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人類打不過老虎獅子,又是如何站在食物鏈頂端,成為終食者的?

人類早在數千年前,甚至上萬年前,就馴化了豬牛羊等食草或者雜食動物。

人類打不過老虎獅子,又是如何站在食物鏈頂端,成為終食者的?

有了足夠的肉類來源,自然沒有必要再去捕獵足夠危險的食肉動物。實際在人類沒有掌握馴化動物的技術之前,不得不捕獵猛獁象,並與劍齒虎等史前巨獸競爭。甚至有古生物學家認為,劍齒虎的滅絕和人類捕食直接相關。

後來的人類從遊牧變為農耕,建城市、興畜牧,飲食需求越來越自給自足。除了營生的獵戶,以及貴族的狩獵活動之外,正常人根本無需專門為了肉類花費更高的成本去捕殺野生食肉動物,尤其是大型猛獸。

在人類跨入工業革命之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因為隨著人類武器發生一次次數量級的改變,人類最終進化成了——

終食者!

人類打不過老虎獅子,又是如何站在食物鏈頂端,成為終食者的?

如果說人類在古典文明社會,就已經打破了生物食物鏈,那麼在工業革命之後,所謂的營養級在人類面前,都完全成了浮雲。

而那個時候的人類,也真的這麼做了!

人類剛剛進入工業革命之後,才不管你是什麼動物,只管向大自然瘋狂掠奪就行了。

各種探險家和水手們每到一個新地方,看到動物就捕殺,管它是什麼,有事沒事先吃吃看。

所謂滅絕的渡渡鳥、北極大海雀、史德拉海牛,以及被美國人吃滅絕的50億隻北美旅鴿,都只是滅絕動物的冰山一角而已。

因為人類的工業時代,每天需要消耗無數的油脂,在沒有發現石油的年代,所有的油脂從哪裡來?

當然是從動物身上來。

鯨魚、企鵝、海豹……都是人類曾經的油源,僅僅20世紀,人類捕殺了280萬頭鯨。

透過對地質時代的化石進行對比,自然狀態下,動物的滅絕速度是這樣的:

平均滅絕1種鳥類需要300年;

平均滅絕1種獸類需要8000年 。

然而——

從1600年到 1700年的100年內,平均每10年便有一種動物滅絕。

從1850年到 1950年的100年內,總共滅絕的鳥類和獸類多達100種,平均每年滅絕1種。

1600年到現在的400年時間裡,確切記錄的動物滅絕資料相當的驚人。多達 120種獸類和 250種鳥類已經徹底消失,總共滅絕的動物達到720種。

而絕大多數動物滅絕的時間,是在120年的時間之內。

人類打不過老虎獅子,又是如何站在食物鏈頂端,成為終食者的?

象牙、犀角、虎皮、熊膽、鳥羽、海龜蛋、海豹油、鯨油、魚翅……

哪需要管食肉還是食草,在人類眼裡,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藥……任何動物,都僅僅只是財富的化身。

如果不是石油的發現,不是環保、動保概念的提出,現在地球上的動物,恐怕都被捕殺得差不多了。

你以為在資本家掌控的人類社會,保護動物的用意是真的為了保護動物嗎?

僅僅保護的只是我們人類自身罷了。

一個物種的生活環境是它們的棲息地,棲息地和食物鏈被破壞,就會威脅到這個物種的生存。

而整個地球,幾乎都是人類的棲息地。只不過,越來越多的人類清醒過來,有了生存危機,才有了全球生態環境的轉機。

當然,這裡探討的僅僅只是動物保護的概念,至於如今衍生出來的動物福利、動物權利等,和動物保護實際有著極大的無別。

動物保護的意旨相當於,把動物和生態資源做人類的寶貴財富,可持續發展利用。

動物福利則相當於,在動物保護的基礎上,享受健康、飲食、醫療,避免痛苦、享受足夠空間等等自由福利。

而動物權利,則把動物的權益,上升到近乎等同於人權的地步,在全球範圍內具有較大的爭議。

在全球範圍來說,動物保護是主流,動物福利概念主要流行於發達國家,而動物權利主要流行於區域性地區,例如美國西雅圖的“泛類人猿計劃”,並由此向美國政府提出了《泛人猿宣言》。

總的來說,在多元化的現代社會,人類對待動物的態度,恐怕也是整個人類史上最多元化的時代。

就單單拿一條狗來說,在某些人眼裡僅僅只是一坨肉,而在有些人眼裡,則比親兒子還金貴(當然,大部分人居於中間)。

其實不管是吃還是養,無論現實發生的一些衝突,還是網際網路上的鍵盤比武,永遠逃不過兩個字:

利益。

但人類卻往往存在這樣的怪圈——

總是秉持自己的意識形態去說服別人,但因為所屬的利益集體不同,卻總是無法說服他人。由此互相攻擊,最終演變成了兩個不同利益集體的戰爭。

黨同伐異的本質,何嘗不是動物性的本質。

人類總是處處尋求生物層次的超越性,卻也從來沒有脫離過這個怪圈。

但或許,這才是人的真實。

是謂,有血,有肉。

猶如清溪裡的游魚,草原上的牛羊,天上的雄鷹……

生存於世,各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