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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被拐女童獲救後尋親 網友評論醉了

要說網友的智慧聚集地會在哪,那當然就是每篇新聞熱點後面的評論區了~大家好,精彩神評論又和大家見面啦~一起來看看,對於下面的熱點話題【河北被拐女童獲救後尋親】,網友們又為我們帶來了什麼樣的神評論呢~如果你有更獨到的見解,趕緊在評論區留言吧~

河北邯鄲磁縣一名被拐女童獲解救後尋找父母的訊息引發各方關注。收買被拐女童一方的徐先生告訴澎湃新聞,女童是家裡2016年11月份經人介紹從一名“四十多歲的女人”手中買的,“花了7萬塊錢,當時說是人家的私生女,不知道那女的是人販子”。買方:三年前花7萬元買的,被告知是私生女。磁縣民政局副局長張自然告訴澎湃新聞,磁縣公安破獲的這起拐賣兒童案,民政局只接收了這一名女童。張自然稱,為保護女童身心健康,沒有讓女童在民政局兒童福利部生活,“買方家庭有人來局裡找,要看孩子、送東西什麼的,對孩子不好”,於是民政局在有領養意願的物件中篩選出了一戶人家暫時看護女童。徐先生介紹,此前磁縣警方通報中的犯罪嫌疑人張某芬系其愛人,也就是女童的養母。徐先生告訴澎湃新聞,“我們養了整整三年,已經很有感情,孩子很可愛。

河北被拐女童獲救後尋親 網友評論醉了

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網友的精彩評論,快來看一看~

有網友點評道“多的孩子”:

@虛偽的愛國 : 民政局乾的事是人事嗎,養了三年如果真的是父母不要的,幹嘛不直接給領養的養父母,養只貓貓狗狗都有感情,何況養人。這小女孩比我女兒小一個月,三歲多的孩子對父母真的非常依戀的,民政局這麼搞小孩怎麼想。應該先放在養父母家養著,同時查詢親生父母,看看到底是被拐賣的還是被遺棄的

@簡簡單單沒有傷害 : 法就是法,考慮這個孩子了,會害了更多的孩子

部分網友點評道“骨肉分離”:

@甘為平庸 : 因為養父母的購買,才有了真正的骨肉分離!什麼是骨肉分離,什麼是骨肉?就是這麼多人想買孩子,才導致買賣猖獗,多少父母丟失了自己的骨肉,養父母和孩子不是骨肉,這個小女孩的悲劇是人口販子和養父母造成的,也許小女孩的父母找孩子都找瘋了

@風的本色 : 對於這個孩子來說,你們講的大道理有用嗎?她憑什麼為了大人們所講的嚴肅法紀去犧牲?要杜絕拐賣,連人販子死刑都做不到,卻要一個三歲孩子骨肉分離,你們覺得自己很有理?

部分網友們紛紛大呼“支援”:

@刻愛扛三個 : 支援買賣同罪

@冰淇淋哥哥 : 你這樣做就是變相支援買孩子無罪。沒有買賣,沒有傷害。

@彼得潘 : 因為你沒有小孩,你不明白小孩對父母的依戀。我也非常痛恨人販子,也絕對支援對人販孑判處死刑

點評“親生父母”的:

@清秋細雨 : 我親戚表姐就是買來的,她的親生父母是農村的,前兩個都是女孩,想生個男孩,生出來一看還是女孩就賣給我親戚了,我親戚家雙方不生育,表姐今年三十多歲了,她的親生父母突然想認回,我親戚沒同意,早幹什麼去了

@藝術先知果汁 : 如果買時真的只有十多天的話,真的很有可能是父母賣掉的。否則,這麼小的孩子在家中或醫院被偷被搶影響一定很大,公安也一定會追查得很緊。

@吾鯤呢 : 有親生父母賣孩子,你信嗎?

@阿爾維斯 : 親生父母親自賣,為了賺錢

@赫慈科技 : 你怎麼知道親生父母這三年怎麼度過的[暴怒]

還有些網友們表達了對“買方”的看法:

@碎西瓜 : 買方一定要判刑!

@佩蘭執劍 : 折騰,既然買方對孩子不錯,找到親生父母前繼續讓買方收養唄,找到了再無條件歸還也不遲啊

@加梅羅馬 : 買方和拐方應同罪處理

@張三哖 : 買方必須判刑!你們是買人,人販子說是私生子,就是了!我還說你們欠我100萬哪,你們什麼時候還錢?

@風的格 : 因為有人買,才有的人販子,買方是罪惡中最重要的一環,應該判刑

有這麼點評“人販子”的:

@解脫 : 人販子抓不到,養母被判刑,真是笑話

@家裡壞壞 : 老子噴是**,可看見這孩子一臉的天真又突然想哭。孩子無辜,可人販子為什麼不殺?買賣同罪應入法。[大哭]

@經典款 : 你們考慮的是沒問題,民政局看起來是不近人情,其實做法沒問題,因為如果給買方繼續領養,會給社會留下一種買來找不到親生父母就是自己的,人販子也會繼續販賣,按照民政局現在的做法,會有警示作用,買來養大也不是你的,雖然殘忍,但是合理,從某種程度上可以進一步斬斷買方市場

@呆膠布 : 就這個女孩來說,憑什麼她做犧牲?從小的親爹親媽變成了罪犯,被迫換另一家寄養。你們那麼有理,為什麼人販子判死刑那麼困難?跟一個3歲小女孩較勁很能耐嗎

還有網友圍繞“養父母”進行了討論:

@夜雨道涼 :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養父母再疼孩子,他也是把孩子買回來的,初始點就是罪惡,此愛就是罪惡之花,讓買方萌受巨大損失及懲罰,是對天下孩子的保護,看以後誰還敢買孩子!另外,一方面很多不能生養的夫妻,在國內很難領養到孩子,條件太苛刻 另一方面,孤兒院都不敢開門,一開門就能收到大批的遺棄兒童,嚇得都不敢開門

@閱盡百態 : 而且偷的小孩一般不知道出生日期,除非醫院的腳環沒摘,整個過程才十幾天養父母買到手。現在未婚先孕不想要把小孩賣了的真的不稀奇。

@沒事走兩步 : 可憐的養父母,可憐的小女孩,三年來的養育情,這種做法傷害了養父母,也傷害了小女孩

@北京霾 : 養父母在犯罪啊,讓買賣人口的人繼續撫養,你怎麼想的?另外,只有讓買方承受巨大損失和懲罰,才能殺一儆百,看誰敢買賣人口?買賣同罪,罰款坐牢,是對天下兒童的保護,誰還敢買

每次看網友回覆,小編都深深的折服!@你,想說點什麼呢?說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