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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糾紛如何解決?上海高院明確三種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糾紛如何解決?上海高院明確三種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糾紛如何解決?上海高院明確三種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為統一裁判標準,讓損害賠償回歸版權使用市場規律,近日,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經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

制定出臺《關於卡拉OK經營者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損害賠償數額計算問題的解答》

(以下簡稱《解答》),合理確定卡拉OK經營者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的損害賠償數額,促進規範上海地區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秩序。這也是上海高院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認真開門納諫,把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要舉措之一。

近年來,著作權權利人向卡拉OK經營者提起訴訟的案件頻發。卡拉OK經營者面臨反覆被起訴的狀況,卡拉OK經營行業的版權使用秩序因此受到嚴重影響。

鑑於此,上海高院依託上海法院智慧財產權案件管理系統的大資料分析平臺對此類案件進行統計和調研,發現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各地法院普遍以某一固定的單曲判賠金額乘以涉案歌曲數量來計算每個案件的判賠金額,該做法不能準確體現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容易出現判賠金額畸高或畸低情形,並誘發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的商業化維權。

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糾紛如何解決?上海高院明確三種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今年6月,上海高院召開卡拉OK版權保護座談會,主動聽取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市文娛協會)及相關企業代表意見建議,與會代表一致認為,著作權保護應以鼓勵創作和促進作品傳播為目的,法院應進一步完善司法保護舉措,透過正確裁量智慧財產權價值,合理計算侵權賠償數額,減少非理性訴訟。

為精準聚焦問題癥結,及時迴應保護訴求,近日,上海高院對全國法院相關案件裁判規則進行調研梳理,並運用經濟學分析方法擬定了版權使用費和單次點播使用費兩種損害賠償計算依據,同時還規範了以許可使用費為基礎的法定賠償適用,提請上海法院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諮詢專家進行科學性和可行性論證,最終制定出臺了《解答》。

《解答》以

“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

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政策為基本原則,明確無論起訴的權利主體是集體管理組織還是未加入集體管理組織的著作權權利人,均給予同等水平的嚴格保護,同時規定針對全曲庫和個別曲目兩種不同的訴訟標的,分別採取版權使用費標準和單次點播使用費作為損害賠償計算依據,在點播次數無法查清的情形下,採用以許可使用費為基礎的法定賠償方式計算損害賠償數額。《解答》規定的損害賠償數額計算方式堅持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度與創新貢獻程度相協調,侵權代價與主觀惡性和行為危害性相適應,以實現促進文化創新和推動產業發展的和諧統一。

據悉,《解答》出臺後,得到了業界、學界和司法界的肯定和支援。日前,音集協、市文娛協會分別發函表示願意協調有關單位提供技術和資料支援,配合上海法院依法查明相關權利作品的實際使用情況,為準確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提供事實依據。

“下一步,上海法院將全力抓好《解答》落實,充分發揮司法規範引領作用,凝聚訴源治理合力,推動規範本市文化娛樂行業版權使用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上海高院張斌副院長表示。

|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

文字:郭燕

圖片來源網路

責任編輯

| 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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