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位的保護,或許不能避免有心的犯罪,但可以及時止損;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人說越老越知道珍惜臉皮。
越能夠明白人生的珍貴,珍惜剩下的時光。
多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多去享受一下人間美好。
只不過有些時候,這樣的生活並非每個老人都喜歡。
或許陰暗的牢房,不能享受自由,才成為他們晚年生活當中的一環。
李銀雪(化名)案發時已經是71歲的年齡了。
為尋求刺激,在某天下午兩點左右。
把自己的鄰居。
也是自己的遠方親屬李某(案發時未滿十二週歲)騙至家中實施猥褻。
而李某非常驚恐。
面對李銀雪的魔爪,擋開後隨即跑回家中和其母唐某哭訴。
唐某知道後,怒不可遏大罵李銀雪。
並打電話進行報警。
之後,李銀雪在
其子
陪同下前往警局投案途中被警方傳喚。
缺舟: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李銀雪猥褻兒童,構成猥褻兒童罪。
鑑於受害者系不滿十二週歲的幼童,應當從重處罰。
另查明受害者在他人陪同下主動投案。
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
構成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
並且認罪認罰, 也可從寬處罰。
綜合考量之下。
判處李銀雪有期徒刑一年。
這裡需要讚揚的就是孩子的家庭教育。
能夠意識到危險的降臨,也能夠及時告知父母。
這兩點看似是理所應當的小事。
可很多時候都會被人所忽略。
往往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後,才追悔莫及。
還是那句話,如果社會上暫時不可杜絕犯罪。
那麼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我們也應當保護好自己。
以及教導他人保護自己,以及勸誡他人莫要一時衝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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