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四年,江西發生了一件震驚全國的大案,被稱為“查嗣庭科場試題案”。這是滿清入關後,除了順治年間的莊廷鑨《明史稿》案、康熙年間的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三年的汪景祺《西征隨筆》案之外,又一樁大案。
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又號查城,他是詩壇
“清初六家”
之一
查慎行
的弟弟,是我們所熟知的作家
金庸
(本名查良鏞)的先祖。
康熙四十五年,查嗣庭考中了進士,擔任了翰林院編修職。雍正元年,他由雍正寵臣
隆科多
舉薦,擔任內閣學士兼任禮部侍郎,後來又經左都御史
蔡
珽
保舉,進封為禮部左侍郎,一時間官運亨通、風光無二。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日後發生的這件大案,根源恰恰是出在了舉薦他的這兩人身上。
考試經過
雍正四年,查嗣庭奉命主持
江西鄉試
秋闈。我們知道,科舉考試的題目,一般來說都是選用
“四書五經”
中的語句,讓考生們“借題發揮”,這一次鄉試查嗣庭所出的三個題目自然也不例外,而恰恰是這其中的一道考題,讓他送了命——
“
維民
所止”
。
這道題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查嗣庭也不是第一次主持考試了,因此跟往常一樣,鄉試也順利地結束了。
雍正“斷頭”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考試結束後不久,就有人向雍正帝打起了查嗣庭的小報告。
有人說試題中包含的“維”、“止”二字,是把
“雍”、“正”分別去掉了字頭
而得,這是對皇帝的大不敬。
而雍正也早已因為查嗣庭和隆科多、蔡珽兩人交往過甚,懷疑他們是同夥,一直想找機會除掉他。這次果然被雍正抓住了把柄,他藉著這次試題案,羅織了查嗣庭罪名共四十二款。
戮屍棄市
試題案爆發後,查嗣庭被下獄,不久後就在獄中病死,死後屍體卻仍舊被拉出去砍了頭,身首異處,棄市示眾,家產也被全部查抄。
他的兒子查澐也被判處斬,兄長查嗣瑮和侄子查基被判“流放三千里”,後來查嗣瑮因為已年過80歲,不久後就死於戍所。
查氏的其他族人也大都被流放或被貶為奴。
牽連之廣
這場江西的科場考題案,不僅使查氏一族近乎滅門,還牽連出了查嗣庭的同年進士和負責這次江西鄉試的大小官員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
在查嗣庭死的同一年,隆科多就因為
私藏玉牒之罪
被捕,歷數大罪四十一條,後被
圈禁
,死於禁所。
同時,又因為查嗣庭和之前因《歷代年號論》被處死的
汪景祺
,都是浙江人,雍正因此遷怒於浙江學子,
停止了浙江的科舉三年
。
編者說
我們知道,一直以來文字獄大多是因為詩文觸禁而獲罪,像這次江西科場試題案一樣因試題獲罪的絕對是史無前例,而且涉及官位之高、牽連人員之眾,甚至還停止了整個浙江的科舉考試,其中隱情,十分耐人尋味。
最後以一首打油詩結尾:
考試作弊,齊心協力
以抄為主,以蒙為輔
抄蒙結合,絕對合格
膽敢告密,考完暴力
敬請期待:歷數明清科舉疑案(八)——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