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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男子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後果嚴重為什麼卻明知故犯?

近日浙江杭州一男子在20層樓的高空作業時,沒有任何安全措施,徒手在窗外穿梭的影片走紅網路。網友表示:這到底是沒有安全意識還是藝高人膽大呢?

危險!男子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後果嚴重為什麼卻明知故犯?

男子在20層高樓外牆徒手攀爬,看著都讓人瑟瑟發抖。隨便哪一處不那麼牢固,或者手滑腳滑一下,後果將不堪設想。網友打趣說:這活果然只能中午幹,因為早晚得出事。

危險!男子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後果嚴重為什麼卻明知故犯?

男子從窗戶往裡鑽,背後的“TCL王牌”幾個大字格外醒目。網友們無不對他的靈活自如,身手敏捷所折服,看這熟悉程度,絕對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

不知道他父母、妻子看到這個影片會怎麼想,還會讓他幹這個活嗎?

安全意識淡薄還是監管不到位?

高空作業的環境和普通的工作環境不同,發生意外致死致殘的機率特別高。所以高空作業都是要經過嚴格的培訓考核才能上崗的,而且還有強制性的安全保障措施,這主要是為了保障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相信從事這份工作的人都知道它的危險之處,也明白安全保障措施的重要性。但是諷刺的是,違反這些規定的,又恰恰是他們自己。

有業內人士透露,空調室外機重量超過30kg,室內搬運都需要兩個人操作,室外操作太難了,加上安全繩以後反而會增加安裝的難度。

但就算這樣也不能把生命繩給丟了,這樣就把自己完全置於危險之中,一點保障都沒有了。為了自己、為了家人也應該把安全措施做好,而且

高空作業不佩帶安全帶是違章作業,屬於違法行為。

高空作業不佩帶安全帶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並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

(二)違章指揮從業人員或者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三)發現從業人員違章作業不加制止的。

雖然有法律規定,還是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說到底還是安全監管不到位,不出事萬事大吉,基本要靠作業人員自己自覺。有的安全意識比較高的還好,碰上安全意識淡薄的,就會出現很多的安全隱患。

高空作業意外險並不是萬能的

有的人覺得自己買了高空作業的意外險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但是這個出險理賠也是有要求的,至少施工單位的生產作業條件、安全措施必須良好。影片中這種情況出現問題大機率是沒有辦法理賠的。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作為購買空調的業主,如果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規定安裝,可以拒絕他們的服務,讓經銷商或品牌方另外派人過來,或者讓其督促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措施。

律師表示:僱主有義務對工人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提供防護用品,如果僱主未盡到安全生產管理義務,工人也因自身安全意識淡薄而不繫安全帶導致安全事故的,雙方均要對該事故承擔責任。

“TCL王牌”對於自己下屬的安裝人員出現這種嚴重的生產漏洞,是有很大責任的,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一定要落實到位。

友情提示:

如果家裡空調需要拆裝(作業高度超過2米),私自找人進行拆裝時,最好要求對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律師表示,僱請無證作業人員發生安全事故的,會被追究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因此在僱請工人開展特種作業時,要僱請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施工,並要求作業人員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安全生產一直以來都是重中之重,國家出臺了那麼多的安全生產要求和注意事項,作為從業人員、經銷商或品牌方都應該重視存在的安全隱患,儘早排除,防患於未然。

高空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或對於雖在2米以下,但在作業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傷害因素,視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要求:

1。從事高處作業的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可施工。

2。《高處作業證》審批人員應赴現場檢查確認措施後,方可批證。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高處作業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

4。高處作業人應按照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裝置。

5。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

6。高處作業使用的安全帶,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損壞的不得使用。安全帶栓掛,要在垂直的上方無尖銳、鋒利稜角的鉤件上,不能低掛高用。不準用繩子代替,栓掛必須符合要求。

7。安全帽使用時必須戴穩、繫好下頜帶。

安全無小事,責任放心中,開開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