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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抓鬼,誰為鬼

李逵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很多人都知道李逵殺害過一個四歲孩子的事實,雖是受人指使,基於正常人對幼童這類群體所散發的憐憫,李逵會敗壞讀者所有的好感。當然,這只是李逵窮兇惡極的冰山一角。

四個回到陣前,五百軍兵依原一字擺開,那裡敢輕動。本是也要來混戰,怕黑旋風不分皂白,因此不敢近前。

不分老幼,不分敵我,李逵嗜殺的秉效能被眾人所知,說明李逵平時沒有少幹這樣的事情。

李逵抓鬼,誰為鬼

就是這樣一個人,身上卻不時流露出天真可愛的一面,也就是孩童的一面。我們會對一個孩子所犯的過錯,報之以極大的寬容,會心一笑,反而還覺得可愛。

真正的原因在於孩童的心智不夠成熟,沒有經過世俗的教化,他們的行為都是發自本心,與後文明時代的成人準則,是相違背,南轅北轍的。這種反差、對立,會讓你我覺得既傻又可愛。李逵的可愛單純正與此類似。

與燕青打架,感覺不妙,馬上認輸。我們遇到此情況,大多都會嘴硬,或是心服口不服,李逵卻是五體投地。這樣有失身份之事,李逵做的還有不少。

宋江、戴宗等在潯陽樓喝酒,二人嫌魚不新鮮。

李逵嚼了自碗裡魚,便道:“兩位哥哥都不吃,我替你們吃了。”便伸手去宋江碗裡撈將過來吃了,又去戴宗碗裡也撈過來吃了。滴滴點點,淋一桌子汁水。

李逵狼吞虎嚥,肆無忌憚,不顧形象,真可謂快意瀟灑,酣暢淋漓,這讓世俗的我們如此汗顏,坦白說,我對此時李逵的吃法是欣賞的,只是礙於成年人的自尊,為了所謂的體面,表面上不得不保持違心的優雅。

李逵抓鬼,誰為鬼

李逵是一個成年人,卻按照孩童的行為準則來辦事。試問一個殺人惡魔卻又天真可愛,看似兩個極端的行為,在李逵身上竟合二為一,十分自然。借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就是一個十足的人格分裂症患者,就像電影《驚魂記》裡,諾曼·貝茨所表現的那樣,母親的屬性與孩子的屬性雜糅於一身,可以在殺人之後,心安理得的沒有負罪感。當然,李逵沒有分裂症,這類文明時代的產物,李逵根本夠不到。

李逵這種幼稚,近似孩童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徹底暴露了他自然人的屬性,即他根本不是一個社會人。

李逵坐堂判案,讓兩個公人假扮打架。

李逵道:“這個打了人的是好漢,先放了他去。這個不長進的,怎地吃人打了?與我枷號在衙門前示眾。”

他所依據的就是強者認同心理,我們再結合李逵有錢時揮霍不已,沒錢就搶,可知他所遵守的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

在有生活之前,先得解決生存問題。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人之所以是高階動物,就在於人在解決基本的生計問題之後,開始有了更高的追求。制定法律法規,建立道德框架,如此一來,便可最大限度規範個人行為,禁錮人類醜惡,宣揚良善。

李逵抓鬼,誰為鬼

李逵顯然沒有脫離低階動物的範疇,身上沒有社會屬性。即使那些他看上去有些文明化的行為,也是基於自我個人需求而做出的自然反應。

我們知道李逵為接老孃上山,路遇李鬼假扮李逵劫道。奈何李鬼技不如人,反被李逵制伏,李鬼心生一計,搬出家有高齡母親要贍養的說辭,李逵信以為真,隨即釋放李鬼,並給對方十兩銀子,讓其做買賣過活。

乍一看,李逵此地形象似乎變得高大,成為有道德的好人。但只要稍加分析,實則不然。李逵釋放李鬼,與其說是被後者的孝行所打動,不如說是對自己孝順之心的一種延續。假使李逵殺了李鬼,本質上就是對自己下山接老孃上山這種行為的最大駁斥。換句話說,釋放李鬼這種行為,只是推己及人的行為。 同理,輕信謠言,為劉太公討公道,要宋江歸還其女的做法也是如出一轍。

