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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抑鬱症患者能服藥治療嗎?

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朋友,也是抑鬱症的高發人群。有關調查研究表明,這主要是與女性在妊娠期或產褥期的激素水平的變化明顯以及對身份轉換的壓力或家庭生活不愉快等有關。

如果在懷孕期或哺乳期抑鬱了,或者是正在服用抗抑鬱藥時,結果發現意外懷孕了。

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抑鬱症患者能服藥治療嗎?

這種類似的情況下能不能服用抗抑鬱的藥物,服用抗抑鬱藥對胎兒會不會有傷害?會不會有致畸的可能?相信這一定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話題。

那麼今天恩恩心理醫生就同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這個話題!

服用抗精神類的藥物到底會不會對胎兒致畸,坦白講沒有一個醫生可以絕對肯定的回答,

或者是沒有。

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抑鬱症患者能服藥治療嗎?

司天梅教授曾經撰文總結過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藥物選擇,大家可以參考:

B級,也就是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對人類有風險的藥物。這種型別的常見的抗抑鬱藥物有,丁螺環酮、唑吡坦、加蘭他敏、美金剛等!

C級,不能排除有致畸的可能性,但妊娠期用藥的獲益仍可以接受。這種型別的抗抑鬱藥包括,西普肽蘭、舍曲林、氟伏沙明、文拉法辛、米氮平、安非他酮、阿米替林等。

D級,證據表明有風險,可能利大於弊,但妊娠期女性用藥的潛在獲益仍能夠接受。這其中包括的藥物有,艾司唑侖、三唑侖、替馬西泮、氟西泮!

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抑鬱症患者能服藥治療嗎?

此總結對於精神科的臨床用藥有很好的指示意義,但具體應該使用何種藥物還要結合患者對藥的反應以及對藥物副作用的耐受程度等全方位的考量,所以一般情況下還是建議找醫生一對一溝通。

下面給大家分享兩個案例:

一位孕婦懷孕8個月,在接診時非常焦慮,而且聽家屬的描述,患者在懷孕四個月左右時就已經有明顯症狀。孕婦很想要墮胎,但家人不想,基於此情況,當地精神科的醫生和婦產科的醫生會診,目前胎兒各項指標都正常。最後開了藥物控制患者情緒,胎兒足月生產之後現在已經3歲,無不良表現!

還有一位患者在懷孕6個月左右時抑鬱症復發,醫生斟酌用藥,既有效控制患者病症,又儘量降低對嬰兒的傷害,目前目前和孩子都很健康。

有專家建議,如果用藥,應該儘量避免妊娠前三個月,可以有效降低致畸機率!

懷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抑鬱症患者能服藥治療嗎?

而且如果需要用藥或者是調藥,都必須在醫生的指示下進行,不可以自己自行服藥。但孕育下一代畢竟是一個家庭的大事,所以不管是決定要還是不要,都應該一家人坐下來好好的溝通!

你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