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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為何不用大火燒掉鴉片,而要勞神費力地用海水浸泡?

林則徐為何不用大火燒掉鴉片,而要勞神費力地用海水浸泡?

在很多中國人的腦海裡,要毀壞一樣東西,最慣常的辦法就是:燒。

熊熊大火燃起,除了水之外的萬物俱化為灰燼,一了百了,好不痛快。

項羽入咸陽,火燒阿房宮;董卓劫持漢獻帝,火燒洛陽;朱溫劫持唐昭宗,火燒長安……就連英法聯軍寇掠圓明園之後,也是放一把大火進行焚燒。

那麼,對收繳來的鴉片,用大火焚燒到底好不好呢?

不好。

林則徐早些年在湖廣查禁鴉片時,曾採用過焚燒的方法。

林則徐為何不用大火燒掉鴉片,而要勞神費力地用海水浸泡?

但是,燒過之後,他發現,不但焚燒鴉片會嚴重地汙染環境,而且,即便是熊熊大火燒過,也並不能真正使鴉片灰飛煙滅,因為,“焚過之後,必有殘膏餘瀝滲入地中,積慣熬煎之人,竟能掘地取土,十得二、三,是流毒仍難盡絕”(《洋事雜錄》《史濟泰、容林同述》),也就是說,無論烈火如何焚燒,都會有一部分殘渣膏油滲入泥土裡,那些慣於熬油煉製的癮君子,會從泥土裡挖出,以至於流毒難除。

林則徐在虎門一次性收繳到的鴉片,從查頓馬地臣洋行處得7000箱,從顛地洋行處得1700箱,從羅素洋行處得1500箱,其它洋行依次不等。另有美國洋行的1540箱。一共繳納了19187箱2119袋,總價值大約1100萬元。(詳見《林則徐集。公牘》《英咭唎等國煙販躉船呈繳鴉片一律收清折》),相當於1838年至1839年季運往中國鴉片總額的六成左右。

面對數目如此巨大的鴉片,當然不能再沿用焚燒之法了。

為此,林則徐多方訪查,得知“鴉片最忌二物,一曰鹽滷,一曰石灰。凡以煙土煎膏者,投以灰、鹽,即成渣沫,必不能收合成膏”。

虎門沿海,正好利用海水鎖煙。

林則徐於是別出心裁地琢磨出了挖池浸化的方法:即挖掘好大水池,先在水中撒鹽,待積鹽成滷,便將鴉片切片投下,泡浸上半日,再將整塊燒透的石灰拋下,充分攪拌,便可將鴉片浸化、銷燬。

林則徐為何不用大火燒掉鴉片,而要勞神費力地用海水浸泡?

為了能讓水池可以重複使用,林則徐將水池設定在虎門海灘上,挖了兩個,池岸四周都用柵欄阻隔,池底及四壁均鋪石板,池前設涵洞,池後通水溝,每一池鴉片銷燬完畢,便乘海潮退去之時,啟放涵洞,再從水溝車水入池,使已經銷燬的鴉片渣沫從涵洞衝出,隨著潮水流入大海。

此法經過試驗,非常高效。

所以,林則徐的虎門銷煙,不但是政治上的一大壯舉,也是科學上的一大壯舉。

現在,國際聯盟把虎門銷煙開始的6月3日定為“國際禁菸日”;聯合國則將虎門銷煙完成的翌日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