李逵道:“我當初敬你是個不貪色慾的好漢,你原正是酒色之徒。殺了閻婆惜便是小樣,去東京養李師師便是大樣。你不要賴,早早把女兒送還老劉,倒有個商量。你若不把女兒還他時,我早做早殺了你,晚做晚殺了你。”

我不好色,你作為我最親近的大哥,豈能如此。至於李逵孝順這件事,當然值得稱讚,可在動物族群之內,虎毒不食子,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的例子並不缺少。

因而,他對千百年來人類所進化的文明行為是相牴觸的,自己所奉行的是弱肉強食的社會法則。他嗜血如命,大鬧縣衙,衝撞學堂,與孫悟空一樣隨時說出皇帝輪流做的主張。縣衙的背後是法律,學堂代表的是教育,當法治、教育,這兩種在封建社會普通民眾最為依賴的命運通道都得不到公平時,其他的一切都是妄談。

李逵是單純的,也是可怕的,一切法律,道德在他身上都不奏效。施耐庵給李逵的定位是天殺星,的確是該殺的。這樣的人在社會上每存在一天,就是一個變數,不知什麼時候就會給這個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李逵抓鬼,誰為鬼

這個社會,人們能夠安居樂業,就在於有法律和道德兩個雙重標準來規範我們的一言一行,也正是這種限制,才讓人世間的一切矛盾,都能最大化得到妥善解決。尊老愛幼,欠債還錢,不欺良善……這些行為準則無不是透過父母灌輸,學校教育,或是在與社會生活的相處與反饋中慢慢形成。反觀李逵,他從未得到這些教化,所以他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在他看來也就不是個事,又何來的反思和後悔。

我們知道一個人價值觀的形成受制於多方面的原因,學校教育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越是青春年少,越容易學到有用的東西。當然也有一些沒有上過學堂的人,依然能自我約束,遵紀守法。能讓他們如此這樣去做的原因就在於,這個社會強大的反饋機制。你每做一件事,是好是壞,都會有相應的回報。從這個維度來說,作為李逵最重要的監護人,宋江的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李逵在江州城劫法場,不分百姓,兵士,亂殺一通,晁蓋曾發號施令不可亂殺百姓,奈何場面混亂,正在殺性上的李逵,也未必聽得清晁蓋的話。事後論功行賞,晁蓋一句:

卻是難得這個人!出力最多,又不怕刀斧箭矢!

相當於給李逵釋放出一種訊號,殺人也不是罪過。

李逵違令殺扈三娘一家,宋江不做過多深究,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理方法,李逵焉能有所覺悟。

李逵抓鬼,誰為鬼

李逵大鬧學堂,擾亂法治,宋江也是一笑了之。

為逼秦明上山,指使王英等殺害眾百姓;為逼朱仝入夥,設計謀害小衙內。這些行為無不在證明,宋江本質上同李逵是一丘之貉,為師者尚且如此,李逵又能好到哪去?

《水滸傳》中有李逵捉鬼一節,又有李鬼假扮李逵劫道一節。如此二鬼,都與李逵有關,不知這是出於作者的有意安排,還是無心插柳。李鬼扮的是假李逵,李逵捉鬼又為假鬼,孰為真鬼?李逵也。不是真鬼,勝是真鬼!

在社會多元化的今天,我們追求自我,呼籲個性解放。在物質生活富裕的同時,開始追求內心的安寧,我們厭惡俗世的功利、複雜、斤斤計較,講究返璞歸真,力求活得輕鬆自在,活出真我。縱觀整部《水滸傳》,李逵無疑是活得最愜意,最無負擔,但也是最為致命的。

這種自我不是隨心所欲,它是建立在遵守法度,有道德操守之上,是受到一定條件制約的。如李逵者,萬萬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