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長長的回家路》:我們都應該學會如何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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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最近幾年開始變得有點糊塗,雖說她以前也糊塗,但最近變得尤其嚴重,說句話她要反應半天,偶爾還會愣愣的發呆,出門離家不能走出三公里,不然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家裡人總是很擔心,每次打她電話不接,都恨不得貼個尋人啟事出來。家中四位老人就剩下她一個了,而她也在以很快的速度老去。

老去是一種很讓人恐懼的狀態,面容衰老,甚至逐漸失去身體的控制能力都在其次,最可怕的是,時間開始洗滌和清空我們的記憶,無論你情願與否,它都會把所有的一切都帶走。那些我們花了一輩子的時間積攢下來的,生命中僅存的記憶,最後被剝削得一絲不掛。我們甚至記不起最愛的人的名字和樣子。

為了抵禦這樣一種狀態,我們在未老去之前就充滿了擔憂,不斷地補充營養,提防各種疾病,努力地鍛鍊身體,甚至運用各種文字和數字遊戲來訓練自己的大腦。以期待可以減緩自己衰老的速度,遲一點面對衰老這個話題。但不幸的是,我們從出生的那一天起,無時無刻不在接近著衰老,就如同我們,無時無刻不在接近著死亡。

就像《最好的告別》中說的那樣:

三十歲左右,心臟開始衰老;

四十歲左右,肌肉開始衰老;

五十歲的時候,骨頭開始衰老;

六十歲,面板和眼睛嚴重老化;

七十歲的時候,大腦灰質丟失;

八十歲時,肌肉丟失,大腦反應嚴重減慢。

到八十五歲,40%的人都患有教科書所定義的老年痴呆。

這是生命的歷程,是我們終將面對的話題。

我們無法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我們仍可以決定自己以怎樣的姿態去面對,就像阿圖·葛文德所說,“你不能控制生命的情形,但是,做自己生命的作者意味著要把握住自己想怎麼應對。”這種應對的姿態,往往決定了晚年生活得質量。

《長長的回家路》:我們都應該學會如何告別

02/

《長長的回家路》就是這樣一個教我們如何去應對的故事。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位四代同堂的老人,在漁船上休閒的時候,不慎撞了頭,這一撞像是打開了他的記憶閘門,他開始以常去的廣場為圓點,一次又一次地回憶起那些過去的事情。他和孫子之間的小秘密,和愛人之間的小情話,和兒子之間的小矛盾。錯綜複雜,交織在一起,凝聚成了一條漫長的回家旅途,他依靠這些記憶找尋回家的方向。

但如同衰老的人總是忘卻自己的記憶一樣,老人每一次回憶都變得越來越困難,他感覺到廣場在縮小,他的大腦在縮小,能記起來的事越來越少,越來越遙遠,回家的路變得越來越模糊,越來越難以分辨。於是他緊緊握著孫子的手,握著記憶裡的愛人,期望他們能夠不那麼快地消失。

直到最後,他開始記不起自己的孫子,要依靠孫子一次次地提醒他,告訴他,他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的人生回到了原點,像從未經歷過人生一樣。

這原本應該是一個讓人恐懼的故事,如果我們活了一輩子,到最後卻都回到了原點,一絲不掛地來,一塵不帶的去。但在這本書裡,這種恐懼卻化為了一種濃濃的溫情,只是隱約帶著淡淡的憂傷,因為在我們迷路的時候,總有一個像諾亞一樣可愛的小朋友,會牽著我們的手,指引給我們回家的方向。這像是一場心靈的迴歸,一場藉助親情而完成的迴歸。

《長長的回家路》:我們都應該學會如何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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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本關於老年人的小說,《長長的回家路》有它不同於一般作品的地方。

現如今寫老年人生活的作品很多,這似乎是許多人都熱切關注的話題,我們恐懼衰老,所以寄希望於有人幫助我們指點迷津;同時我們也想認識衰老,透過這些作品去探索和解密。所以很多老年話題的作品,大部分停留於描寫老年生活的狀態,期待用一種溫存而啼笑皆非的方式,幫助我們抵抗這種擔憂和恐懼。

但《長長的回家路》則不然,它把這最讓人恐懼的部分挖掘出來,放在我們面前,並透過一場對話式的回顧,還原三代人之間溫暖感人的瞬間,無論是與妻子之間的愛情,與兒子之間的矛盾,還是與孫子之間的小快樂和小秘密,我們能做的,都只是一場漫長的告別。

它為我們譜寫了一段段真實的人生旋律。這些旋律在跳躍的篇章中間,像一個個跳脫的音符,迴盪在記憶深處,我們都知道終將失去它,但我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失去它,所以我們選擇緊緊地握著對方的手,寄希望於可以讓那些最愛的人再多停留一會,哪怕一秒。然後認真地用力地告別。

《長長的回家路》:我們都應該學會如何告別

04/

“所有的成年人都充滿怒火,只有孩子和老人才會哈哈大笑。”這是書中小孫子諾亞說的一句話,反映了作者的心聲。也反映了我們的心聲。

成年是人生最為痛苦的階段,我們總是被各種規則套牢,我們有很多的事情可做,我們總是擔心自己做得不夠,沒能幫自己獲得想要的生活,所以無法像孩子一樣無憂無慮,也無法像老人一樣自在逍遙。我們始終找不到與自己和親人相處的方式,似乎這是世界上最難的難題。

也許是出於這個原因,巴克曼似乎十分樂於寫老人和孩子,比如他的成名作《歐維》、暢銷作《外婆的道歉信》等等,他的作品中大多是這樣的角色。他偏愛這樣的角色,就像他在採訪中所說的,“他的故事只關注55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和10歲以下的小孩,因為他們是最不會在意社會既定法則的人。”

就像在這本小說裡也一樣,兒子出現的頻率很少,出現的時候也只是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喜好與老人並不相同,無法得到老人的喜愛,與老人之間有著很深的誤解。這像極了我們的人生。因叛逆與自我而被拋棄,卻一生都在等待著理解和原諒。

但作者是仁慈的,這種仁慈似乎也存在在每一個為人父母的老人心裡。所以在故事的推進中,這種誤解似乎達成了一種和解,他的泰德變成了一個小孩子,他在記憶裡重現那些爭吵,在記憶裡陪伴他,在記憶裡原諒了自己。

有人說這是巴克曼的一本私人小說,他的靈感也許來源於自己的家庭關係,自己與父親之間的爭吵,他似乎想借由這樣的故事,達成一種親情之間的和解,也達成一種與自我人生的和解,就像書上說的,“那些活得匆匆忙忙的人,會錯過很多東西。”我們似乎已經錯過了太多的東西。

而這本書,就是將那些遺落在記憶中的東西挖掘出來,放在我們的面前,告訴我們要懂得珍惜。它讓我們學會了如何想念,也學會了如何再見。這是我們終極一生都逃脫不了的問題——以一種和解的方式,與這個世界做緩慢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