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又到年底,建築行業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的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

又到一年年底,各行各業開始回籠資金,尤其是建築行業比較特殊,週期長,基本上都是年底清賬。通常會遇到以下情況:

1、與下游公司合作,開出去的是9%、13%的增值稅專票。

2、與上游公司合作,收到的是小規模納稅人1%的普票。

3、與其他個人合作,因為提供發票成本高、嫌麻煩或不願意提供發票。

從而導致建築行業的一些費用支出,無法取得足夠的成本票,如工程款、高額居間費、運輸費用、裝置租賃等,導致賬面上利潤虛高,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務成本壓力大。

又到年底,建築行業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的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

那麼,建築行業中的這些稅務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以下三種稅收優惠園區的扶持政策,可有效降低建築行業的稅負壓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納稅獎勵政策;適合於建築行業中,企業所得稅、增值稅費用較高的企業,可以享受園區留存部分的30%-80%返還獎勵。

二、核定徵收政策;適合於建築行業中,利潤虛高、缺成本票、分紅個稅高的企業,可享受定期定額核定徵收政策,稅率僅0。6%。

三、自然人代開政策;適合於個稅高的個人,可以享受稅率僅0。7%的個稅核定徵收政策。

又到年底,建築行業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的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

如某建築工程企業,年開票額2000萬,進項500萬,成本500萬,那麼1000萬的利潤,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1、增值稅:(2000-500)/1。09*9%=124萬

2、附加稅:124*12%=15萬

3、25%企業所得稅:(2000-500-500-124-15)*25%=215萬

4、20%分紅個稅:185萬

總稅費:539萬

又到年底,建築行業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的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

如果這家建築工程企業主體公司不變,正常對外接業務。另外,在稅收優惠園區成立一家或兩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如某工程營業部、貨運裝卸中心、裝置技術維護工作室),主體公司可以把一些細分業務合理分包或轉移給個人獨資企業。那麼500萬的利潤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增值稅5萬、附加稅0。3萬、個人經營所得稅3萬,總稅費8。3萬。

也就是說,500萬的利潤,註冊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繳納稅費8。3萬;1000萬的利潤,也就16。6萬的稅費。(企業所得即個人所得,免企業所得稅、分紅個稅)。合理、合法、合規減稅降費,減輕建築行業稅務負擔。

又到年底,建築行業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的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

綜上,建築行業中的工程款、高額居間費等稅務負擔該如何解決呢?歡迎——與筆者交流,瞭解今天所介紹的三種稅收優惠園區的扶持政策,可有效降低建築行業的稅負壓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