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時期,擅長“四方之語”的翻譯人才會被重用,任職釋譯官員。
《禮記》記載:“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dī],北方曰譯。”
這段文字的意思是,懂得東方語言的翻譯官稱為“寄”,通曉南方語言的為“象”,掌握西方語言的叫“狄鞮”,熟悉北方語言的被稱作“譯”。
宋代出版的《翻譯名義集》記載:
古代精通“六蠻語”的翻譯官稱作“像胥”;
主管“七戎”的是“狄鞮”;
負責“八狄”事務稱作“譯知”;
負責“九夷”事務的稱作“寄司”。
周朝時期,翻譯官被統稱為“像胥”,根據對“狄、蠻、戎、夷”語言的熟悉程度,“像胥”分“上士”、“中士”、“下士”、“徒”等四個等級,翻譯機構由二十八人構成。
“像胥”負責向“狄、蠻、戎、夷”轉達天子的詔命,維護天子對方國、藩國、邦國的統治,安撫四方的諸侯。
漢武帝時期,朝廷設立了“大鴻臚”機構,掌管邊疆諸侯事務,負責對外聯絡,建立友好關係。
“大鴻臚”的主管稱“譯官令”,輔佐的官員稱作“丞”。
為培養翻譯人才,漢朝時期,官府還設有專門的學校。
《漢書》記載:“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這裡的“五方”就是“狄、蠻、戎、夷”等世居之地。
唐朝時期,朝廷設有“鴻臚寺”翻譯機構,翻譯官稱作“譯語”,由二十人構成。
除此之外,中書省也設定一定數量的“直中書譯語”。
宋朝與遼、金、西夏等政權對峙時期,為了便於瞭解這些政權所在地的風土人情,做到知彼知己,科舉考試增加了翻譯契丹文、女真文、西夏文的考試內容。
遼、金、西夏等政權為汲取中原地區的先進文化,同樣十分重視翻譯工作,設立翻譯機構,培養翻譯人才。
西夏曾召集貴族子弟學習漢語,將《孫子兵法》、《貞觀政要》等典籍翻譯成西夏文。
金國曾設立“譯經所”翻譯機構,將《孝經》、《論語》、《易經》等典籍翻譯成女真文。
明朝初年,明太祖詔命應天府設立了“會同館”,編撰《華夷譯語》等工具書,以便於對完交往時解決語言障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