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開車撞了人,買了全險,還需要坐牢嗎?

一個朋友諮詢這樣一個問題:

開車撞人已經死亡,車方買了全險,是否可以避免坐牢?

這個問題,諮詢的朋友很多,看來這裡面還有很多人對於交通肇事罪和保險的關係沒有搞明白。

開車撞了人,買了全險,還需要坐牢嗎?

交通肇事

第一個問題: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這個規定,交通肇事致人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本方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逃逸或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因為逃逸緻人死亡,則應當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是公訴案件,也就是說,即使受害者及其近親屬同意不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也不會免除其坐牢的危險。

開車撞了人,買了全險,還需要坐牢嗎?

交通肇事罪

第二個問題:全險是一個不規範的概念

實際上,“全險”是一個很不規範的概念。一般來說,機動車必買的保險有交強險,其餘的三者險、不計免賠、座位險、劃痕險、自燃險、盜搶險、涉水險、玻璃險等等有幾十種,幾乎沒人會將所有的保險專案全部買齊。那些自稱買了“全險”的,一般就是買了交強險、三者險和不計免賠而已,遠遠談不上“全”。

第三個問題:保險和賠償的關係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不存在拒賠的問題,應當是先由交強險賠償,全責、主責、同責、次責四種情況,醫療費最高限額1萬元,死亡傷殘分項最高理賠限額11萬元,財產限額最高2000元。每個分項分別限額。

交強險賠償完以後,剩餘部分根據責任比例由三者險在限額範圍內賠償。全額賠償100%,主責賠償70-80%,同責賠償50-60%,次責賠償30-40%,無責賠償不超過10%。

開車撞了人,買了全險,還需要坐牢嗎?

保險理賠

第四個問題:賠償和刑事責任的關係

一般來講,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的,本方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積極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獲得受害方刑事諒解符合緩刑條件的可從輕判處緩刑。

無論買了多少保險,對於案件的影響,只能是有利於認定肇事者積極賠償,有可能獲得酌情從輕處理,但是買了保險並不是免罪的理由。相反,如果沒買保險,肇事者自己又無力賠償,數額三十萬以上的,往往被認定為情節嚴重,會酌情從重判處。

開車撞了人,買了全險,還需要坐牢嗎?

遵守交通規則

小結

所謂買了“全險”,在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的時候,只能是賠償的時候自己承擔得少一些,但是並不難免除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買足了保險,積極賠償獲得受害方刑事諒解的,有可能爭取到從輕判處緩刑的有利結果。因此,切不可因為買了保險就肆意妄為,隨意違反交通規則,在任何時候,謹慎駕駛都沒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