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或許阻礙人工智慧的並非技術,而是背後引發的法律和倫理問題

新技術的發展,一方面改善著人類的生活質量,卻在另一方面又引發著新事物帶來對已有生態的衝擊。這可以看作是新技術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但又是一個無法逃避的問題,人類不能因為害怕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發停止發展新技術,又不能任由這種負面影響當下的人類生存。當下人工智慧技術的飛速發展就帶來諸如此類的問題,比如無人駕駛。

在國內來說,無人駕駛提的最多應該是百度。去年7月份,百度董事長李彥宏在北京五環秀了一把無人駕駛技術,為此,李彥宏因無人駕駛違反相關規定還吃了罰單。隨後該事件便在網上引發了各種討論,其中關於無人駕駛的法律責任問題如何界定成了公眾關注的焦點。但百度李彥宏卻沒有正面迴應,或者說,作為公眾人物的他,也無法準確拿捏的對公眾迴應這個問題。

近些年,得益於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無人駕駛成熟的很快。在去年年底結束的第四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百度李彥宏便向外界透露將會在2018年進行無人駕駛量產。可想而知,無人駕駛在技術層面已經逐步實現,但對於它所帶來的法律和倫理問題,相關的討論還很不充分。就拿李彥宏無人駕駛上五環吃罰單的事件來說,本身無人駕駛車的“軋實線”行為確實屬於違章行為,而且還違反了限行規定,但這幾點似乎跟無人駕駛技術本身無關。那究竟是乘坐人還是背後的汽車製造商或者是無人駕駛軟體技術提供商來為此買單呢?

眾所周知,出行問題跟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無人駕駛汽車一旦真正上路執行,其影響面之廣不言而喻。所以對於其帶來的法律和倫理問題更應該未雨綢繆,展開廣泛討論,力爭在一些重要問題上能夠達成共識。這樣才能儘可能減少新技術帶來的負面影響,幫助社會和公眾提前做好準備。

不僅是國內,在國外的無人駕駛同樣面臨這些問題。作為在自動駕駛領域率先步入商業化的特斯拉,其研發的Autopilot已經發生了好幾次車禍。同樣的爭執是事故責任的歸屬,是技術的不成熟還是人為因素的影響。但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但任何一項技術,在完全成熟之前,甚至是在技術真正成熟之後,人為干預都是機器所不能完全替代的。這重點就在於背後所引發的社會法律及倫理問題。

從法律層面來說,主要是無人駕駛發生事故後,法律責任該如何認定和歸屬。因為汽車本身不能作為法律責任主體,所以相關的汽車所有人、乘車人、車輛的硬體製造商、車輛自動駕駛軟體供應商都有可能成為法律責任主體。在這樣一個涉及人員眾多、關係複雜的法律事件中,認定法律責任以及確定責任歸屬,難度遠遠大於有人駕駛汽車的情況。無論對立法機關、執法部門、司法部門來說,還是對汽車生產者、所有者、乘車人、交通事故其他當事人來說,要達成相關的共識都面臨很大的難度。

當然,除了法律,還會涉及倫理問題。試想,一輛無人駕駛的車輛發生了交通肇事,人們可能很難接受這樣一個事實:交通事故受害者是被機器和自動駕駛軟體致傷、致殘甚至致死。可以預見,無人駕駛汽車一旦發生惡性交通肇事,其引發的倫理爭論必然十分激烈。

而不管問題來源於法律還是倫理層面,這都是無人駕駛技術發展所要面臨解決的。當然在人工智慧領域,遠不止無人駕駛一個問題所在。種種跡象表明,在未來一二十年之內,大資料、人工智慧有可能大大改變現有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這改變的背後,絕不是一個技術就能搞定所有,如影相隨的法律問題和倫理問題可能更加複雜、更加棘手。對此,政府、企業及社會公眾都應該要有一個客觀準確的認知,迴避不是解決辦法的良策,未雨綢繆地展開討論並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範措施,才能更好的享受新技術帶來的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