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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偵大案之:1994年錦州,保衛科幹部持槍搶劫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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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偵大案之:1994年錦州,保衛科幹部持槍搶劫計程車司機

一:

1994年1月30號的清晨,昨夜下了一場雪,給遼西的村莊籠上了一層薄薄的紗幔,綏中縣工業局退休幹部李大爺像往常一樣出門晨練,當他走到小莊子鄉政府旁的公路時,看到前面的路邊上有兩個奇怪的物體躺在路基旁。

這條路李大爺也不知道走了多少次了,路上哪裡有裂痕,路邊種了什麼莊稼,全都熟記於心,昨天他來這裡的時候路上還空空的呢,處於好奇,李大爺加快了步伐,這麼上前一瞧,好傢伙,卻差點沒把老頭給嚇暈過去,這居然是兩具屍體,兩具男人的屍體。

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趕到了現場,發現這兩具男屍一具露著半張臉,臉上的血痕已經乾涸,另外一具頭枕在血泊裡,表情扭曲著,顯得十分痛苦。市局林局長和綏中公安葉局長等領導也同時趕到了現場,迅速成立了破案指揮部,並對現場周圍的居民以及有可能知情的群眾進行了調查走訪。

這裡位於綏中小莊子鄉政府南72米處,兩具男屍各臥東西兩側路基旁,其中一位較胖的死者看上去30來歲,上身穿一件青色的毛衣,下身穿一條深藍色的褲子,全身沾滿了血跡和泥土,另一位死者在25歲左右,身穿黑色的皮夾克,淺灰色的褲子,從他的兜裡發現了寫有各種食品的紙條和一沓餐巾紙。

在現場還發現了不完整的皮鞋鞋印和拖拉屍體的印痕,痕跡從公路的路面到屍體旁,中心現場往南150的公路東側發現有一段東西走向的車輪胎的痕跡和少量滴落的血跡。

法醫屍檢後發現兩名死者都是頭部中槍,其中較胖的死者頭部中了3槍,子彈從右側射入,有兩枚貫穿了頭部從左邊射出,還有一枚隨著血液流入了氣管內。

較瘦的死者頭部也是中了3槍,不過是從左邊射入的,兩枚貫穿從右側射出,另一枚留在了右下頜處。

從死者體內取出的兩枚彈頭經過清洗後,上面的痕跡清晰可見,根據彈痕和特徵認定,這兩枚子彈是軍用L4式或77式手槍打出的,刑偵人員對案件進行了推測;

第一,根據死者胃內容物分析,據屍檢應該在15個小時,也就是29日晚上7:30左右死亡的。

第二,根據現場足跡判斷,兇手因為一人。

第三,從較瘦的死者衣兜裡的物品判斷其應該是旅館,雜食店或者是飯館的工作人員。

第四:現場有汽車輪胎的痕跡,從足跡移動,屍體拖拽的痕跡來看,案發時應該有一輛汽車,且屍體就是從汽車上拖拽下來的。

那麼現在當務之急的就是首先尋找那輛汽車的蹤跡,就在現場勘查的同時,警方也進行了走訪排查,附近一個麵粉廠的值班員說他在29日曾看到過一輛紅色的小汽車在現場停留了約一個小時。

綏中縣一個體計程車司機也反映他在29號經過現場的時候,也看到了一輛紅色的拉達汽車。鄉政府的一名值班員也說在29號看到過一輛汽車從現場開過。

中國刑偵大案之:1994年錦州,保衛科幹部持槍搶劫計程車司機

根據現場情況以及目擊者的證詞,警方推測出現在現場的應該就是這輛紅色拉達汽車,根據兩條屍體拖拽的痕跡在一條直線上判斷,兩名死者應該是坐在同一排座位上,再結合拉達轎車車內的佈局分析,罪犯應該是坐在後排,被害人中那個較胖的死者應該是司機,因為子彈是從他的右側頭部射入的,而較瘦的死者坐在了副駕上。

同時警方對於這裡是案發第一現場還是異地拋屍有了不同的看法;

一種意見認為:現場就是案發第一現場,因為根據屍體血流柱分佈方向分析,兩位被害人是在被槍殺後很短的時間內就由坐姿改變為臥姿的,即被拖到車外的。

另一種意見認為:是兇手異地拋屍,因為被害人身中6槍,可附近的群眾都沒有聽到槍響,且按照子彈貫穿頭部來說,很有可能會擊碎車窗玻璃,可現場並無玻璃碎片。

經過客觀的分析,最終大家達成了統一的認識,從屍體移動痕跡上確認這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如果是異地拋屍,那麼這輛車肯定就是兇手自己開的,那麼他肯定就會把已經被打死的司機屍體移到後排去,而副駕駛上的死者則沒有移動的必要,這樣就會形成一前一後的狀態,那也就不可能出現拖拽屍體時是一條直線的情況了。

確定了第一現場後,也就確定了案件的管轄範圍,增強了破案人員的信心同時也省去了查詢第一現場的麻煩,警方判斷,在兇手移動屍體時,很有可能會將掉落的彈頭帶出車外,彈殼的查詢對於整起案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於是林局長做了以下3點安排

