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阿嬌離婚的訊息頻上熱搜。
據說,離婚是阿嬌主動提出的,理由是不愛了。
好乾脆,真灑脫。
也終於,娛樂圈迎來一件不因出軌,劈腿的離婚案例了。
可我卻也從她主動離婚的事件裡看到了她的婚姻態度——不將就。
當然,阿嬌不愛就是關鍵。
記得阿嬌和賴弘國參加綜藝節目時的幾個小細節,其實那個時候就能發現其中的端倪,只是處於新婚燕爾階段,吃瓜群眾自然不好妄加猜測。
鏡頭是這樣的,節目組安排了一個心理測試,讓兩個人寫出生命中比較重要的幾個人,然後再劃掉一部分,最後只能剩下一個人。
這期間,阿嬌毫不猶豫第一個劃掉了賴弘國,給出的理由是和他相熟才一年。
可以想象到,那時候在阿嬌心裡賴弘國就已不是最重要的人,而這一點其實是不符合戀愛常理的。
一個相熟到相戀再到結婚才一年的兩個人,應該是你儂我儂,滿眼裡都是對方,恨不得時時粘著對方,就差把對方拴在褲腰帶上的樣子才對,可阿嬌卻是很自然的第一時間順手劃掉了對方。
真真是不假思索,乾脆利落。
或許對她來說,一年的時間太短,不足以支撐起他對賴弘國的依賴。
可說直白些,就是不夠愛!
而在婚禮之前,阿嬌也曾在節目中也提到過,賴國弘為了她,會不顧恐高症,陪她從4500米的高空中跳傘。
那時阿嬌述說的時候眼裡是幸福的,因為她說那一刻看著賴弘國因恐高被教練捉弄的樣子,雖好笑,但她是感動的。
對,是感動,很純粹的感動。
也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感動,才打開了阿嬌內心的設防,才讓她這麼多年開始“嘗試”結婚。
儘管她一直是恨嫁的。
可正是如此,也便讓她在一個不經意的感動後,就試圖去努力愛上他,去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去組建一個美滿的家庭。
而從一開始,阿嬌其實就不夠愛,只是恨嫁。
當遇到一個讓自己感動,願意接受自己過去,並決定一心對自己好的男人時,那何不試試呢。
或許他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自己或許真能收穫滿滿的幸福呢。
好吧,那就試試吧。
自然,也就出現了我們通常所說的湊合了,結婚嘛,找個合適的人搭夥過日子而已。
可沒想到,婚姻其實並非如此簡單。
她們很簡單的湊合裡卻要面對後來生活裡出現的一地雞毛,這是阿嬌始料未及的。
而生活的差異和價值觀的分歧更讓她不得不處處顧慮著這個搭夥過日子的男人。
記得阿嬌在節目裡吐槽過,賴弘國曾說她“買包不看價格的”。
可阿嬌卻說自己喜歡的牌子都很貴,自己辛苦賺錢,遇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理應好好犒勞自己。
最重要一點,阿嬌買包花費的是她自己的錢。
可賴弘國仍舊頗有微詞。
因為在賴弘國的世界裡,他是主張寵愛式“豢養”自己女人的,可阿嬌“買包不看價格”的理念讓他咂舌,更讓他心裡膈應。
說起來,賴弘國並非缺錢,也並非小氣,只是在和作為曾紅極一時的大明星阿嬌相對比而言,他的確是會顯得囊中羞澀。
這也就恰恰讓他矛盾了,既想像好男人一樣全心全意的養著自己老婆,又心驚膽戰於阿嬌大手腳的花費理念。
這可如何是好呢?
好在,阿嬌也通情達理。
所以,便有了阿嬌的那句“我會顧慮他的感受,不敢再買了”。
而表面上這是兩個人之間相處時的妥協和所謂的“御夫之道”,可你能說這不是阿嬌在婚姻裡的委曲求全和將就嗎?
而籌備婚禮時,據說一顆3克拉的鑽戒更是差點讓賴弘國破產。
甚至那張給阿嬌無限額的信用卡,也在阿嬌逛商場一天後收回,因為自己的明星老婆刷卡太狠。
可以腦補一下,當刷卡資訊一條一條接踵而至時,賴弘國的小心臟應該是像小鹿一般在亂撞的。
自然,一個湊合著搭夥過日子的人,價值觀和理念更是與自己格格不入後,在試著久而久之的相處一番下,阿嬌便開始後悔了。
花自己的錢,還得看別人臉色,這是什麼道理?
於是,離婚也便成了理所當然的事。
她不願意將就,更不願意一輩子無愛的過活。
可事實上,婚姻裡的將就又何止阿嬌一個,只不過她是一個勇敢的事例而已。
她可以為了不愛離婚,也能為了不將就而勇敢做出抉擇,但大部分女人卻是選擇委曲求全的。
為了孩子,更為了所謂的面子,而最關鍵的,是她們害怕,她們害怕選擇一條未知的路行走,因為她們無法想象脫離這種委曲求全的日子後,等待自己的會是什麼。
她們也沒有信心在自己做出那樣的抉擇後,是否能生活的比現在更好,與其冒險,不如將就過活。
畢竟,天下烏鴉一般黑,戀愛時濃情蜜意,結婚後便是另一番天地。
這樣算起來,嫁給誰又有何區別呢?
還是湊合著將就吧。
可婚姻如果只是湊合,那這勉強的結合就是給生活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你的一顰一笑,一個呼吸,一個回眸,甚至一個輕咳,在以後的生活裡都是多餘,在對方眼裡更是會顯得膩煩。
自然,以後的生活更是免不了心驚膽戰,處處難看。
而你的委曲求全久而久之也會在對方眼裡成為理所當然。
就像《安家》裡的闞太太一般,默默為家裡操持付出後,卻換來闞文濤的“明目張膽”一而再再而三的“屋外彩旗飄飄”。
何其不甘是吧,可別怨,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將就給慣的。
只能繼續打掉牙往肚裡嚥了,不然,你就勇敢的邁出那一步。
顯然,那會更難。
所以,你就只能繼續忍讓、壓抑,將就著湊合著得過且過吧。
畢竟,沒有冒險精神是成不了“企業家”的。
當然,也不是提倡一昧離婚。
因為,並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如阿嬌那般能理直氣壯的迴應“我花自己錢買大品牌包包”,我的存款能讓對方囊中羞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