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分手後,我們要跟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陌生人!

作者:胡楊映月

分手後,我們要跟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陌生人!

在感情的世界裡,往往,我們跟自己所愛的人走到一起了,做了夫妻,大家皆大歡喜。而如果走不到一起,做不了夫妻的人,往往選擇的是另一條途徑:與曾經深深愛過的人做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

其實,就我理解還是要跟曾經真心愛過的人選擇做朋友或者是親人的。當然,有些人會說這是對現任的不尊重。那麼我想問你,你的“現任”誰又敢說不是以後的“前任”呢?那麼你現在可以如此對待曾經深深愛過的人,這不就是你對待以後的現任的樣子嗎?難道做一個無情無義的人,就是尊重你的現任?

愛一個人,我們要愛一個有情有義的人!一個重情重義的人,對別人重情重義,對你自然也會重情重義!而一個看起來似乎在維護你的尊嚴不與前任來往的人,看似專情,實則薄情。這份薄情或許就是你的前車之鑑。

再者,一個看似跟前任沒有聯絡的人真的就沒有聯絡了嗎?未必!

所以說,尊重自己的感情,也尊重別人的感情,做到“心中坦蕩,問心無愧”,這才是真正的愛一個人的表現,而不是做一些表面的功夫:與前任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來表現自己的決心和尊重!

分手後,我們要跟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陌生人!

之所以說我們要與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是因為這兩點原因:

一,自己跟對方是一份真正的愛,有可能這一生的真正的愛只有這一次。

一個人,在一生當中,其實,真正的愛只有一次!也僅僅只有這一次!或許有些人在不同的時間裡真的還會“愛”上別的人,但是,那種所謂的“愛”,與你的那一次真愛是不可同日而言地。

關於那一次真愛,你可以做到為了那個人個那份感情而奮不顧身,可以為了一個人而以自己的性命作為代價,一腔孤勇為自己所愛的人而去飛蛾撲火般自取滅亡。

而除了那一次真正的真正的愛之後,後來的所謂的“真愛”,絕對沒有這樣的“一腔孤勇”的“奉獻精神”了。可以說,後來的所謂的“真愛”只是一種“喜歡”罷了。

一個人,從精力的角度而論,是有限的。不可能沒有限度地付出所有的感情。一個人從情感的角度而論,也是“一旦付出過一次全部”,剩下的都是“餘部”了,即使是再用力付出,也跟從前的全部不是一個等量級別了……

所以,從自身的角度也要尊重自己,選擇與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

分手後,我們要跟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陌生人!

二,對方是自己真正愛過的人。並且,這一生有可能我們因為對於這個人的那份感情而再不走不出來,再也不會找到一個可以代替這個人在我們心裡位置的人。這份愛也是自己的人生一段經歷,如果捨棄了這個人,捨棄了這段記憶,也實際上等於是放棄了自己的一部分人生……

所以,分手後,我們要跟曾經真愛過的人做朋友,而不是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