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婚姻法百問1

婚姻法百問1

為什麼要修改1980年婚姻法?

婚姻法的修改有三個需要:

一個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需要。1980年婚姻法僅有三十七條,不能滿足現實生活的各種需要,需要進一步完善。

第二個需要是為了適應現階段婚姻家庭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的需要。因為法律是解決實際問題的,是有針對性的,新的情況呼喚新的法律。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婚姻家庭領域裡出現了新情況。一方面是出現了新風貌,比如說人們的婚戀觀有了新的更新,社會主義婚戀觀已經取代了封建主義婚戀觀,包辦、買賣婚姻的比例下降,婚姻自由原則深入人心。再比如說,美好的和睦的家庭不斷湧現,在五好家庭基礎上,還評選瞭如文明家庭,好丈夫,金婚佳侶……。另外,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方面婚戀觀,又產生了一種輕率和放任的傾向,對婚姻家庭很隨便,不顧法律,不顧道德。例如早戀增多,同性戀也有了,婚外戀也增多了。第二方面離婚率逐年上升,從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末上升了十個百分點,七十年代為百分之三到四,九十年代已上升到百分之百十三點多,這是平均數。第三方面表現是家庭暴力時有發生,家庭成員的一方對另一方加以施暴,受害者多數是婦女兒童和老人,其中以婦女為多數。總體來看,婚姻家庭裡有新風貌,但是也存在一些令人憂慮和不安的問題,為了調整好婚姻家庭關係,根據需要必須調整婚姻法。

第三個需要是婚姻法自身完善的需要。中國有將近十三億的人口,婚姻法才三十七條,遠不能滿足需要,有一定的滯後性,因此必須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