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紀實女子婚內出軌,被丈夫挖掉眼睛,妹妹卻稱:哥哥是被逼的

“我把你媽的眼睛挖掉了。”丈夫懷疑妻子有外遇,在荒郊野外挖掉妻子的雙眼,然後平靜地給兒子打電話,“你去醫院看看你媽吧”。

在山東省濱州市的馮家鎮,劉之花在商業街開了一家雙星鞋店,格外引人注目,這位漂亮的女老闆不僅人長得漂亮,做生意也很有手腕,店裡生意特別好。

劉老闆已經40多歲了,依然風韻不減當年,說起這位劉老闆,大家都豎起大拇指。

年輕時候的劉之花就是四里八鄉出了名的美人,她丈夫李新慶長得一表人才,兩人就像一對金童玉女。

劉之花活潑開朗,很健談,李新慶很內向,婚後,好強的劉之花,不願意過比別人差的生活,就決定自己做創業,劉之花很有生意頭腦,他們的生意越來越紅火,日子越過越好。

但有一段時間,鄰居們忽然發現,劉之花的店好像歇業了!大白天四門緊閉,晚上更是一片漆黑。這是咋回事呢?

紀實女子婚內出軌,被丈夫挖掉眼睛,妹妹卻稱:哥哥是被逼的

一天下午,大家在電視上看到了,久未謀面的劉之花,但眼前的一幕,讓所有人都驚呆了。大家都不願意相信電視上說的那些事,他們說:“

想不到他會下這樣的狠手

。”

在電視裡,躺在病床上的那個女人,讓人不敢相信會是貌美如花的劉老闆。只見她雙眼緊閉,臉上還殘留著剛剛拆線的痕跡,仔細一看,令人心底發顫。

劉之花的雙眼明顯地凹陷了下去,眼皮軟塌塌地貼在眼眶上,她的兩個眼球已經不翼而飛了!

這毛骨悚然的情景,別說鄰居,就連劉之花的親妹妹都覺得後怕,那簡直就是一場噩夢。

據醫生講,

劉之花的兩個眼球已經破裂,眼內多處組織嚴重受損,沒有任何復明的可能

她的兩隻眼睛是被人活生生的,用硬物挖出來的。

劉之花的親妹妹說:“我都沒想到,他下手這麼狠,你留一隻也好啊,兩隻都挖出來了。”

一夜之間,才貌雙全的女老闆變成了連生活都無法自理的殘疾人,劉之花肉體和心靈上的痛苦,用正常人的思維簡直無法想象。

那麼是誰把美麗的女老闆殘害到這個地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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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之花的妹妹,還有周圍的鄰居在驚恐的同時,都不約而同地說了這麼一句耐人尋味的話,“沒想到他能下這樣的狠手”。

話裡話外的意思是殘害劉之花的兇手,已經找到了,還是他們都認識的人。

原來,這個兇手,不是外人,而是跟劉之花生活了20多年,同床共枕的丈夫李新慶。

7月2號中午,李新慶對劉之花說,要帶她去縣城買化妝品,愛美的劉之花一口就答應了,可是就在去縣城的路上,李新慶突然停下了摩托車,說要休息一下。

緊接著讓人萬萬沒料到的恐怖一幕出現了。

已經失去雙眼的劉之花回憶說:

剛開始,李新慶蹲著,劉之花站著,他們在討論著買哪種品牌的化妝品,劉之花說出自己喜歡的牌子。

李新慶突然站了起來,說:“好,我給你買,但是我要你兩個東西。”

劉之花以為丈夫在和自己開玩笑,於是就問:“你要什麼東西?”李新慶說:“

我要你的兩隻眼睛

。”

妻子以為丈夫開玩笑,就說:“你來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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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丈夫真的拿出了刀子,他一手抓住妻子的頭髮,一手拿著刀子,然後把刀子插入了妻子的眼睛裡, 接著丈夫又用摩托車上的鑰匙來挖眼睛,完了還用手指摳眼球。

剛才還和顏悅色的丈夫,忽然變成了吸血狂魔,竟然真的動手挖起了自己的眼睛,這個變故來得太快,劉芝花只覺得左眼一亮,緊接著就是刺骨的疼痛,她幾乎痛得快暈過去了。

在快要暈厥時,劉之花看到丈夫鬆開了雙手,吐了一口長氣,接著用沾滿鮮血的手,拿出電話,開始撥打電話。

喂,110嗎?我要報警,我把我物件的眼睛挖出來了。她有外遇了,想回來一腳把我踢開,我已經挖了一隻,還有一隻眼睛沒挖,那一隻還是要挖掉的。”

一分鐘前瘋狂施暴,一分鐘後竟氣定神閒地打報警電話,劉之花看著視線裡模糊變形的丈夫,她只覺得一種比傷口還冰冷的感覺,爬上了心頭。

這還是那個相濡以沫的男人嗎?簡直就是電影裡的變態殺手啊!

