是誰?

細看《孔雀東南飛》,我們就會發現:這其實是理念超前的小兩口和觀念傳統守舊的婆婆之間無法調和的矛盾。焦母希望兒子傳宗接代,兒子兒媳感情不錯但乏嗣無後,眼見得焦家即將斷了香菸。按照當時的禮法,劉蘭芝可以離婚再嫁,但她忠於愛情,死也不肯改嫁,焦仲卿也拋下老母小妹,與愛妻攜手共赴黃泉——至於家裡失去了他這根頂樑柱之後會怎麼樣,心碎的焦仲卿已經無暇顧及了。縱觀整個事情經過,我們還能看出劉蘭芝是一位自尊心極強的剛烈女子。分手之際,焦仲卿表示這件事先冷處理一下,等老太太火消了,咱們再想辦法,可能焦仲卿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老母時日無多,咱們來日方長。”在回孃家之後,面對縣令三公子和府君五公子的求婚和父母兄弟的勸說和冷言冷語,她挖了一個坑:“雖與府吏(指焦仲卿)要(有約在先),渠會永無緣。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劉蘭芝此時已經報定了必死之心,臨終前給家裡留下了一個大麻煩:彩禮已經收了,婚事也預告了,結婚那天,新娘子死了,這臉可丟大了。更為悲催的是空歡喜一場的府君和他那個當了望門鰥夫的五兒子:一家女百家求,你已經許婚,可是卻在結婚當天投水自盡,我們招誰惹誰了?

從焦仲卿劉蘭芝曹操劉備看漢朝婚俗:焦母當時的做法並沒有錯,犯錯的是誰?

四、結論:孔雀東南飛是自相矛盾的封建禮法釀成的悲劇細看古代禮法,我們就會發現其中有很多矛盾之處:既向女性灌輸“從一而終”的觀念,有不反對女子再嫁,包括英明神武的漢世宗孝武皇帝劉徹,也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姐姐:孝景皇后王娡,也是在結婚生女之後跟金王孫離婚之後入宮,最後母儀天下,連她跟前夫生的女兒金俗、同母異父的弟弟田蚡,也都攀龍附鳳飛黃騰達。在漢武帝之前,就已經有“先賢”率先垂範:西漢丞相陳平娶了一個正妻,此女再嫁五次才成了陳夫人。從皇帝到丞相再到割據梟雄,漢朝末年尤其是漢獻帝建安年間,再醮之婦比比皆是,偏偏是焦仲卿這個廬江府小吏和劉蘭芝這個大家閨秀,還抱著從一而終的舊禮法不放,甚至不惜以死明志。歸根結底,孔雀東南飛都是自相矛盾的封建禮法釀成的悲劇:要是放在現在,丁克是一種時尚,兒媳不欺負婆婆就算是好的了,很少有婆婆會為了抱不上孫子命令兒子離婚——命令也不好使,大不了去做一個試管就是了。

從焦仲卿劉蘭芝曹操劉備看漢朝婚俗:焦母當時的做法並沒有錯,犯錯的是誰?

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孔雀東南飛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要是放寬胸懷放遠目光,我們就會發現在這幕悲劇中,誰都沒有錯:焦母為延續焦家血脈而命令兒子離婚,沒錯;焦仲卿劉蘭芝以身殉情,也沒有錯,錯的是那個時代,是那個時代自相矛盾的禮法。焦父焦母老年喪子,劉家痛失愛女,府君父子顏面掃地,實際是起源於小兩口的枕邊絮語,被畸形禮制無限放大,這才釀成了孔雀東南飛的悲劇。咱們回放孔雀東南飛悲劇,既不是為棒打鴛鴦的焦母辯解,更不鼓勵青年男女殉情輕生——有捨生赴死的勇氣,還有什麼困難是不敢面對的?我們看問題,要放在事件的時代背景下綜合考慮,焦劉兩家的悲劇,在今天應該不會重演,但願不會重演。至於焦母、焦仲卿、劉蘭芝到底誰錯了,我們只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是非曲直,就留給讀者諸君評判吧……喜歡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說說自己的意見,我們一起來討論,分享自己的觀點,說的不對的也要指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