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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罌粟果60枚被社旗警方查獲,拘役3個月

本文轉自:南陽晚報

6月23日,社旗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該縣太和鎮劉集村公開審判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案,為當地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禁毒課”。

2020年,衛某為了治病,在自家院中種植罌粟,罌粟成熟後一直存放在家中,後被警方查獲。經清點,衛某持有罌粟果60枚,罌粟種子109。42克。衛某被公訴機關指控起訴後,該案由社旗縣人民法院受理。

社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衛某非法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數量較大,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決衛某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衛某持有的109。42克罌粟種子,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並處置。

庭審結束後,社旗縣人民法院幹警為參與旁聽的群眾現場普法。一名群眾說:“我一直認為在自家菜園裡種點兒罌粟苗當菜吃,或者弄點兒罌粟果治拉肚子,根本不是啥大問題。今天一聽才知道,不僅種罌粟犯法,就連存放罌粟種子也要判刑。回去以後,我要給認識的人都說說,千萬不能種罌粟!”

法官提醒:對於罌粟(俗稱“大煙”),大家都不陌生。明知罌粟是製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不論其目的是營利還是個人使用,均觸犯法律。發現身邊有人種植罌粟,應立即舉報。同時,要增強防範意識,強化法治觀念,遠離毒品,珍惜美好生活,切莫以身試法,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