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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心!在南昌亨得利花3萬多元買的手錶,卻問題頻頻!

近日,宜春奉新縣的許先生向記者反映稱,2019年3月3日,妻子在南昌勝利路步行街亨得利鐘錶店買了一塊名士手錶,總價是33800元,沒想到,這塊手錶戴了不到20天就出問題了。

3月21日,手錶指標不僅由銅黃色變成了黑色,表還不走了。“當時我很納悶,這麼貴的表怎麼會出現這種問題。”隨後,許先生來到亨得利討要說法,店裡表示會給他更換一塊同一型號的手錶。

4月18日,許先生拿到了一塊一模一樣的手錶,本以為就沒什麼事了,但戴了幾個月後又出現了問題。“11月24日,手錶指標又停轉了,只用了七個月!目前手錶已經送到了廠家做質檢。”許先生對亨得利售賣的這款手錶的質量已經不信任了,向店裡提出退貨,卻遭到拒絕。

鬧心!在南昌亨得利花3萬多元買的手錶,卻問題頻頻!

12月19日上午,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南昌亨得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萬賢敬。他了解事件原委後告訴記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該消費者的購買時間已超過了退貨的期限,而且消費者之前同意了返廠檢測,如果有問題可以幫他維修好。

記者檢視“三包”有關規定發現,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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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