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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改了就好”嗎?——看王清芬戲曲藝術片《風雨情緣》有感

文/石磊

由曾經轟動京華,被譽為“豫劇新秀”的王清芬領銜拍攝的戲曲影片《風雨情緣》,最近在我們河南的首府鄭州上映了。我在位居鬧市的太康立體影院購買了一張票,使我震驚的是,這一場電影竟只售出34張票。開映前我隨便問了一個影院的服務員:為什麼這樣有影響的演員和劇目,拍成影片後竟遭此冷遇?她的回答非常乾脆、簡單,但頗中的。她說:“他們(指影片的編、導及主演)胡改,要是仍叫《大祭樁》,光附近的老頭、老婆觀眾,也能上它幾個滿場。”哦,可見名子改壞啦!可是,待我看完整部影片後,覺得改的欠妥之處遠非影劇院服務員女士們所說的那麼簡單。

只要“改了就好”嗎?——看王清芬戲曲藝術片《風雨情緣》有感

首先說指令碼。《大祭樁》是許多地方戲的傳統保留劇目,秦腔、晉劇叫《火焰駒》,川劇叫《喬子口》,還有的劇種叫《彥貴賣水》。劇中女主人公黃桂英的形象,主要是靠與其嫌貪愛富、手毒心狠的父親的鬥爭中樹立起來的。原劇中,昧婚趕婿、殺僕害命並嫁禍於人均出其父一人之手。最後,桂英被逼出逃,與封建家庭做了徹底的決裂,直至法場祭夫,使劇情達到高潮。而現在的影片中卻強調了朝廷內部的忠奸之爭,並無端加進蘇州知府受奸相之囑從中作祟,加害李門,及黃桂英法場祭夫時痛斥汙吏和兇奴,當場揭穿其陰謀的關目。這樣把原來的以情見長的抒情戲,幾乎改成了一部“公案戲”,沖淡了原劇中濃郁的情感因素,開脫了黃父的罪責,因而無形中大大削弱了黃氏父女激烈鬥爭的程度。對黃父恨之不深,對桂英亦就愛之不甚。

只要“改了就好”嗎?——看王清芬戲曲藝術片《風雨情緣》有感

其次是唱腔。我們知道豫劇之《大祭樁》,經歷代名家高手的不斷潤色、加工,已成為豫劇優秀傳統劇目。尤其到了常香玉之手後,經其和陳憲章先生通力合作,嘔心瀝血,苦費經營,又成為常派名劇,傳唱於世。就中《哭樓》、《打路》、《祭樁》諸折的唱腔及身段,可說已達到家喻戶曉,膾炙人口,觀眾百看不厭、百聽不煩,是豫劇的經典佳品。無怪乎當今之舞臺,出現了舉世爭唱《大祭樁》的盛況。但無論虎美玲、牛淑賢,還是陳百玲、黨玉倩、楊美榮,包括王清芬本人,在舞臺演出中,其表演,其聲腔,均未跳越常派規範,所以深受廣大觀眾歡迎。而影片卻把這三折戲的精華全都改沒有了。沒有保留下一段完整的、大家所熟悉的唱段,唱詞亦改得面目全非,故而觀眾看後大失所望。

只要“改了就好”嗎?——看王清芬戲曲藝術片《風雨情緣》有感

京劇大師梅蘭芳先生曾經講:“如果有突出的優秀創造而為這個古老劇種某一項格律所限制的時候,我的看法是有理由突破的。但是必須有能力辨別好壞,這樣的突破是不是有藝術價值?夠得上好不夠?值不值得突破?我同意歐陽予倩先生說的話:‘不必為突破而突破’。”著名戲曲理論家吳小如先生在鄭州召開的中國古代戲曲理論討論會上,關於這個問題說得更爽直,他說:“過去我們改戲是怎麼好怎麼改,往好處改。而現在一些同志改戲,卻認為只要改了就好,不管其藝術效果。”的確,“只要改了就好”,已成為當前戲改工作中的一大錯誤傾向,不顧藝術規律,不問藝術效果,凡冠之以“改”字的就好,就時髦。而且,他們專揀好的、精華之處改:哪個地方有效果,改。哪個地方能“要菜”(戲曲行話,即“要喝彩”的意思),改……這樣,改來改去,精華去掉了,蕪草卻叢生。《風雨情緣》是個例子,《洛陽橋》、《風雪配》是例子,就連經許多名家高手改編而攝製成的影片《程七奶奶》,拍成已近兩年啦,除在內部放映了幾場外,至今不敢與廣大觀眾見面,我看亦是一部敗筆之作。亦有改得好的例子,像近兩年拍攝出的京劇藝術片《鐵弓緣》、《白蛇傳》、《李慧娘》等。過去“文革”前的成功之作則更多,像豫劇之《花木蘭》、《朝陽溝》;曲劇之《陳三兩》;評劇之《秦香蓮》、《劉巧兒》、《花為媒》;京劇之《宋土傑》、《鍘美案》等等。其成功的要訣就在於改編成電影的戲目,保留了舞臺上的精華,又加進了舞臺上所不能表現而只有銀幕上才能解決的東西。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們的一些編劇家、導演家、藝術家,竟“磨”不出其中之三味呢?這牽扯到一個對“新”與“舊”的辯證法的認識問題。有人認為:只要是“新”的就好,“舊”的就得統統改,把“新”與“好”之間劃等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一種“新”病菌、“新”瘟疫的出現豈不亦成了美好的東西了嗎?漢代大學問家王充說過:“才有淺深,無有古今;文有偽真,無有故新”。所以,只要存在真、善、美,就有其藝術價值,無論其是“舊”的,還是“新”的。

(原載1985年5月19日《北京戲劇電影報》,《鄭州晚報》《河南日報》爭相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