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兩個經營範圍必須保持一致嗎?

有朋友留言諮詢,自己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食品經營類目,後續還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當然需要

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問,小編認為其主要原因是因為大家沒有搞清楚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之間的關係,今天我們就一起聊一聊吧:

一、什麼是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是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後由主管部門辦理的許可經營證明,如菸草專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

二、什麼是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

合法經營權的憑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

在使用方面,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並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簽訂合同等等。

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兩個經營範圍必須保持一致嗎?

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區別

經營範圍分為一般經營專案和許可經營專案。一般經營專案是指不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批准就可以自主選擇申請開展經營活動的專案。

許可經營專案是指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取得許可證後才能開展經營。簡單的說,就是證照齊全才可以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經營專案又分為“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兩種:“前置審批”是先辦許可證,再辦營業執照,可參照《工商總局關於調整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號);“後置審批”是先辦營業執照,再辦許可證,常見的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

也就是說,並不是任何情況下,只要有營業執照就可以開展經營活動的,還是要確認經營範圍。

四、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必須保持一致嗎

以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為例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專案與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的表述可以不完全一致

即使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寫了預包裝食品零售、散裝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製售,也應當在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才能經營食品。

如果營業執照上不含食品相關的經營範圍,要經營食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先變更經營範圍,把經營範圍增加後,才能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又分為預包裝、冷藏冷凍、熱食製售等等……有的可以免核查場地 有的必須有實際的經營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