還沒等劉之花緩過勁來,李新慶已經掛掉了報警電話,接著冷笑一聲,再次撲向自己的妻子,不顧妻子的哀嚎,他毫無人性地用同樣的辦法,拿掉了妻子的另一隻眼睛。

聽著劉之花痛苦地講述自己被害的經過,看著她那被殘害的雙眼,一旁劉之花的老母親和妹妹都嚎啕大哭起來,劉之花的母親哭著說:“我女兒的下半輩子可怎麼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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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敢相信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狠心的丈夫?這個叫李新慶的男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劉之花和李新慶已經一起生活20多年了,是劉之花沒有認清丈夫的真面目,還是這裡面還有其他劉之花不願意提起的隱情呢?

要不然這個男人又怎麼會殘害妻子後,理直氣壯地撥打110報警電話呢?如果是心懷仇恨,這個丈夫為什麼只要妻子的雙眼,而不是殺人滅口呢?

劉之花說就在她的雙眼被挖掉後,丈夫變得古怪而平靜,她聽到了丈夫再一次撥打電話的聲音。

挖出妻子的雙眼後,李新慶還悠然自得,非常平靜地掏出了電話,他這是要找誰傾訴呢?

原來他是給兒子打電話,劉之花和李新慶只生了一個兒子,兒子已經長大了。接到父親的電話說,兒子感覺很奇怪,尤其是聽完父親的話,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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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慶跟兒子說:“我把你媽的眼睛挖了,你到人民醫院去看看她吧!”

在電話裡,父親的語氣異常平靜,就像是實現了某種理想一樣,這讓兒子覺得難以置信,大腦一片空白。

劉之花的兒子說:父親的做法太自私了,他完全沒有為妻子考慮,沒有為兒子考慮。他不知道父親當時是怎麼想的。

看到慘不忍睹的母親,兒子終於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但他不相信老實的父親會做出這種事,不相信父親會忽然變得這麼殘忍,能對朝夕相處20多年的妻子下毒手,兒子說,這背後一定有人指使。

可是誰能指使一個壯年男子幹出謀害媳婦兒的事呢?

除非是他中邪了,可更邪的事情還在後面。案發後,兒子四處籌錢給母親看病,他驚訝地發現,家裡的錢沒有了。

他說家裡最近三個月至少賣了三萬多塊錢,錢到哪裡去了?

人完了,錢也沒了,接二連三的打擊,讓劉之花母子更加懷疑,李新慶謀害妻子是早有預謀的行為。

劉之花回憶起了一件事,在丈夫挖她的眼睛那一天,早上的時候,很少回老家的丈夫,突然破天荒地提出要回去看看他老孃。

劉之花的婆婆家就在離馮家鎮不遠的村子裡,來回很方便,而丈夫從婆婆家回來,幾個小時後,慘案就發生了。

難道李新慶這次瘋狂的行為和他的母親有什麼關聯?可以肯定的是老太太至少知道一些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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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老太太不承認自己的兒子有錯,看到孫子帶人去採訪,老太太生氣地孫子和採訪人員趕出了家門,說自己不認這個孫子,也不要兒媳婦了,老人口口聲聲說孫子沒有說實話。

孫子沒說實話。那是不是意味著,之前劉之花母子所說的被害過程不是事實呢?

這裡面確實有值得推敲的地方,李新慶懷疑妻子有外遇,那他為什麼寧肯殘害妻子也不跟他離婚呢?殘害之後,他為什麼又很坦然地報警了呢?

讓辦案警官們難以忘掉的是,面對地上嚎叫掙扎的妻子,丈夫表現得非常奇怪,沒有同情與憂傷,也沒有快意恩仇的喜悅,平靜的嚇人,沉默的可怕。

辦案民警調查的時候,一個放羊的老人說出了一個意外的線索。

原來劉之花和丈夫騎摩托車走的那條路,並不是進縣城的必經之路,也就是說,如果真的像劉之花所說,他和李新慶是要去縣城買東西,那他們完全可以不用選擇這條偏僻、荒涼、而且繞遠的道路。

這話就如一盆冰水,讓人禁不住打了個冷顫,難道劉芝花一直都在撒謊?

如果她沒有說謊,為什麼會答應丈夫走這條荒郊野外之路呢?

