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戀愛中遇到更喜歡的人,可以去追求嗎?

原創:唐英說愛

說愛情是純粹的,很大程度是因為愛情就是憑喜愛的感覺而產生。

喜愛的感覺是什麼?很多人都說不清楚,覺得就是喜歡,喜歡就愛了。

這種最原始的衝動所產生的愛,是不講條件,也不計後果的。

這就是愛情的純粹之處。

人們在說愛情是純粹的同時,又給愛情定義是神聖的,需要專一,不能三心二意,更不能欺騙和背叛。

經常有網友問,我在戀愛中遇到更喜歡的人,怎麼辦,我能去追求那個更喜歡的人嗎?

戀愛中遇到更喜歡的人,可以去追求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搞清楚愛情是什麼回事。

愛情是男女之間因為喜歡對方而產生的一種情愫,說得直白一點,就是一種抵制不住的愉悅的感覺。

既然是感覺,就需要吸引力和新鮮感來維持,或是透過相處,彼此之間產生了依賴和滿足感,讓這種感覺持續。

愛情不是一種法律契約,它可能恆久不變,也可能瞬間即逝。

如果戀愛中遇到了自己更喜歡的異性,要不要去追求,完全取決於個人決定。

但是,這種行為會受到道德譴責。

然而,道德譴責也似乎站不住腳。

比如,如果戀愛中已經發現兩個人不是很合適,而且處得並不愉快,只是因為確定了戀愛關係,不想辜負對方,或是怕被人扣上負心漢的帽子,而勉強繼續保持關係,到最後耽擱了兩人更多的青春,甚至結婚後還是要離婚,豈不是後果更嚴重,彼此的傷害更大?

情感婚姻專家想說的是,愛情需要專一,這個專一就是你跟一個異性在戀愛,就不要去同時追求另一個異性。

如果真的遇到了更喜歡的人,要去追求,那是你的權利和自由,前提是你必須處理好這一段戀愛關係。

如果沒有處理好這段感情,腳踏兩隻船,不僅是對現有物件的不公,也是對自己和新的目標的不負責任。

戀愛關係終止所造成的傷害與痛苦,看他的感情投入和付出多大。

如果不能處理好現有戀愛關係,可能會造成對方因愛生恨,做出傷害自己或對方的行為。

因此,未婚男女喜歡誰、愛誰、追求誰,雖然是個人自由,但一定要慎重其事,不能舉止輕浮,害了自己或別人。

(本文由唐英說愛原創。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