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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逃稅被罰2.99億,一天208萬的片酬如何違法逃稅的?

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27日就鄭爽偷逃稅案件回答了記者提問,經查,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最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

鄭爽逃稅被罰2.99億,一天208萬的片酬如何違法逃稅的?

在鄭爽未依法申報的1。91億中,有1。6億來源於鄭爽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的片酬。倩女幽魂,鄭爽拍了77天,77天1。6億,每天差不多208萬。這也就是前幾個月“新型計量單位”——一爽等於208萬的出處。如此鉅額的片酬,依法需要上繳的稅款自然也是鉅額,可鄭爽卻玩了一手偷天換日,違法地逃稅漏稅。今天稅務局的答記者問,除了說明了如何處罰外,也詳細說明了鄭爽是如何違法偷天換日的。

2019年鄭爽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因為限薪令之類的原因,1。56億的片酬分為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4800萬元;第二部分1。08億。第一部分是陽合同,第二部分是陰合同,這即是一次利用陰陽合同來違法逃稅的操作。

如何利用陰合同來違法逃稅呢?

首先是成立一個公司。2019年3月19日,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8000萬元。股東有三個,林慧豔,出資3200萬;惠敏,出資2400萬;張麗敏,出資2400萬。乍一看,好像根本沒有鄭爽的事兒嘛。但其實這家公司正是由鄭爽母親劉豔透過他人代持而成立的。

鄭爽逃稅被罰2.99億,一天208萬的片酬如何違法逃稅的?

他人代持,顧名思義,就是讓別人當名義上的出資人,自己當隱形股東。為什麼要他人代持呢?因為要遮蔽關聯方交易。如果劉豔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建立公司,那麼這家公司一旦進行與鄭爽有關的交易,那麼就會立即引起懷疑;現在透過他人代持,那麼即使參與與鄭爽相關的交易,也不會被輕易發現——因為代持協議並不會公開披露。

建立好公司之後,下一步就是直接打錢了。2019年6月16日,浙江某公司對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增資1。12億元,僅佔10%的股份。為什麼是1。12億元呢,因為原來約定的片酬是1。6億,除去陽合同的4800萬,還剩1。12億。

這次增資就是製片方給鄭爽的第二部分片酬。但增資這種形式並不需要像片酬那樣繳納高額的稅款。增資完成,也就代表著片酬支付完了。剩下的就是套現離場,於是2021年3月3日,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原投資團隊退出,套現離場。這次增資並沒有記錄在工商登記資訊中,但這一系列操作是符合規定的。所以如果不是張恆的爆料,劉豔的這次違法逃稅並不容易被查出。

鄭爽逃稅被罰2.99億,一天208萬的片酬如何違法逃稅的?

這一個多億,製片方以增資的形式支付給鄭爽,規避行業監管來獲取天價片酬,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一個鄭爽被揪出來了,肯定還有兩個、三個……希望這次大掃除能夠持續下去,掃清娛樂圈的違法違規,還社會一片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