第一,要仔細反覆地在現場尋找彈殼,以便進一步確認槍支的種類和其他的痕跡特徵

第二,對附近的各個旅館,飯店,雜食店進行走訪

第三,向錦州朝陽等地發出協查通報,擴大查詢屍體身份的範圍

隨即按照部署,綏中刑警大隊分為兩組,一組由技術人員第二次對現場進行勘察,但是沒有結果;另一組開始走訪附近的個經營場所,拿著被害人的照片進行辨認,很快在附近的一家酒館有了重要的情報。

在萬家鎮江西酒館,飯店的工作人員反映,店老闆的弟弟褚守亮是一名個體計程車司機,29號晚上他開著車來店裡,說自己晚上出夜車有些害怕,叫上了飯店的採購員任家良陪自己一起去,以防萬一,可是自從走後,任家良就再沒回來,褚守亮也不見了。

這時偵查員們拿出被害人的照片,工作人員很快就認出,他們就是失蹤的二人,與此同時,秦皇島公安局也打來電話說,山海關的個體出租司機褚守亮駕駛著紅色的拉達轎車,於29號晚上被人僱走,至今未歸,而且已經收到了綏中的協查通報,並已經派幹警前往褚守亮的家中,然後接家屬趕往綏中。

當天下午兩名死者家屬對屍體進行了辨認,確認無誤,自此可以認定,那麼僱車的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他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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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林局長坐在沙發上,緊鎖著眉頭,苦苦地思索著,案犯在車的後排座位上,向左前方的司機開槍,這樣就至少有三枚彈殼,應該是落在被害人的身上或者附近,彈殼極大可能是被屍體帶出車外的,退一步講,案犯開車門走下車,又開左右前門拖下屍體,在這一過程中案犯要連開三次車門,自己走下車並拖下兩具屍體,即便是6枚彈殼在車內反覆彈射後,落到車內的某一處也有可能被帶到車外。林局長覺得現場一定還有沒發現的彈殼,再次要求複查現場。

第二天,偵查員們再次來到現場,對周圍進行了放大鏡般的尋找,每一個土坷,每一把青草都不放過,終於一名幹警在西側路邊的沙土中找到了一枚彈殼,子彈殼的發現位置就位於任家良屍體拖拉痕跡的邊緣,分析是案犯從右側車門拖出任家良的時候被帶到車外的,從而證實了最初的推斷是正確的,這枚彈殼也最終成了破案的關鍵證據。

偵查員們帶著彈殼火速趕回局裡,開始有關槍彈痕跡的檢驗,可是在對錦西範圍內的219支L4手槍進行比對後全都被否定了,這說明不在錦西轄區內,有可能是遼寧其他地方轄區內的槍支。

林局長立刻撥通了省廳的電話,很快省廳給予了回覆,此槍是錦州市範圍內的,他又立刻帶人趕往了錦州市公安局。在兩地公安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槍支很快就有了線索,根據槍支檔案,屬於錦州市遼瀋戰役紀念館保衛科公用槍支。

找到了槍支所屬單位,距離破案也就不遠了,錦州市局給紀念館的雷書記撥打了電話,雷書記很快就來到了市局,根據他的介紹,紀念館保衛科共有3支槍,分別是1支54式和兩支L4式,保衛科有12名保衛幹部,不過自己並不分管保衛科,所以並不是太熟悉這裡的情況,但是可以將當晚的值班幹部小劉給接過來,讓他給大家講述一下槍支的具體管理情況。

雷書記走後,林局長想到如果嫌犯正是小劉的話怎麼辦,於是他悄悄地安排幾名幹警守在樓下,交代了一番,不一會兒外面就傳來了汽車返回的聲音,幾人立刻分散隱蔽了起來,等雷書記下車後,林局長假裝不認識過去盤問:

你們是幹什麼的?

雷書記會意,點頭說到:

您好,我是遼瀋戰役紀念館的雷書記,又指著身後的小劉說,這是我們保衛科的小劉

林局長說:

我們單位有規定,基層單位的保衛幹部,夜間到市局辦事,必須把槍支交給門衛保管,走的時候再領,

林局長話音未落,幾名幹警已經是左右開工搜繳槍支,小劉則很守規矩,而且還笑著說,

我沒帶槍來

小劉確實沒有配槍,林局長將他們帶到了3樓辦公室,小劉介紹說:

保衛科的公用槍支一共是三支,原來是規定兩名值班幹部各帶一支,另一隻L4式由主持工作的副科長楊偉明長期佩戴,但是由於槍支的交接班手續繁雜,所以那兩名平時的值班幹部根本就不領取手槍,所以長期配槍的,就只有楊偉明一個人。

林局長又問:

那槍櫃的鑰匙誰保管?

由楊偉明和司機李少華各拿一把!

