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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刪減商品服務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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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刪減商品服務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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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依據及申請條件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商標註冊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檔案接收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申請人已經提交註冊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申請刪減商品/服務專案僅限於商標註冊申請過程中商標,包括異議、不予註冊複審及訴訟過程中的商標。註冊商標應辦理登出申請。

二、辦理途徑

申請刪減商品/服務專案有以下途徑:

(一)申請人自行提交電子申請。

透過網上系統提交申請。提交方法詳見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網址:http://sbj。cnipa。gov。cn/wssq

(二)申請人可到以下地點辦理:

1.直接到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受理視窗辦理。

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標受理視窗受理商標變更、轉讓、續展申請等業務,申請人可就近辦理,視窗地址請查閱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欄目或 “常見問題解答”欄目《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和地方商標受理視窗彙總表》,網址:http://sbj。cnipa。gov。cn/gzdt/201811/t20181107_276856。html

2.到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辦理

廣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大廳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流花路117號內12、14號樓一樓 郵編:510014 諮詢電話:020-83772305

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大廳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漕寶路650號一號樓一樓郵編:200235 諮詢電話:021-23521800-0

重慶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大廳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對山立交科技金融大廈5號樓郵編:400023 諮詢電話:023-65854191,65854187

濟南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大廳地址:濟南市高新區天辰路2177號聯合財富廣場2號樓南側大廳  郵編:250000諮詢電話:0531-89700542

鄭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受理大廳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永和龍子湖廣場B座32層 郵編:450046 諮詢電話:0371-88905323

3.直接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

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205辦公室。

4.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郵編:100055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6:30

諮詢電話:010-63218500

(三)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三、申請書式

需要刪減註冊商標或註冊申請中的商品或者服務專案的,應當填寫《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書》,但不能對商品或服務專案加限定或修飾詞句。

四、申請材料及辦理流程

(一)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

(4)申請檔案為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不得修改格式。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所附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後面填寫證明檔案號碼,電子申請除外。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地址填寫,證明檔案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國內申請人不需填寫英文。

(5)屬於共有商標的,申請人應當在“是否共有商標”選擇“是”,非共有商標選擇“否”。

(6)共有商標申請刪減指定的商品/服務專案,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名稱/地址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地址,其他共有人名稱/地址依次填寫在申請書附頁上(可再加附頁)。代表人及其他共有人均需在申請書或委託書蓋章或簽字。非共有商標的,不需提交附頁。

(7)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並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並加蓋代理機構章戳。未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的,不需填寫。

(8)申請刪減的商品/服務專案名稱應與商標註冊申請時填寫的商品/服務專案名稱相同,按類別號分段落填寫(可再加附頁)。申請刪減一個類別中全部商品/服務專案的,在商品/服務專案處填寫“全部”字樣。

(9)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10)註冊商標,需要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的,應辦理登出申請。

(二)繳納商標規費

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按類別收變更費,一個類別受理刪減商品/服務專案費為150元人民幣,電子申請免費。具體請見收費標準:http://sbj。cnipa。gov。cn/sbsq/sfbz/

五、注意事項

1。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提交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2。如果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發出補正通知書,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不予核准。

3。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核准通知書》。

4。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被不予核准的,商標局將發出《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不予核准通知書》。

5。共有商標的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核准後,《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核准通知書》或《刪減核定使用商品/服務專案證明》僅發給代表人。

6。申請人以紙件方式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相應文書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送達給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送達給該代理機構。

7。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8。在商標局核准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之前,申請人可以申請撤回。

以上內容於2019年11月修訂,如果以後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註冊大廳工作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工作人員的要求為準。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