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2:30,筆者正打算放下手機,立地睡覺,朝陽公安突然釋出了一條情況通報——吳某凡(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被朝陽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一石激起千層浪,不一會兒各大平臺的熱搜都紅到發紫,各種料層出不窮。筆者熬夜奮戰,分別學習了
法律學
——強姦罪判幾年外籍在哪坐牢、
監獄學
——看守所和監獄的環境待遇差別、
社會學
——頂流隕落如何儘快撇清關係、
生理衛生學
——牙籤是不是嗑y 導致,等等一系列奇奇怪怪的知識。黑暗中我瞪著小小的雙眼,充滿了大大的疑惑,這一系列魔幻的情節超出了我的認知,直到我看到了紫金陳的微博,才終於放下心來,原來懵比的不止我一個!
大佬不愧是大佬,透過現象看到的都是職業未來,而我,一個不學無術的八卦愛好者,卻在油菜花的網友言論裡笑得肚皮打滾。
1.法律咖發言 “刑期很長,你忍一下。”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飯圈發言 “哥哥不是退網了,哥哥是落網了。”
這一落網還不知道要在裡面呆幾年。
3.誠信發言“吳亦凡:我會自己進監獄。說到做到。”
舉頭三尺有神明,千萬不要亂立flag,當然更不要違法亂紀。
4.沉迷帶貨者發言
5.諧音梗發言“真的刑,這回越來越有判頭了”。
關於網路上真真假假的爆料,我們看看就好,最終還是要看朝陽公安的偵辦情況通告。相信勝利總在正義的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