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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盲犬救了我兩次命,卻被車輛撞飛“半年不敢外出”

導盲犬救了我兩次命,卻被車輛撞飛“半年不敢外出”

“我們一天被拒絕一次、拒絕十次,時間長了,心理上或多或少會產生一些變化。我記得非常清楚,領到芒果大概一年時,我甚至有點不太敢出門了,覺得去哪兒都不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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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 徐美慧 周博華 李欣侗 郭薇 影片報道 編輯 白爽 校對 危卓

14:37

▲幸福大街對談丨聽盲人說說,這些年導盲犬的“進門難”。

“這隻導盲犬,曾兩次救過我的命。”對於全盲視障人士王志華來說,他的導盲犬芒果尤為重要。

五六年前,王志華和他同為視障人士的妻子周彤先後申領了導盲犬,如今,兩隻導盲犬已經成為了他們的“家人”。然而,帶著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仍舊困難重重。

11月1日起,《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公共場所不得拒絕持證導盲犬進入。

清華大學無障礙發展研究院副院長、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無障礙環境研究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孫一平認為,《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拒絕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的處罰,這讓今後的執行、維權都有了依據。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無障礙服務的使用者,推進無障礙環境的建設,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孫一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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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絕多了,我甚至有點不敢出門”

孫一平:

你們是怎麼和導盲犬相識的?

周彤:

我是先天性視力障礙一級,全盲有點光感。透過電影《導盲犬小Q》,我對導盲犬產生了興趣,在知道視障群體能夠申請導盲犬後,我非常激動,並在大學畢業那年提出了申請。2015年,經過約三年的等待後,我領到了導盲犬小杰。

王志華:

我是全盲,完全沒有光感。我的導盲犬芒果陪伴我大概5年多了。在申領導盲犬之前,我跟狗的接觸非常少,但周彤領到導盲犬後,我就感覺“有點不一樣了”。比如我們一起出門,小杰都能帶著她走得特別快,我也就此有了申領導盲犬的打算。現在,芒果和小杰已經成為了我們的家庭成員。

芒果曾兩次救過我的命。一次是在北京,我正穿過輔路打算去公交站,走到路中間時,芒果突然使勁兒拱我,不讓我繼續走。這時,一輛電三輪車突然衝了過來,還撞到了芒果的頭,但三輪車沒停,直接跑了。

還有一次是在山西出差時,我正舉手示意要穿過斑馬線,一輛車沒減速就開了過來,當時芒果用頭頂我,最後這個車把芒果撞飛出去。幸好芒果反應快,沒被車輛軋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在那之後,芒果有大概半年不敢外出,一聽到車輛經過就會哆嗦。

孫一平:

你們帶導盲犬出行會遇到哪些困難?

周彤:

最常見的就是我們帶導盲犬去一些公共場所會被拒絕。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一般會跟對方解釋,國家有規定,允許導盲犬進入。但還是會有不少工作人員說,“這畢竟是狗,萬一別人不同意怎麼辦?”其實這樣的擔心我也能理解,公眾對導盲犬要有一個接受的過程。

之前也碰到過比較極端的情況。比如有一次坐公交車,我帶著導盲犬剛上一個臺階,保安就不讓導盲犬上來,還伸手推我,差點把我推下去,我解釋他也不聽。當時一些乘客也向保安解釋,但他還是不讓上,最後甚至要報警處理。

孫一平:

我想,出現這樣的問題更多是因為不瞭解、不清楚。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在如何對待導盲犬的問題上,一些單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有欠缺,對員工沒有相關的交代,導致員工仍堅持原來的原則,就是不讓動物進入一些場所、交通工具等。

王志華:

確實是這樣。其實最開始把導盲犬領回來時,我們信心都挺足的,因為我們覺得導盲犬是盲人的“眼睛”,但這樣的出行難題讓人很難過。

我們一天被拒絕一次、拒絕十次,時間長了,心理上或多或少會產生一些變化。我記得非常清楚,領到芒果大概一年時,我甚至有點不太敢出門了,覺得去哪兒都不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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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教育”是破題關鍵

孫一平:

目前,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確實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無論從國家還是社會層面,對這件事的重視非常重要。只有明確了相關規定、政策,才能讓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更加順暢。其次,要加強對中層和基層執行者的相關培訓,他們是與視障群體直接接觸的人群。此外,社會的監督、治理能力也有待提升,這是一個整體的目標。

我認為,“破題”關鍵在於社會的宣傳教育,宣傳和教育是社會文明進步最牢靠、最有力的抓手,重視了這一點,其他方面一定會有所提升。就像中國殘聯名譽主席鄧樸方說的,“人們對於殘疾人不是不理解,而是不瞭解;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

實際上,視障群體在生活中遇到困難進行維權,不僅代表個人,更是推動著整個殘疾人事業在前進。

導盲犬救了我兩次命,卻被車輛撞飛“半年不敢外出”

周彤:

確實是這樣,我們作為攜帶導盲犬的視障人士,平時也會帶著導盲犬去學校做科普和宣傳,幼兒園、小學、大學都去過。

之前,我們也給新京報的小記者分享過導盲犬的知識,孩子們都特別激動,也聽得很認真。在我看來,這樣的宣傳方式就非常好,相當於在孩子心裡種下一顆種子,當他們未來走向社會時,就更容易接納我們這個群體。所以說,導盲犬是社會了解視障群體的一個視窗。

另外,很多人對導盲犬存在一些誤解。比如有些人覺得導盲犬很可憐,要一直工作,磨滅天性。其實導盲犬也有“上班”“下班”的時間。大家看到的,更多是導盲犬在外“工作”的樣子,但“下班”後,它們都是普通的小狗。

還有一點我想提醒,大家遇到導盲犬,請“四不一問”。

“四不”就是不撫摸,在導盲犬工作時不要擅自撫摸導盲犬;不餵食,導盲犬穿上導盲鞍就處於工作狀態,餵食可能會讓導盲犬分心;不呼叫,不要在導盲犬旁邊發出尖銳的聲音,也不要吼斥導盲犬;不拒絕,請不要拒絕導盲犬跟您同乘一車、同處一室。

“一問”就是當您看到攜帶導盲犬的盲人時,可以主動上前詢問一下是否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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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障礙設施”到“無障礙環境”

孫一平:

《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中明確,公共場所不得拒絕持證導盲犬進入。視力殘疾人持視力殘疾人證、導盲犬工作證可以攜帶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實際上,早在2004年,北京就頒佈了我國第一部無障礙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

從“無障礙設施”到“無障礙環境”,這一轉變意味著範圍更廣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是城市無障礙設計的系統化,以建成全齡友好型的城市為目標。

王志華:

這個《條例》,我個人比較關注法律責任的部分,也就是說如果有單位拒絕導盲犬進入,將有一定處罰。

周彤:

處罰本身可能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讓他知道,以後不能再拒絕導盲犬了。

孫一平:

兩位說得非常好。《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規定了相應的處罰。其中明確,拒絕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相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這樣的規定,讓今後的執行、維權都有了依據。

在我看來,《條例》是我們多年來推進無障礙建設的一個重要成果,在首都施行,也能對其他城市產生影響。《條例》雖然看起來僅侷限於無障礙領域,但它對城市的文明程度會有較大提升,帶動社會的文明建設、素質養成。

同時,無障礙服務的使用者都將因此受益,這部分人群除了殘疾人,還包括老人、孩子、偶爾腿腳不便的人、拿著大件行李的旅客等。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無障礙服務的使用者,無障礙實際上是一個社會文明的符號。

王志華:

網上有觀點稱,“全國目前只有200只左右的導盲犬,為數量這樣少的一個群體做政策上的傾斜值得嗎?”孫老師怎麼看?

孫一平:

導盲犬是盲人生命的保障,對導盲犬的重視也可以說是尊重人權的一種體現。這不是“政策上的讓步”,而是一個社會應該為視障群體做的事情。

同時,這也是我國導盲犬事業在發展中必然經歷的一個過程。未來,在無障礙發展、導盲犬認同等方面,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值班編輯 吾彥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