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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27年前,兩個孩子的屍體在張家村附近的下馬塘水庫,被外村一個趕鴨子的村民發現。其中之一是劉荷花的大兒子。村醫張幼玲發現小孩兒的屍體上有明顯的勒痕,淤青等異常跡象,顯然不像是簡單的溺亡,讓家屬報警,後經法醫確定為他殺。

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當年警察在村裡走訪調查,夜間蹲守的期間,發現張玉環在夜裡起來幾次,頻繁的開關燈。以此懷疑張玉環心虛的表現,有殺害兩個男孩的作案嫌疑。

在張玉環後來的敘述中說,警察顯然是有刑訊逼供的嫌疑的。電擊,背拷,撬棍等,最後居然牽來兩隻狼狗。如果張玉環不招供,就把他妻子和孩子也拉過來,跟他使用一樣的程式,他屈服招供入獄。

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後來張幼玲向張玉環的獄友瞭解,中和張玉環的大哥的說法,讓她認為張玉環是被冤枉的。終於在2016年,她找到律師,替張玉環伸冤。

8月4日16點左右,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殺童案”,宣告已經53歲的張玉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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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荷花的兒子。“如果找到真兇,張玉環出獄我們恭喜他。現在兇手沒找到,叫我們怎麼辦?”劉荷花的丈夫張健飛說:”不知道該相信誰,兇手可能找不到了。”

9月2日,張玉環提出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在採訪中,張玉環說,出獄後,輿論給他帶來了非常大的壓力。27年的羈押讓一些人仍然認為他是殺人犯,所以在提出國家賠償以外,他要求江西省高院在省市級媒體上對其公開賠禮道歉。

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假設真兇為張玉環,坐牢27年,法院最終判其無罪,說明確實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從法律程式而言判定不了他有罪。如果他是真兇又會再一次打臉當地的辦案機構。假如真兇另有其人,那麼這起案件果真成為冤案,說明張玉環被栽贓,憑藉其行為縝密,極強的反偵察能力,成功轉移警方視線,製造了一個驚天冤案,事後必然會將所有證據全部銷燬。就是說找到真兇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除非真兇良心發現而現身。

張玉環27年冤案向國家索賠2234萬,而被害者家屬言:真兇無處再尋

對於張玉環向國家索賠2234萬天價,部分網友表示:這個遠遠超出法律標準的鉅額國家賠償,有點獅子大開口,得理不饒人了!我們支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這是他的權利!但從張玉環原本可以預見的人生髮展軌跡來看,這27年他絕對賺不了這個錢,運氣好,270萬大概是他的極限,他敢開口要價的自信,來源於律師的慫恿,以及輿論對國家法律的脅迫挑戰。如果重啟調查,一個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作案能力都具備的人他依然會是第一嫌疑人。只是沒有收集到一錘定音的證據罷了。

可誰又關心過是受害人的這兩個孩子,關心過受害人家屬的心靈創傷呢?難道這兩個孩子不比張玉環更無辜,更應該享受他口中好的物質生活?

法無情,人有情,希望受害者家屬早日走出痛苦的深淵,也希望無辜的人能迴歸正常生活,也希望真兇早點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