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透過國家摩托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顯示:
駿騎公司銷售的“三松”、“盛江”、“雄鷹”3個品牌的電動三輪摩托車均屬於不合格產品
。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9條規定,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處罰。
此次由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組織開展的聯合行動,是重慶交巡警按照
“
以打促管
”
的工作思路,透過對個案的深挖、源頭的打擊,力求為全市的超標電動車治理提供一條務實有效的解決之道,從根本上減少違法違規載體進入交通管理環節,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目的。
2021年是新國標施行的一年,超標車、不合格車輛將遭到管控,希望廠商、經銷商以及使用者都能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