美女老闆被丈夫挖去雙眼,這件事在縣城炸開了鍋,很多人同情劉之花,咒罵李新慶,在這樣的瘋言瘋語中,心情最複雜,最難難過的就是劉之花兩口子唯一的兒子。

他是受害者的兒子,也是兇手的兒子,爸爸殘害了媽媽,這對無辜的孩子來說,是世間最殘酷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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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之花的兒子說:父母之間的不和,已經有好幾年了。具體的原因可能是母親不但愛美,還愛交際。

因此,他父親就懷疑妻子有外遇,而他父親又是一個藏不住話的人,就把自己的懷疑說了出來,這導致夫妻之間矛盾加深,經常因為這事打架。

劉之花和李新慶提過離婚,但李新慶不同意,他們兒子說:“我父親已經離不開我母親了。”

他兒子說,家裡的一切都是母親打拼出來的,母親是一個女強人,她不希望自己過得比別人差,就非常努力地去賺錢。

他們家的店鋪在當地已經有7,8年曆史,這個鋪子是母親一點一點做起來的。

媳婦兒不僅漂亮還很能幹,又能掙大錢,這對於事業不順的李新慶來說,簡直是心頭上的千斤巨石,越壓越難受,就落下疑心病了。

李新慶的兒子翻出相簿,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李新慶是長得儀表堂堂,看起來憨厚老實的男人,與想象中的惡魔差距非常大,對於這樣一個老實人,他是知道了什麼忍無可忍的秘密,才會對自己的妻子下狠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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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對採訪人員很牴觸的老太太,忽然主動說出,她手裡有一份證據,可以證明兒子有天大的冤情,兒媳婦真的和人有私情。

老太太從隨身攜帶的包裡,掏出三張紅單子,上面有一個電話號碼,老太太說這是一個男人的電話號碼。

老太太說兒媳婦為了這個男人還離家出走過,跑到南京去找這個人,並住了一晚上。兒子知道了,也是從那一次開始,他兒子才和兒媳婦打架的,打了一年多。

按照紅單子上提供的電話號碼,採訪人員撥過去,發現對方的電話已經停機了。

採訪人員仔細端詳這三張單據,發現上面記錄的是從2008年9月到10月之間,劉之花跟同一個電話號碼頻繁聯絡的記錄,這個號碼自然也就是李新慶懷疑的出軌物件的電話。

翻著翻著一個細節吸引了採訪人員的注意,這單子上每一處單子的反面都有明顯的藍色印記,也就是說這是一份被複制了很多遍的證據。

可以想象,當初劉新慶複製這些妻子和外人交好的通訊記錄時,他是怎樣的妒火攻心,羞憤難當。

對於妻子的不忠,劉新慶早有耳聞,於是就很早就開始預謀,甚至還影印了一份證據,交給自己最信任的母親保管,希望有朝一日能為自己證明些什麼。

當採訪人員問李新慶案發早上回家了沒有,老太太就像被抓住了痛腳一般,說沒有回來,還說有人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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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那天李新慶回沒有回家?其實已經不重要了,從處心積慮到咬牙切齒,從猜忌背叛到隱瞞尋找證據的那一天起,他和劉之花的那段愛情就已經死了。

李新慶的母親說:兒子沒有要好的朋友,自己的事也從不跟家裡人講,案發後,老太太曾經主動去醫院看望過劉之花,可兒媳一家正在氣頭上,堅決不接受她的道歉。

臨走時,老太太留了一個心眼,扒門縫兒偷聽到兒媳一家人的談話,讓她大驚失色。

原來出事那天,兒子和兒媳發生了什麼很大的爭執,特地選擇無人的野外談判,只因意見不和,兩人怒火中燒,就大打出手。

在打鬥中,兒媳也曾經攻擊了兒子的要害部位,這才惹急了李新慶,才對劉之花下了最終的毒手。老太太還說,因為兒媳外遇的事,兒子不堪羞辱,早就想和兒媳離婚了,可兒媳怕離婚後,會被分走財產,就一直拒絕離婚。這才是悲劇的根源。

李新慶的妹妹說自己哥哥是被逼無奈才下狠手的。

被逼無奈,何其可笑!如果李新慶真要離婚,可以選擇透過法律手段提出離婚,夫妻財產該怎麼分,法律都有明確規定,即使劉之花不同意分財產,法律也會採取強制執行。可李新慶沒有選擇法律途徑,而是選擇了殘忍傷害。

同床共枕20多年,一句被逼無奈就可以掩蓋犯下的罪行嗎?或許劉之花婚內出軌有錯,李新慶本是有理的一方,但在李新慶選擇挖妻子眼睛那一刻起,他就失去一切了。

狗急跳牆,人急害命,難道這就是他們的人生哲學嗎?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方一直選擇忍受,那遲早是要出事的,忍受忍受,忍不住了,去掉那個忍字,就只剩下一個受,不過是禽獸的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