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可怕!這裡發生一起疑似非法持槍械鬥毆案件

西方國家頻發槍支暴力事件

一次次令人們扼腕嘆息

所謂“槍支自由”的惡果

讓我們更加清楚地瞭解

必須堅定支援我國槍爆物品管控措施

12月10日凌晨3時許,在崇左扶綏縣新寧鎮同正大道某店面門前路邊,發生一起疑似非法持槍械鬥毆案件。目前,涉案人員李某華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抓獲歸案。

可怕!這裡發生一起疑似非法持槍械鬥毆案件

警方抓獲嫌疑人李某華

經查,李某華因車輛擦碰問題,與李某文、方某、方某森、高某祺等人發生爭執,期間李某華拿出一支“砂槍”疑似物,用“槍托”對李某文等四人進行擊打。

扶綏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民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理,當場查獲涉案人員李某華,繳獲槍支疑似物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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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這裡發生一起疑似非法持槍械鬥毆案件

李某華指認非法持有的槍支

李某華非法持有的槍支疑似物已移交崇左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進行鑑定。目前,該案正進一步調查中。

扶綏警方提示您

1

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私藏攜帶槍支彈藥及涉槍涉爆物品,凡是非法持有、私藏槍爆物品的,要立即主動上繳;對拒不交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

管制刀具指匕首、三稜刀、彈簧刀(跳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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