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湖南省: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能源人都在看,點選右上角加‘關注’】

湖南省: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北極星火力發電網訊:北極星電力網獲悉,湖南省發改委日前印發《湖南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稱,為穩步實現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目標,將我省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2020年暫不上浮)、下浮不超過15%。依照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開展的現貨交易,不受此限制。

詳情如下: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印發《湖南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2019〕86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湖南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燃煤發電企業:

經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2月15日

湖南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提升電力市場化交易程度,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9〕1658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措施

(一)調整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為穩步實現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目標,將我省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2020年暫不上浮)、下浮不超過15%。依照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開展的現貨交易,不受此限制。為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持續降低我省工商業使用者用能成本,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上網電量,2020年上網電價在基準價基礎上適當下浮,以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2021年及以後浮動方式按照國家發改委有關要求進行調整。

(二)做好政策調整前後銜接。一是燃煤發電電量中已按市場化交易規則形成上網電價的,繼續按現行市場化規則執行。二是現執行標杆上網電價的燃煤發電電量,具備市場交易條件的應積極參與市場交易,具體上網電價透過市場化方式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並以年度合同等中長期合同為主確定。三是居民、農業生產使用者、暫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使用者用電對應的燃煤發電電量,按基準價執行。四是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後,現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不再執行。

二、配套措施

(一)健全銷售電價形成機制。一是居民、農業生產、暫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使用者,繼續執行我省目錄銷售電價。二是透過市場化交易方式形成上網電價的工商業使用者用電價格,不再執行目錄電價,其用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形成。

(二)明確環保電價政策。執行“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制的燃煤發電電量,基準價中包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居民、農業生產、暫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使用者等仍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對應的燃煤發電量,在執行基準價的基礎上,繼續執行現行超低排放電價政策,由電網企業按季支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完全放開由市場形成的,上網電價中包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和超低排放電價。

(三)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補機制。納入國家補貼範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上網電價在我省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以內的部分,由電網企業結算,高出部分按程式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核電、燃氣發電、跨省跨區送電價格形成機制等,參考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的,改為參考基準價。

(四)規範交叉補貼調整機制。以2018年為基數,綜合考慮電量增長等因素,在核定湖南電網第二監管週期輸配電價水平時確定我省交叉補貼金額,以平衡電網企業保障居民、農業用電產生的新增損益。

(五)完善輔助服務電價形成機制。透過市場機制形成燃煤機組參與調峰、調頻、備用、黑啟動等輔助服務的價格,以補償燃煤發電合理成本,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執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有效開展全省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工作,建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推進工作小組,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湖南電力交易中心和相關燃煤發電企業等積極參加配合,建立工作臺賬,明確任務進度安排和工作目標,協調解決改革中的具體問題,推進改革落實落地。

(二)強化居民、農業等電力保障。居民、農業用電電量以及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使用者電量,由電網企業統籌排程保障供應。

(三)規範政府行為。堅持市場化方向,按照國家及我省市場規則和運營規則開展市場建設和電力交易,對使用者和發電企業准入不得設定不合理門檻,在交易組織、價格形成等過程中,不得進行不當干預。

(四)加強電力市場價格行為監管。依託現有電力交易市場,積極發揮市場管理委員會作用,完善市場交易、執行等規則,規範市場主體交易行為,保障市場交易公平、公正、公開。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電力市場中市場主體價格串通、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以及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價格監督。依託市場信用體系,構建市場主體價格信用檔案,對價格違法行為予以聯合懲戒。

(五)建立電價監測和風險防範機制。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每月5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上月燃煤發電交易價格執行情況。當交易價格超出規定的浮動範圍時,由省發展改革委依法及時採取干預措施暫停執行,確保燃煤發電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六)加強政策解讀引導。透過政府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召開宣傳會議等方式全面、準確解讀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政策,加強輿情監測預警,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做好應急預案,為改革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本實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各單位應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應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

免責宣告: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火力發電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

全國能源資訊平臺聯絡電話:010-65367702,郵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