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國家三令五申嚴禁購房首付分期,這個樓盤置若罔聞?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周廣現

“去年9月,我和妻子一同看中了鄭州航空港區山頂御景園的一套房子,該房子首付款為32萬多元,當時我們的錢不夠,正在考慮放棄這個房子時,樓盤銷售人員說,如果首付款不夠可以向開發商借,欠款分期還給開發商就行。最終我們向開發商借了27萬多元錢繳納首付款,欠款分3期償還。今年,因為家裡有病人要花很多錢還不起開發商的欠款。後來,我們才知道購房款首付款分期是違規的,就要求開發商退還我們前期繳納的購房款,但開發商一直不退。”11月25日,鄭州的購房者孔先生向大河報記者反映。

記者採訪後獲悉,鄭州航空港區房管部門已責令開發商進行整改。有律師認為,如果開發商不主動解除購房合同,整改就無法到位。

借了開發商27萬多元首付款,答應3期還完

“如果不是開發商違規答應讓我首付款分期付,這個房子我肯定買不了。”11月25日上午,在鄭州航空港區鄭港二路北邊的山頂御景園樓盤售樓部前,購房者孔先生說,去年9月,他和妻子一起到該樓盤看房,看中了一套房子,該房子需要首付32萬多元,當時他們手裡只有5萬多元錢,由於錢不夠,正在考慮準備放棄時,營銷人員說,剩下的27萬多元首付款可以由開發商先替他們墊上,然後分3期償還這筆欠款,2019年12月15日前償還5萬多元,2020年6月30日前償還近11萬元,2020年11月15日前償還近11萬元。

孔先生說,見開發商願意借給他們首付款,並且答應分期償還,他們這才同意簽訂了購房合同,前兩筆借款也按時償還了。但今年7月,他的岳母患上了比較重的疾病,需要花很多錢治療,11月份的欠款已經無力支付。

“後來我才知道,國家有規定,購房的首付款是不允許分期支付的,這樣做是為了化解購房風險。”孔先生說,從9月開始,他們就向開發商提出房子不要了,要求退還所繳的21萬多元房款用於給岳母治病,但開發商一直不退。無奈之下,他只得向鄭州航空港區房管部門投訴,反映開發商的違規售房行為,房管部門受理了他的投訴。

國家三令五申嚴禁購房首付分期,這個樓盤置若罔聞?

房管部門責令開發商限期整改,律師認為若不解除合同整改無法到位

大河報記者注意到,2017年9月,國家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銀監會就出臺《 關於規範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 2018年7月, 河南省住建廳釋出《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採用“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否則, 根據情節輕重,由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採取約談企業負責人並責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暫停網籤等方式進行處置。對存在多種違法違規行為且情節惡劣、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抄送國土資源、金融等監管部門,實施聯合懲戒。違法違規行為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及時依法進行移交。

國家三令五申嚴禁開發商採用首付分期的形式售房,那麼,為什麼山頂御景園樓盤仍違規為購房人提供首付分期服務呢?11月25日上午,記者聯絡上了山頂御景園樓盤置業顧問賀某,他也是孔先生的置業顧問,他說,該樓盤並沒有給孔先生提供首付款分期服務,只不過是孔先生購房時欠了開發商的購房款,開發商同意他分期償還罷了。記者問他,該樓盤為什麼會這樣做?他說這得問領導,但他拒絕提供該樓盤有關負責人的電話。

鄭州航空港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的張先生在受訪時說,接到孔先生對山頂御景園樓盤樓盤違規售樓的投訴後,他們第一時間進行了調查,確認該樓盤涉嫌首付分期的違規銷售行為,他們已責令該樓盤的開發商限期整改,對於整改情況,他們會進行認真核實,並根據其整改情況,看是否交執法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案例來看,遇到開發商提供首付分期服服務後購房者又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法院一般會支援這種行為,因為開發商違規在前。”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趙鈺濤律師說,國家嚴禁購房首付分期正是為了化解各方面的風險,也包括開發商的風險在內,而有開發商執意要做這種違規行為,就必須承擔相應的後果。同時,對於房管部門來說,責令開發商整改,其實也就是要求開發商主動解除購房合同,退還購房者所繳納的購房款,使這種違規行為消失,否則,這種違規行為一直存在,整改也就無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