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當我們在聽音樂時,我們在聽什麼?

在現在較為火熱的一個綜藝節目《樂隊的夏天》裡,張亞東因為一位專業樂評人對黑撒樂隊一首平庸作品歌詞的讚賞而發了飆,給出了較為刻薄地評價,表示當今做音樂門檻低的現象——“拿起吉他就以為自己是樂隊……”並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熱議(我回頭翻出了這一期的影片,發現這段已經被剪掉)

我想,之所以會出現“做音樂門檻低”的現象,是因為聽眾對音樂的審美趣味變低,以至於作為“專業樂評人”會因為歌詞而認為一首作品是優秀作品。

至少以張亞東的觀點,歌詞並不是一首作品優秀與否的(核心)評判標準。那麼什麼樣的音樂是好音樂呢?我們應該建立怎樣的評判標準呢?

其實一部音樂作品的好壞之於個人是一個非常主觀的概念,我想我們可以從一個更深層次的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當我們聽音樂時,我們在聽什麼?

當我們在聽音樂時,我們在聽什麼?

從很多所謂“資深”音樂愛好者對歌詞的喜愛,不難看出,大眾對音樂的欣賞已經出現了某種程度的“偏離”。

其實會出現這樣的偏離源於我們很多時候在聽音樂的時候,十分容易進入一些經驗誤區,導致我們聽的並不是音樂本身,而是“自我(的經驗)”。

不時髦的古典樂

有一次我開車去接一個朋友,此時車裡放的音樂是舒伯特的一部小提琴奏鳴曲,我的朋友上車後來了一句“我去,你聽這麼老土的音樂。”

這句下意識的話,真實地反映出了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許多人(尤其是年輕人)所喜歡某種型別的音樂或者某個歌手的歌是因為它“很酷”,而對另一些音樂型別的摒棄原因來自於“不夠酷”。

客觀來看,古典音樂不論是旋律的優美,或者節奏的變化還是複雜程度似乎都是其他音樂型別無法比較的,那為何很多人會覺得它“土”呢

出生在80後,90後的人們,從出生下來接觸到的音樂就是“不存粹”的——往往音樂是伴隨著畫面。記得在我小的時候,電視臺出現了節目空檔期,就會搭配著古典音樂放出一些風景畫,並在螢幕上寫著“請您欣賞”,以現在的審美眼光來看,這的確有些俗氣。久而久之這樣被動接受,我們就很容易在大腦中將這樣的音樂與“俗氣”的感覺關聯在一起。很顯然,大多數人都不想做個“俗人”。

我們經歷過的音樂

這幾天,網上週杰倫的粉絲又和某流量明星的粉絲因為音樂榜單的事情又鬧了起來,尤其是周董的粉絲,頗有燎原之勢。透過許多社交軟體不難發現,周董的粉絲都大多生於80末,90初。在他們正默默脫離網際網路“主力軍”的今天,肯站出來為自己的偶像發聲,原因很簡單——因為情懷。

我們往往都會認為自己所經歷(擁有)的事物更有價值,這在心理學上被稱作“稟賦效應”。聽音樂也是這樣,由於稟賦效應的存在,我們對於某個音樂作品的判斷很難做到客觀。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很喜歡聽老歌,認為“經典”的音樂是更好的音樂。事實上,並沒有準確的資料表明十年前的作品比當下的音樂作品質量更高。我想當下依然有很棒的音樂作品誕生,之所以會產生偏見,只因為是我們沒有“參與其中”罷了。

代入感

經常出國的朋友可能會發現一個現象,在國外尤其歐美國家是沒有KTV這樣的營業場所的,而在我國,KTV卻是一個十分火熱的行當,唱歌是一個十分普遍的娛樂活動。

毫無疑問我們是一個熱愛唱歌的民族,很多人在聽歌的時候就容易產生代入感,想象或者嘗試自己去唱,更有甚者把自己想象成了歌手本身。

當我們聽音樂的動力來自於唱,那麼我們對音樂的判斷標準一樣會脫離了音樂本身,從而變成“適不適合自己唱”。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出了為什麼在那麼多的音樂形式中,人們更喜歡有人聲,有歌詞的歌曲。

審美優越感

如上文所說,許多人對音樂的評判標準是“酷”與“不酷”,一旦有了這樣的比較,就很容易產生另一種心態——優越感。

近年來一直流傳著一個“音樂型別鄙視鏈”的說法,把各種音樂型別劃分成了三六九等。那些站在鄙視鏈裡面的人們,通常會覺得我聽的音樂比你聽的音樂更高階,從而代表我有著更高階的審美。

甚至還有一些“專業”的音樂愛好者一門心思尋找小眾作品,認為越小眾就越高階。這顯然也不對,難道幾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詳的“命運(貝多芬第五交響曲)”、“天鵝湖”這樣的大眾化作品就不夠高階了嗎?

以上這樣的心態很顯然也早已脫離了欣賞音樂的本質,只是拿音樂標榜自己而已。

回到那個問題,當我們在聽音樂的時候,我們在聽什麼?

毫無疑問,上述的這些現象,都不是欣賞音樂正確的開啟方式。

總的來說,這些狀態所聽的並不是音樂本身,而是自我,或者說叫做“自我的經驗”。

若要建立起對音樂獨立的判斷標準,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跳離這些誤區,回到音樂的本質上去(旋律、節奏、和聲……);其次需要有一定量的積累,就像讀書一樣,經過了泛讀的過程,精讀才會有意義,而這個“泛讀”的過程,就是獨立的判斷標準建立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