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慣子如殺子!孩子偷東西,父親反稱:“店主看到就不算偷”

浙江義烏的一個超市裡發生了這樣一幕:

一個男孩拿起一張價值20元的卡片塞進褲子,不付錢走出店門。店主看到後,告訴孩子的父親,希望他能借此機會教育孩子。沒想到,孩子父親反稱:店主看到了,孩子就不算偷!店主無奈,只能報警。

看完這些資訊,腦子裡只蹦出一句話:慣子如殺子!

慣子如殺子!孩子偷東西,父親反稱:“店主看到就不算偷”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可厚非的,只不過,有的是“真愛”,有的只是“溺愛”,而溺愛的本質是披著愛的外衣的控制。

孩子偷偷把卡片塞進褲子,沒有付錢就走出店,很顯然這個行為是“偷”,是錯誤的,是需要父母糾正的。因為孩子小的時候,是價值觀形成的時期,而這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父母的言行教育。如果不糾正這個行為,孩子又從中得到“好處”,這個行為就會被強化。

事件中的這個男孩,為什麼拿這個卡片,也許是一時起意,也許是一時犯錯,此時父母如果能給予正確的引導,孩子就能知道這是不能做的。而這個父親,不管當時是為了“面子”的辯解,還是為了“保護”孩子,這些行為,恰恰是在“告訴”孩子,這個行為沒什麼不對,不能算偷。並且之後還揚言威脅店主,那麼孩子就會形成一種思維模式:我沒錯,都是別人的錯。可以說,這一系列操作下來,不僅讓孩子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至少是記錄在案),自己也丟了所謂的“面子”,還對孩子的教育起到了“反作用”。

慣子如殺子!孩子偷東西,父親反稱:“店主看到就不算偷”

想起伊索寓言裡的一個小故事:

一個孩子和母親相依為命。孩子第一次拿了同學的寫字板,心裡很慌張,覺得自己做了錯事,但是母親卻說有什麼不好,反正他也沒看見。後來孩子又拿了人家院子裡曬的衣服回來給母親穿,母親不僅沒批評他,還說他真能幹,鼓勵他下次多拿幾件。孩子成年後,已經養成了偷盜的習慣,而且膽子越來越大,去偷金庫,被當場抓住,判了死刑。

小偷被押到刑場,母親跟在後面捶胸痛哭。臨死之前,小偷要求讓他和母親說幾句悄悄話。母親走上前把耳朵湊過去,想聽聽他有什麼話說,小偷張開嘴,一口把她的耳朵咬了下來。

小偷憤恨地說:“我小的時候,在我偷第一個寫字板時,你如果揍我一頓,教導我這是不對的,並且讓我改正錯誤的話,我會到今天這地步嗎?”

溺愛孩子,自以為的保護孩子,其實根本不是愛。孩子也不會因此感激你,當他某一天因為這次錯誤的價值觀和行為而受到懲罰的時候,只會埋怨父母當初沒有教導好自己。

電視劇《掃黑風暴》裡的賀芸,對自己的兒子,也是一味嬌慣、縱容,還替他逃脫法律的懲罰。只是縱使手段再高、權力再大,最終這個犯下累累罪行的兒子還是得伏法。父母的能力再大,也不可能當孩子一輩子的保護傘。更別提我們絕大部分父母,都只是普通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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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捨不得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出去就得受社會的“毒打”。這真的是愛?

真正的愛,是“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不僅僅是考慮當前,更應該考慮到今後對他的影響。真正的愛,是父母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用正確的行為,去教育孩子,什麼是誠實、正直、正義。

孩子能成長為一個正直、獨立的人,才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