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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2個月水費高到離譜,竟要1.6萬元?物業:業主自行承擔

作者:馬婷

編輯:林晨

導讀: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水電似乎成了最基本的生活要求,雖然是最基礎的,但沒有水電的日子可是相當難熬。尤其是水,人離了水可是連命都保不住呢。平時家裡面停水什麼的,都覺得相當的難受。當然現在水資源這麼緊缺,水費又這麼貴,節約用水就顯得迫在眉睫。

但是在這個人人都提倡節約用水的年代,不久前,家住廣西的廖女士卻在兩個月之內的家用水費達到了1。6萬元,這個數字明顯很不正常,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去看一下,到底廖女士這1。6萬的水用在了什麼地方吧。

原來是水管漏水

抄表員去廖女士家抄表的時候發現了一件不尋常的事,那就是廖女士家的水錶轉得特別快,而抄表的同時廖女士也並沒有開啟任何一個水龍頭。錶停不下來,抄表員就沒有辦法讀表,感覺到不對勁的抄表員立馬將水閥關閉,等到水錶不轉的時候抄表員仔細一看,發現廖女士這兩個月用水量竟然高達3980多立方米的水,費用要一萬六千多。這下廖女士和抄表員都傻眼了,廖女士認為這兩個月的正常用水跟平時差不多,不可能多用這麼多水,於是翻出來近一年的繳費單,發現平時兩個月的水費都不超過100元。抄表員看了看錶示有可能是連線水錶的地下水管裂了,果然廖女士開啟水閥發現附近有個下水井邊上就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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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與水務公司統統不承擔責任

廖女士找到物業說明了此事,物業卻表示這件事不歸他們管。自從將水錶改造成一戶一表之後,用水方面物業就不再參與管理了,而是由水務公司接手。廖女士找到了水務公司,水務公司同樣表示不承擔這筆1。6萬元的水費,對於管道維修之類的全部是由住戶自己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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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徑維權

廖女士諮詢過律師之後,律師給出的建議是讓廖女士走法律途徑解決,因為物業有義務提醒廖女士關於管道洩露的事,而此事明顯物業並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

女子家2個月水費高到離譜,竟要1.6萬元?物業:業主自行承擔

現在幾乎大部分小區都有物業去管理,同時物業也會收取相應的物業費。稍微高檔點的小區一年的物業費也並不便宜,如果連水管破裂這麼點小事都不能幫業主注意並提醒到的話,那麼物業公司又有什麼理由去收取物業費呢?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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