經過小劉的一番結束,警方大致搞清了紀念館槍支的相關情況,並將範圍縮小到了楊偉明和李少華二人的身上,因為只有他倆可以開啟槍櫃。此時已經是夜裡3:40分,林局長讓幾名幹警去紀念館的槍櫃看看具體情況。

在槍櫃內,幹警們發現了一支54式和一支L4式,經核對,這一支L4式手槍的號碼正好同案件查到的槍號是一致的,同時在櫃內一個檔案袋裡居然還發現了被害人褚守亮的駕駛執照。

作案時的槍支還了回來,另外一支又會在誰的手裡呢?雖然不能確定,但結果已經很明確了,兇手就隱藏在附近。

中國刑偵大案之:1994年錦州,保衛科幹部持槍搶劫計程車司機

四:

在進行了案情分析後,除了具有重大嫌疑的楊偉明和李少華,還有可能是有機會接觸鑰匙的人,在用完槍之後又偷偷的放了回來,或者是保衛科的人將槍借給他人後又還了回來,雖然可能出現的情況有很多,但是大家還是更傾向於李楊二人的嫌疑更大。

經過研究決定,幹警們兵分3路

一路去李少華家蹲守,發現目標後即刻密捕

一路去紀念館辦公室守候抓捕楊偉明

一路來到紀念館保衛科,所有來人只能進不能出,如遇到李楊二人就地抓捕,

就這樣,一張大網已經展開,就等目標出現!

早上7:30,李少華剛剛走出自家大門,就被守候在外的幹警們抓獲,隨即帶回來局裡,另一邊,紀念館內也做好了周密的部署。

7:45分,雷書記帶著一個人來到了辦公室,此時已經聽到動靜的刑偵人員已經做好了準備,剛走來的雷書記指著後面的人說:

這是我們保衛科的楊科長!

科長二字還沒說完,守候在一旁的刑偵人員就上前控制住了楊偉明,當場繳下了楊偉明的配槍。

沒費一槍一彈,兩名嫌疑人就被成功地抓捕,警方立即安排精幹的偵查員對二人進行突審,還不到半個小時,做賊心虛的楊偉明就繳械投降了,他供認了自己劫車殺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偵查員還在楊偉明的衣兜裡搜出了帶有陳舊血跡的人民幣,而且他腳上穿的皮鞋腳印也和現場的一致,同時另一組偵查員也找到了那輛已經被塗成白色的拉達轎車,自此1。30劫車殺人案告破,兇犯楊偉明被抓,那麼作為一名保衛科幹部,楊偉明為什麼要幹這件事呢?

44歲的楊偉明是紀念館保衛科的副科長,他有著幸福的家庭和讓人豔羨的工作,按理說楊偉明應該過得很滋潤,可正是因為貪慾,讓他毀掉了自己的前程。楊偉明看到身邊的人都在大把大把的掙錢,就連那些遠不如他的人,日子也開始漸漸紅火起來的時候,他坐不住了,他也想要搞錢。

作為一名有鐵飯碗的人,他也不可能辭掉工作去闖蕩,思來想去,他把目光盯在了門票上面,可是沒過多久就被領導發現了,正在研究對他的處分,然而這也沒能阻擋他對銅臭的追逐。

當時開出租是個很有前途的工作,收入頗豐,於是他就把眼光盯在了計程車司機身上,當然不是去開出租,而是要搶劫。1月29日下午,他帶著匕首和槍支登上了開往山海關的列車,下車後,他開始尋找下手的目標,很不幸,褚守亮成了他的獵物。

中國刑偵大案之:1994年錦州,保衛科幹部持槍搶劫計程車司機

楊偉明以150元的僱車費僱走了褚守亮的車,謊稱要去綏中縣的塔山鎮,當車開到萬家鎮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下來,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治安並不好,褚守亮覺得不太安全,於是他就將車開到哥哥的店裡,拉上了老熟人,酒店的採購員任家良做個伴。

本來楊偉明是想用匕首解決褚守亮的,誰知道半路又多了個人,他也就只能開槍殺人了,就在他琢磨該怎麼下手的時候,車已經開到了小莊子鄉政府的門前,楊偉明覺得時機到了,便藉故停車,說要下車小便,等車停穩後,他便掏出了已經裝好子彈的槍,兇殘的將兩名無辜的人給殺害了。

之後楊偉明將兩名被害人從車上給拖了下來後,就想把車開到前面掉頭,可是自己的開車技術不熟練,連倒擋也不會掛,只能掛空擋,然後把車給推了回去,慌張的開車逃回了錦州。

也不知道楊偉明是太自信了,還是一時大腦失控,竟然將褚守亮的駕駛證也給放入了槍櫃中,第二天又將搶來的汽車塗改成白色的,然後開始提心吊膽的觀察動靜,一旦發現什麼風吹草地他就準備潛逃,可是沒想到警方僅僅在第三天就把他給抓住了。

自古以來,多少人都是敗於錢財之下,而且絕對是前赴後繼,不會停止的,也許,我們真的應該想一想,人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

【全文完,感謝您的閱讀,也歡迎您關注我,持續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