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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徹大悟:生活意義是口巨大的陷阱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九部》(61)

《生存為什麼需要意義?》

我們總是試圖尋找和確立事物存在以及我們行為的意義,我們得盡力放棄和排斥沒有意義的事物和行為,因為它們會干擾和破壞我們的目的。所以,人們最重要的行為就是做判斷,選擇某些事物、放棄某些事物,做出某些行為和拒絕某些行為。依據就是意義,有無意義是我們選擇事物和作出行為的標準,而人的一生最困難最不可拒絕的事情就是做選擇,可以說,我們選擇了這個世界,也選擇了自己的一生。

大徹大悟:生活意義是口巨大的陷阱

意義構成了我們面對的世界,意義構成了我們的存在和我們的生活,意義是我們要到達目的的強力規則。我們無法超出意義的限制,我們無法存在於這種意義或那種意義之外。意義是一隻看不見的囚籠,我們被牢牢地囚禁其間,永世不得解脫。我們沒想過,我們是被意義控制的傀儡,目的與意義就是牽動我們行為的那根線,我們誰不是那根線上的木偶?我們為什麼需要意義?那些被我們放棄和排斥的事物有意義嗎?它們的意義是什麼?我們的生存為什麼需要意義的支援?我們的生存有意義嗎?有什麼意義?

在這些問號後面,是我們極為狹窄的生存意義,即以生存為目的的選擇與行為。這意思就是,在事物存在的多種狀態中,我們只選擇與我們的生存相關的狀態,只與事物發生生存意義,不會發生生存以外的其他意義。意義就像在事物的存在中開闢出來的一條狹窄的路,只有我們人類行走在這條孤獨的小路上。且不說生存本身有無目的和意義,我們至今找不到生存的目的和意義,其實找到了才怪,因為生存不可能有目的和意義。

但是,生存卻實實在在地劃出了意義的範疇與標準,這對於人類是致命的,因為我們從此只為生存而生存,生存決定了我們對事物的選擇和我們行為的意義。我們實際上成了拴在生存這根繩索上的螞蚱,能怎麼蹦躂?我們沒有意識到,意義對我們的限制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只能畸形地生活在意義狹窄的縫隙裡,令人窒息地過完一生又一生。

大徹大悟:生活意義是口巨大的陷阱

意義對我們生活與行為的強力影響我們意識不到,比如,植物的存在意義是什麼?植物的意義是可供我們食用、做建材、觀賞、淨化空氣等等,其每一樣作用無不與我們的生存利用相關,植物與我們的生存目的無關的存在部分,有意義嗎?因為它們毫無意義,我們不屑於去認識,即便認識到了,又有什麼用處呢?沒有用處的事物有什麼意義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是如此,他人對於我,除了有利用價值和參照價值,他人的存在對於自己的生存有什麼意義呢?生存的意義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利害關係、競爭關係、甚至是你死我活的危險關係。生命意義決定他人與自己不是一體的存在關係,倫理邏輯上是絕對獨立的生命關係。

生命的意義決定了自己對他人的行為性質,人無法對他人做出超越生命意義的行為來,人與人不可能產生出生命意義以外的關係。意義如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攔在每個人面前,無論是愛與親密,還是生殖繁衍等等各種關係都無法跨越生命意義,意義無情地撕裂了事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意義如一把鋒利的刀,把完整一體的存在割裂成碎片。人們都在實現著自己的目的和意義,在目的意義這條不歸路上一去不復返。

我們以意義為依據來選擇事物和使用事物,我們自己則成了目的與意義的產物,我們不知道這導致了什麼?這導致了我們沿著目的與意義之路在畸形地發展,在變異中生活,苦難與災禍就是標誌性特徵。意義如絞索既牽引我們向前,又不斷地在絞殺我們。我們為某種意義不斷地在付出、在獻身、在譭棄自己的一生。許多意義之間不但相互矛盾,而且本身毫無疑義,此意義取消了彼意義,意義與意義的衝突讓人苦不堪言。到最後我們才發現,這一世人生,活得完全沒有意義。

大徹大悟:生活意義是口巨大的陷阱

人的存在本身有意義嗎?萬事萬物的存在需要意義嗎?或許,我們用另一種邏輯去看,那些被我們認為沒有意義的事物,那才是本質的存在,因為,它們不需要任何意義,也不受任何意義的束縛,這才真正地具有永恆的意義。(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